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Harmatia 发布
恰好相反
国家和民族,在我而言是以几乎抽象的概念而存在的
而个体,才是真实的概念
“集体”并不单纯是“个体”的aggregate,而因为state and the utilization of violence,中间搀进了很多mechanisms of unbalanced power
所以一个人---从单纯的意义来讲---并不能为the bigger group 的所谓行为负责
国家犯了错误,领导人作为国家这个机器的领导可以问罪上绞刑台,但不能同样对待市井小民,哪怕是一个“民主”的国家的市井小民
比如二战时德国纳粹政府犯下的滔天大罪,也没见把德国人全部杀头的---希特勒可是民选出来万众爱戴的Fuhrer 。
从另一方面来看,一个士兵上了战场对他的敌人开枪,那是无可厚非,因为他是一个士兵。 可是如果他屠杀老幼奸污妇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纳粹德国的沙漠之狐隆美尔之所以今日仍受到尊重,那是因为他善待俘虏,不参政事---他是所谓没有国界的ideal of the professional soldier。
罗里罗嗦半天,想表达的是,人和国家与种族是可以分开来的,在说到什么罪恶和责任的时候,也应该是分开来的。
呵呵,您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在区分所谓人事责任和职业责任。但我不觉得杀人可以因为了职业上的允许,罪恶程度就能够得到降低。当然,如果单单从所谓法律的技术角度来追究,自然只能去审判所谓的“掌权者”。但是在道德层面上,不觉个人可以置身事外。
隆美尔么,只能说您的这个例子不太妥当,实际上他是英国人制造出来的一个神话。对于俘虏,最初他对英国战俘的态度就是以严厉著称,只是最后等到英国提高了对德军战俘待遇,这才也渐渐提升了对战俘的水准。而且北非战场的激烈程度和东线空前惨烈的死斗来说在二战中算是极微不足道的。而英国人为了体现自己在北非的重要也就有意无意地夸大了自己的对手。实际上凡是在德国东线待过的将领几乎很少有瞧得起隆美尔的。如果他成了理想军人,那么曼托菲尔,古德里安等人岂不是都要成军圣了。
而且其实这也很难定义,而且也是我们自己的感情立场问题。如果我们说旧日本军陆军大将岗村宁次也没什么太大的劣迹并没有什么战争罪行完全是严守一个军人准则的话,估计中国人都很难接受。虽然事实上也大致如此。
国家是个人组成,对于政治也应该负责,由于忽视自己的责任造成国家的错误,个人没有理由将自己扮成无辜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