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coin_hunter 发布
好了好了
你的意思其实就是不管之前怎么样,只要当事人是在不涉及利益且人性未扭曲的情况达到“完全自愿”的状态就不应该去干涉他们选择的结合方式。
之前回答“不支持”是你不小心用错词了,抓住这个小失误在重建讨论基础时用了互相冲突的“支持”玩到现在是我不对,对不起。
姑且不管你这个像标准大气压还是绝对0度一样的“不涉及利益且人性未扭曲的情况达到完全自愿”可不可能达成,反正只要假定这个状态存在且不去证明,后面说的东西就不会触及任何现有社会法则,是个绝对正确且无关紧要的命题,所以怎么辩都不会输,事情就是这样,祝贺你的胜利。所以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这一周的讨论非常愉快,谢谢,再见。
终于开始胡话连篇了,讲了一大通你如何抓住我的“小失误”如何聪明地“玩”到现在的精神胜利幻境,而后大谈所谓社会法则,最后显示“仿佛是你让给别人这个胜利一般”,您真是不嫌累啊。
你为什么在看到我宣布将一步一步推导的决定后忽然放弃了您如此“形势大好”的玩法,匆匆得出结论后就想退出?
答案很简单,因为如果推下去,你的那些偷换概念,混淆是非的手段迟早要被揭露的体无完肤,你很聪明,退出的真是时候啊。
你一直在纠缠“为什么先前说不支持”的问题,自以为抓住什么大把柄,瞧把你这个乐啊。但一遇到别人跟你推这个问题,你立马就萎了。怎么回事呢,那就是因为按照这个思路,你我迟早会推出一个结论“赞同有权利和赞同往哪里去是不是一个概念”的问题。
我记得有一句话流传很广,是关于辩论的。说法也很简单——
我不赞同你说的任何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实际上你一直在纠缠的,就是上面的话是否是矛盾的这么一个问题。
你一直在死缠烂打“既然你不赞同他的观点,那这不就和誓死捍卫他说话的权利‘矛盾’吗?”“你告诉我,你不赞成他的观点的‘理由’是什么?”
你现在跟我辩论的主题,就剩这个了。
难道不是么?
赞同,支持人拥有在完全自愿原则下,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结合方式的权利,这是在肯定人“应该拥有哪种权利”;而具体涉及到人与人,我作为一个亲属可能不支持我认识的某人去这样做,这是我作为个人的观点,我的观点和对方的行为有冲突,但这并不影响我赞同“人有这种权利”的本身,毫无矛盾,无论我和他之间有什么理由存在哪些观点差异,也不会改变这一主旨,所以,我才说你自始至终都在无理取闹,你一定要把不赞同某个具体行为的事件与支不支持整体权利相挂钩,这都是很烂的混淆概念的手法,难能你还自以为得计的陶醉。真是让人笑掉大牙啊。
你不用跟我说什么对不起,你没对不起我,被我如此左右玩弄,是我该过意不去才对么。希望你能继续娱乐我。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