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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区版务】关于会员phantom_14的违规判定公示,及版规相关

楼层直达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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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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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1
不明事由的会员请移步此处
http://popgo.net/bbs/printthread.php?threadid=505958&perpage=443

主要针对会员phantom_14在此帖内的单字回复作为现象,开贴讨论一些可能被时间消磨淡化忘却的事。笑。





并且,这已不是初犯和单一行动。举例其连续性及长期性如下。



在实习版主进行禁止和规劝后该会员答复如下


对于简洁和言之无物的区别请自行查阅字典或baidu google.

作为版主,我们并不反对会员坚持任何观点。但是--

第一,请确认概念正确。
第二,请确认不与版规或版规精神抵触。以及更高层次的法令条文。
第三,请确认不违背社会一般水平的道德基准。



我们做出的处罚判决本是删贴,但仅仅删贴不足以正视听肃风气,而且会员phantom_14仍然自认有理,辩言不绝。作为版主群体,我们一致认为有必要单独开贴重申一件事--
厉行版规,无所容赦!

长期,连续地以单字的毫无特定内容的回帖行为,在任何一个有规则有管理原则的论坛都必被视恶性灌水。

该会员在自辩时一再声明并未触及明确条文的版规,又强调作为管理者的版主应该反思自身责任与操作方式。

我们做出回答如下:
明确的条文是建立在明确的精神原则之上。因此才有宪法与宪法精神这两个不同的词汇存在,请勿故意混淆。
作为成年人,口口声声把“没有明文禁止即为可行”的观点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与辩解立场,我们无法认同,也相信任何一个有思想的独立社会人不会认同。

以及,该会员也以“替水区考核新版主”作为辩词,请恕我们不接受这不清自来的多余的好意。何况造成恶劣影响远不能将功折罪。

最后,鉴于该会员身份特殊,是漫游的管理员,我们需要明确一件事:
建议水区版务请移步里区讨论贴,无权限会员请到版务区提议。我们乐于接受任何意见,但不是顶风抬杠闪烁其辞自相矛盾。

水区的管理事务由水区版主作为第一执行群体,同时需要风纪警察的配合协助(在此表示感谢XD)。
不是谁伸过一手来就可以胡搅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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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出一个下载,是在下与phantom_14的对话记录。
有事先明示对方会将记录公开。

p1是第一部分,基本上是我用电脑,对方使用手机的状态。
p2是第二部分,双方都使用电脑对话。
两部分完全连贯没有任何删节。

地址如下
http://www.xhblog.com/UploadFiles/2009-2/122038179084.rar

-----------------------------------------------------------------

水区版规会在近期做出细节调整与增补以适应发展需要。
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欢迎提出。

{满目风雨;拈花掷地.}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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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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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1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9-02-12
上文不编辑了,那个辩解截图是发给警察的。不是回给版主。但我们的处罚立场不变。


私人补充一句,
姑娘不过稍微休息了一周,回来时就发现许多新鲜事与人,笑。

新版主上任,
在下作为安娘与凉糕娘的先辈,恳请水区众予以协力配合。

实习版主的管理行为与正式版主同样有效。

有啥想起来再说……最近身心疲惫,就不能让姑娘多歇一口气的= =+

{满目风雨;拈花掷地.}
级别: 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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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14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9-02-12
沙拉娘,我能保持沉默不?
(我想说一些话,但是算了)

Y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级别: 风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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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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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37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9-02-12
既然以这种的形式发帖的话,那么我就认为没有必要如同如聊天记录中所说的不参与讨论了

在此表示认同版主的决定.并表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在世界的中心呼唤店宝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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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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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1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9-02-12
引用
最初由 phantom_14 发布
既然以这种的形式发帖的话,那么我就认为没有必要如同如聊天记录中所说的不参与讨论了

在此表示认同版主的决定.并表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在此谨代表水区管理团队对您的配合表示感谢,并诚恳期待您对于水区现行版规的宝贵建议。

{满目风雨;拈花掷地.}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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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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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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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22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9-02-12

对于这两位会员对phantom_14这一说辞的理解。我们必须予以严正声明。
在水区制定版规解释版规执行版规的是水区版主,管理员在水区也是会员身份,有义务自觉遵守版规,
但版规的解释权不在管理员手上,请不要把管理员的话当成版规,更不能利用成可以跟风犯错的理由。
并且请各位注意。以后若有单字连续纯水者,不予警告,直接砍贴。屡教不改者,小黑屋见。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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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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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40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9-02-12
引用
最初由 phantom_14 发布
既然以这种的形式发帖的话,那么我就认为没有必要如同如聊天记录中所说的不参与讨论了

在此表示认同版主的决定.并表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謝謝您的配合和支持^_^

也在此請各位親愛的水區人士以此為鑑,一字貼者,刪無赦^^謝謝大家
希望大家能在水區灌水快樂^^互相尊重

敢打擾老娘的沉睡?是不是不想活了
级别: 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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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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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657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9-02-12
其他区不敢保证 但是在水区的话 任何会员违规都一样处理
管理员 版主 警察都是一视同仁的,

水斑删水斑的先例不是没有
违规的水斑被弹劾不是没有
转正未通过的水斑不是没有

有权能者希望起带头引导,如果违规 责无旁贷 以上

级别: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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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53
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9-02-12
悲剧啊 裤衩牛吃蹩?
级别: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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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83
只看该作者 9楼 发表于: 2009-02-12
被树立典型了……

——And what will you give me in return?
——Anything

——After all this time?
——Always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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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60
只看该作者 10楼 发表于: 2009-02-12
警告,删帖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发此帖的目的是在于杜绝这种现象。
不管是对谁希望都遵守18区的版规~好的聊天环境需要大家的支持~
有权限者要以身作则,权限越大,责任也就越大
普通会员要互相监督,不能以“XXX可以,我也可以”类似的借口来挑衅版规,
我们18区各个版主会做到一视同仁,绝不偏袒,见即删,不再作提醒和警告。
欢迎18区er的举办和监督,PM版主或者反映至版务区。

我和凉M作为新人来处理事务,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前辈的指教,
也望大家理解18区全体版主的难处,
本着能劝不删的原则,希望大家能自觉收敛自己的言行,
18区的版规很松,但不代表没有底线可以胡来,
网上聊天本就是应该是开开心心的事情,退一步海阔天空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级别: 风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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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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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37
只看该作者 11楼 发表于: 2009-02-12
引用
最初由 山药白薯 发布
悲剧啊 裤衩牛吃蹩?


大补啊我...=____,=


在世界的中心呼唤店宝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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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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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1
只看该作者 12楼 发表于: 2009-02-12
引用
最初由 mgundam 发布
其他区不敢保证 但是在水区的话 任何会员违规都一样处理
管理员 版主 警察都是一视同仁的,

水斑删水斑的先例不是没有
违规的水斑被弹劾不是没有
转正未通过的水斑不是没有

有权能者希望起带头引导,如果违规 责无旁贷 以上

orz
咱们没有跨区越权的传统,笑。

话说你让我想起实习时的胆战心惊步步小心了……orz

{满目风雨;拈花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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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53
只看该作者 13楼 发表于: 2009-02-12
引用
最初由 phantom_14 发布


大补啊我...=____,=

兑了水的 不会喷的
级别: 风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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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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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小时
发帖:
133737
只看该作者 14楼 发表于: 2009-02-12
引用
最初由 山药白薯 发布

兑了水的 不会喷的



晚上会睡不着的:o


在世界的中心呼唤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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