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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点点小建议。

楼层直达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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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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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刚进主题讨论区,就发现有好几个“求闭帖理由”的帖子,我觉得,既然是动漫讨论区不应该有这种帖子,遇到发这种帖子的,建议两种处理方法

1.删帖。然后PM他,有不满可以来版务处理区投诉。

2.直接转移到版务处理区。

放在主题讨论区只会让一大堆人水之,而且好像大家都欺负楼主似的,呵呵。

另外有点疑问,为啥这个区没有 [建议] 的前缀[/KH]
级别: 警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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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1-28
我不是已经告诉他有意见来版务区了吗= =..........顺便告诉楼主,删帖的话比较麻烦,要先把其他人的回帖分出去,不然会伤及无辜.而且有些帖子倒没必要删,省得死无对证.......

总之关于处理方式各区根据不同情况斑竹的选择也会不同.

前缀麻烦请自己打吧 orz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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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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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1-28
噢...已经告诉过他了阿...

删帖的话,应该说,没有无辜者,只要版规里有写,这种帖子谁回谁被删也是该...呵呵

要不就转到这里来,不知好操作不...这个论坛和phpwind的操作应该是有一些不同...

至于死无对证...我觉得应该不需要阿,谁投诉谁举证嘛。
级别: 警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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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05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01-28
恩,见外面....

这个嘛,道理是这样,不过在相对比较严肃的11区,也不可能一点水都没有,实际情况是混久了大家自然知道该在什么帖子里适当发泄下........移动确实好操作,但其实楼主那样的帖子也算不上投诉,事都说不清楚= = 不如让他新开个帖子好好把前因后果叙述下.这是个人想法.

假证也是存在的.而且很多事除了当事人还有观众的存在.....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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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01-28
说的是我吧
你们说的那个不安份因子是在说我吧,对此我不会再说一个字的!!!


强者始终是强者!!!!!
级别: 警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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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05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1-28
这帖有提到不安份因子?请就事论事吧,版务区也不是可以水的地方.

级别: 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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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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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930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1-28
楼主啊,那位同学根本不听我们说,我们也没办法啊,谢谢你的建议
这里先关上了

风纪警察名单,有事请PM
都在晒,我也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