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驻悉尼总领馆网站消息,为便利全球范围内的跨国界人员流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规定,缔约各国不得对其颁发的(护照等)旅行证件办理延期手续。
中国已批准加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于2006年4月29日由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颁布了公约的相关内容。
为此,中国驻悉尼总领馆发出通告:根据法律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总领馆将不再办理中国护照的延期手续。在此日期前,总领馆仍可办理97版中国护照(持照人照片直接扫描列印到护照上的版本)的延期手续;此日期后,所有即将到期的护照均需要办理换发新护照。
97版中国护照的延期手续可在护照到期前12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符合此项时间要求,且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要在2007年1月1日前亲自赴总领馆办理延期手续。
赴总领馆办理护照延期手续之前,要首先登陆总领馆网页sydney.chineseconsulate.org,查阅有关办理护照延期手续的具体要求,按要求准备妥当,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延期/加注申请表》并逐项填写后,再到总领馆递交申请。总领馆受理证件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到 12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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