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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盗文事件越来越严重夸张!

楼层直达
级别: 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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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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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楼 发表于: 2004-12-10
即使作者身在国外,也在采用代理人形式提起诉讼

第一、作者请保存好可以证明自己原始著作权的相关凭证

第二、作者请保存好对方侵权的相关凭证,包括:对方那本书、买书时的发票(一定要)。

第三、这些相关的MAIL也请保存好

第四、请查到这家杂志的地址及负责人姓名。

第五、OK……你现在可以去找律师了…………


总觉得现在需要有这样的案例来吓吓那些不尊重著作权的杂志社了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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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1楼 发表于: 2004-12-10
要是打官司,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和精力;但就这么放过的话,以后还不知道它会怎么的。实在令人窝火……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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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楼 发表于: 2004-12-10
引用
最初由 glass_rabbit 发布

感觉如何呢

其实 我感觉打官司的话太费神了 而且是跨地域的

倒还是私下协商 要点补偿比较好


同类的报纸不多呢……2元一份。就是介绍多,讨论方面过少了。

级别: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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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3楼 发表于: 2004-12-10
BS盗文行为,完全不尊重著作权的烂周刊

貴方の剣となり、敵を討ち、御身を守った。……この約束を、果たせてよかった

最後に、一つだけ伝えないと

シロウ────貴方を、愛している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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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4楼 发表于: 2004-12-10
引用
最初由 abcbuzhiming 发布


这年头欠钱不还的人比债主底气硬~~


有理

这年头打官司磨人,费钱费力劳神,没有一定准备是妄想

偶倒第一次听说此刊,不过这种杂志偶从来不买的说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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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5楼 发表于: 2004-12-10
汗,最后那封email也太厚颜无耻了!
幸亏我还没有买过动漫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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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6楼 发表于: 2004-12-10
最后那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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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7楼 发表于: 2004-12-10
动漫周刊???丢国人的脸阿。。。

----宗泽.恋----
级别: 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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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8楼 发表于: 2004-12-10
引用
最初由 huntercai 发布


此言差异.只能说原作者身在国外没有精力去打官司

中国是签订了<保护知识产权伯尔尼公约>的国家,根据该项公约的规定,缔约国有保护其他缔约国知识产权的义务.象这位作者完全可以在本国或者侵权国家提起诉讼

如果不是公约成员国,而与中国签订了相关的双边或者多边协定的,同样可以依照协定去办理


其实最重要的是执行效力啊~如果只是赢了但是无法执行还是白搭~理论上行得通的往往不见得是最有效益的解决方式~

级别: 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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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9楼 发表于: 2004-12-10
无耻的东西。看到过动漫周刊,感觉实在不怎么样……虽然很便宜,还是没买。
所以说,偶只买贩子和基地是对的。
现在新的动漫杂志真是一堆一堆,基本上都是属于XX的“剪贴中文版”,要不就是这种网上的文章,全部无视!!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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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0楼 发表于: 2004-12-10
像xx 一样抓住别人把柄, 然后嚣张任性的语气才是不可以被原谅的
级别: 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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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1楼 发表于: 2004-12-10
引用
最初由 deepwater 发布
我周一还买了一份动漫周刊呢……

别买那种烂报纸!!好像是中山大学那帮动漫社团的傻B做了编辑之类的!
我买过一份,觉得纯粹骗钱!
还有在N份看到那些文章,都认出是论坛上人家原创的!
强烈BS那帮家伙!!
顺便BS一下暨南大学那帮盗窃韩国饭团猫的家伙!
用别人的饭团猫做社标还拿去漫展赚钱!!

得之吾幸,不得吾命……
级别: 光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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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2楼 发表于: 2004-12-10
这个~~的确有些过分了~~~网上的文文就是比较容易遭盗- -

永远的杨!
级别: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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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3楼 发表于: 2004-12-10
说的就是这个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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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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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4楼 发表于: 2004-12-10
………………………………

好机会,大家都去试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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