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幽远 发布
"为了人们在看我的作品时候能有由衷的感动"这个目标我觉得可比那种单纯地"要让这个作品完全地表达出我的想法"要高尚得多了.
前者有可敬的手塚大神,后者有个RP的押井守.100个人去看那<天使之卵>,肯定不只99个人说这片子闷骚的.
然这两者本就只是一个排序先后问题.
"为了人们在看我的作品时候能有由衷的感动"这种想法与艺术源于服务自己的欲望本就没任何冲突.并非说源于服务自己制作出来的作品就必须或必然成为除了自己其他人都看不懂的东西.此类作品之优劣,闷骚与否暂且不论.但同样会有源于完全表达自己的想法制作出来的作品为众(小众与大众)所共鸣赞赏之作品.古有屈原,近有手塚.
简单地说,我的本意即为:艺术本身应该是作者源于自我欲望制作出作品,然后再寻找获得共鸣的受众.而并非是先找好受众,之后再制作投其所好的作品.
具体表现出来,就是在一些与受众(假设有)有分歧的关键点,到底是迎合还是坚持.
我个人是不反对艺术与商业相结合,相反我倒是觉得那种纯艺术作品制作出来是害人害己,但我并不会去否认那些作品的价值(如果确实有的话).
且于我看来,艺术服务对象的排序这点上,如果把受众放在首位,很容易就会出现一些弊端.譬如现在萌え之风的盛行,作品中没有必要的loli化,卖肉新番月,人气作品的跟风等现象.
我并不否认这种情况下同样会涌现出一些优秀的作品.但同样这种情况也会导致业界水平停滞不前,产品风格单一化等.
所以,这只是一个地位的排序问题.要我说的话,把自己摆在艺术作品服务对象的首位,显然要比把受众摆在服务对象的首位要进步得多.起码,会出现更多的可能性.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我也没狂妄到能给这数世纪来一直在争论的话题盖棺定论.所以YY子有其他看法也很正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