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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冲动之下出语冒犯高桥区一事致歉

楼层直达
级别: 光明使者
注册时间:
2003-11-1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4241
抱歉现在才来,看到瓶子的留言,才知道版务区发生乐什么。


高桥区是垃圾场这句话,不是在冷静的头脑下说得,完全是气话,我本人没有侮辱高桥区和高桥fans的意思,我本人就是高桥fan。

因此在这里对高桥区的全体会员道歉,为自己的用语不慎和自控能力不足悔悟。

这次事件我有错,在没有了解高桥区的某些历史因素没有看清当时的气氛和状况的情况下,就只想着为朋友说话,这点是我太冲动所致。

矛盾被激化后,我采取乐远离是非之地的想法,发在这里的帖子只是把我的想法说出来,说完之后我就离开,并没有再进这个区的原因是我不想再度激化矛盾。我是一个容易冲动的人,只有离开争执中心才能让事件平和下来。
有些人说我“装可爱,装无辜,不敢承担,出事找上一群人当靠山。。。事前骂人,事后装清醇。。天哪,。。 ”是很主观的。

最后,请高桥区的会员们谅解,同时也为我注册MJ在高桥区申诉而不是在版务区申诉致使引起事件激化的行为致歉。




发完这个帖子以后,我就此不再进入此区,原因很简单,不想看到某些回复让事件被激化的更彻底,让每一个为我们这个事件而努力调停的朋友们的辛苦白费。

 loli
              喵喵の家族记录 最新翻唱-砂银(朱-AKA-) 最新图帖-旭リエコ 自扫杂志彩页 自制壁纸


便


有朋友说我过激、说我意气用事,为什么不肯留下,哪怕是注册一个MJ。实际上,某斑竹放话,我们注册MJ来,他/她也能查的出来并将我们赶走。其实,他/她过虑乐。

喜欢我贴的图,我制的蒙版、壁纸的朋友请到http://www.yycomic.net/ 的图区来收取,以后都贴在那里。
同时也欢迎大家来我的Blog玩,我永远欢迎:http://lolidoll.blog.park4u.com/user1/1741/index.html
级别: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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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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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41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5-12-19
顺便:阿信现在上课中,等他下课回来我会叫他来看。


语毕。远离。是非之地。

 l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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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有朋友说我过激、说我意气用事,为什么不肯留下,哪怕是注册一个MJ。实际上,某斑竹放话,我们注册MJ来,他/她也能查的出来并将我们赶走。其实,他/她过虑乐。

喜欢我贴的图,我制的蒙版、壁纸的朋友请到http://www.yycomic.net/ 的图区来收取,以后都贴在那里。
同时也欢迎大家来我的Blog玩,我永远欢迎:http://lolidoll.blog.park4u.com/user1/1741/index.html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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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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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5-12-19
好,我来跟贴,说到底会参加这次投票也是因为对于高桥作品的热爱,但是结果却是没有想到的,的确是冲动了,那么我为我当时不冷静,参与争执的行为道歉!


以上。

CJ ~~~~




有的人说我们过激、说我们意气用事,为什么不肯留下,哪怕是注册一个MJ......实际上,某斑竹放话,我们注册MJ来,他/她也能查的出来并将我们赶走。实际上,他/她过虑乐。我们走是走的堂堂正正,要来也会来的光明正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点早已得到了印证!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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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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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
54112
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5-12-19
这是楼主的道歉帖,大家就不要在此再争执了
至于是否真心、诚意,大家心中有数即可,不要继续纠缠下去了

除了当事人,其他人就不要再跟帖了,否则删无赦!
屡教不改者,禁言处理!

PS:这帖暂时锁上,稍后我再打开,免得有人看不到我的帖子被我XX了:cool:
PS2:其他帖子我稍后也会分割掉

分割回帖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71099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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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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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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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3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5-12-19
抱歉到现在,由于本人工作的原因,所以只有晚上可以发帖。

我自己在这件事情上犯过的主要错误就是由于冲动导致说出高桥区是垃圾的话,我为我说过的话向高桥区道歉。


以上。

会长姐妹丼就交给俺好了 (* ̄ー ̄)y━・゜゜゜


俺の正妻がこんなに可愛いわけがない。(///∇//)
[img]http://fixer.heteml.jp/popgo/hs02/2014032002.gif[img][img]http://fixer.heteml.jp/popgo/hs02/2014032003.gif[img]



↴大家的水着姿都很素晴らしい(* ̄ー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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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好久没碰上这种能让俺满意的后宫鸟(* ̄ー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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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STB真心不后悔(* ̄ー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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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C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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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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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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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92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5-12-19
关于这次事件,我希望的处理方法是:

HHHJustin到高桥区发道歉帖,说明上次事件自己的mj是哪几个,对事情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不当,说过哪些影响同学们情绪的话,最后是对这次行动的反省。
之后,由无雨娃娃和gl5280跟帖<-补充说明:按HHHJustin的格式

追加一点:不可把“了”打成“乐”

期限是2005年12月19日晚上24点整,逾期将执行强制措施,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