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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反杀玲?风波乎?杀玲命,原作乎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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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楼 发表于: 2003-11-26
Re: Re: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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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ouave_takato 发布


比如,就像现在beidou_csc大人所提的“杀掉小玲”的误会吧,这确实极端,但也是有一些根本不了解杀玲这一存在的朋友提出这是一种字面上的误会。说句实话,设想一个根本不会一看到杀生丸和小玲出现就激动或想到他们俩是可以配成一对的朋友,对这个特殊名词确实会有这种误解吧?



这可不是误会呢,我确实看到某位大人在某篇文的回贴里说了:“很想把‘杀玲’变成动词!”这句话。

不过我也没认为他们现在就很“暧昧”,现阶段彼此对对方都有关心就是了。
只不过在小玲来说有关心很自然,在杀杀来说就有点稀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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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楼 发表于: 200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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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Marsiss 发布
“……杀生丸少爷是狂恋奈落?热爱犬夜叉……”
看到这里觉得特别想笑的说~呵呵

彼此对漫画理解不同,何必非要对方接受自己的论调不可?都是大家对一部作品的诠释,没有什么谁就是不尊重原著……

PS:从某方面讲,偶是支持杀玲的~~冷酷只是杀杀的外表,偶尔展现的那一点温柔才是最让人眩目的啊~
^_^




说得有理,真不希望在为杀玲的事而再起什么干戈了,没必要嘛
萝卜青草各人所好嘛。
支持杀玲也不是把他们的关系想得很暧昧啊!也可以是纯洁无暇的相互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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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楼 发表于: 2003-11-26
每个人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说出来就行了,不用搞成辩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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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楼 发表于: 2003-11-26
Re: Re: Re: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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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eidou_csc 发布


这可不是误会呢,我确实看到某位大人在某篇文的回贴里说了:“很想把‘杀玲’变成动词!”这句话。

不过我也没认为他们现在就很“暧昧”,现阶段彼此对对方都有关心就是了。
只不过在小玲来说有关心很自然,在杀杀来说就有点稀罕而已。


不好意思,还是讲不清楚吗?在下的话是这样说的:
一、
就像现在beidou_csc大人所提的“杀掉小玲”的误会吧,这确实极端,

我承认了有这种想法很极端。

但也是有一些根本不了解杀玲这一存在的朋友提出这是一种字面上的误会。

但也不排除是因为个别心无旁骛的朋友单从字面理解而造成的误会。

仅此做为一个论坛交流会有误会产生的例证而已。

另外,你们觉得不“暧昧”又何必举那些例子呢?(当然,也许你代表不了楼主,我期待楼主的答复,尤其是PM回复哦)


杀生丸,即便全世界的女人都变同人女,只爱CP不爱你,你也要给我幸福啊啊啊~~!
http://sesshomaru.org/





超级无敌霹雳可爱拥有闭月羞花之貌和沉鱼落燕之美倾国倾城,简直就是再世西施,不对~比西施还要美上百倍的…………铃——————

=_= 拿来催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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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楼 发表于: 2003-11-26
Re: [原创]反杀玲?风波乎?杀玲命,原作乎
看到楼主的第一句话,偶就知道杀铃派和反杀铃派的争论又开始了。
既然知道因为主观不同,所以双方人马的论点也就没有交集又为何一再的强调杀铃配?
在下真的很奇怪!
为什么楼主就那么喜欢想当然?
想当然的认为杀和铃必定在一起。
想当然的认为反杀玲就是妒忌铃。
也许铃和杀真的很配,但不见得因为感觉很配就硬要搞出个明堂来吧!
如果楼主觉得反杀玲就是妒忌铃的话,那么阁下也未免太幼稚了。那如果有人反杀犬,杀奈就是妒忌犬夜叉和奈落了?反过来说,这根本不值得妒忌。如果人已经到了要妒忌动漫人物的地步这不是很悲哀吗?
所谓杀玲命的论点,不过是杀如何如何的对待铃,如何如何的保护铃,对别人又是如何而而。
此种论点已多不甚数,真不知道还能有什么高论!
照所谓杀玲命的论点看来,因为杀对铃是特别的,所以杀和铃必定是一对!
此番言论甚是好笑!真不知是哪位名人所定的结论!杀对铃是特别的,那么铃对杀呢?
暂且不谈铃对杀的感情,就现在来说“杀玲命”有必要吗?铃还只是小女孩,谁知道以后又会发生什么事情,不明白杀铃派为什么要把杀和铃强加在一起。不!应该说为什么要有杀铃派!
我现在只能说!因为杀铃派的存在,所以才会有反杀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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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楼 发表于: 2003-11-27
哎哟哟,楼主这篇长篇大论看得在下好生头疼阿……愚钝如在下整整看了两天才终于理清了文章的思路阿~~~~(揉太阳穴,笑ing~~~)

楼主的观点似乎是有理有据,不过感觉上逻辑有点问题呢~~~~
原本是想引用楼主的文一段一段指出的,不过又怕被楼主说成是“断章取义”(笑),呵呵~~~~看来楼主所理解的“断章取义”跟在下所理解的有本质上的区别呢……汉文字不愧为世界上思想最丰富的语言之一,仅仅是字面和内涵意思的区别,就是天差地别阿~~~(再笑~~)
至于在下下面所写文字用了颜色加重等代码,决非楼上某位朋友所感叹的那么夸张哦~~~~纯属在下个人恶好而已,因为在下喜欢花花绿绿的排版阿~~~哦活活~~~(BT笑~~)

OK,下面开始正题。


一、关于楼主对此次杀铃反杀铃辩论的参与态度。(可以称之为“辩论”吧?还不算“吵架”,对不,兔子斑斑?微笑~~~)

嗯~~~~大家表那么严肃嘛~~~虽然这标题看起来有点“上纲上线”的味道(笑~~),不过在下可是以灰常灰常友好的心情来说的哦~~~~(喝口茶,满脸堆笑~~)

楼主说是“我很好奇,写了文章响应。”(这句话在下没有引用错吧?^^)
那么何谓“响应”呢?
“号召”,才有“响应”。不过反杀铃fans们何时“号召”过杀铃fans们来参与讨论了?如果在下没记错的话,反杀铃发起人有说过“我们这次征集是想找寻一些有着非主流看法的朋友,可惜更多持主流看法的朋友冲了进来”吧?

当然当然,在下绝对绝对没有要封住杀铃fans的口,不允许杀铃fans提出自己观点的意思哦~~~~
就像杀铃fans没有权利禁止反杀铃fans讨论反杀铃观点一样,反杀铃fans也没有权利禁止杀铃fans提出支持杀铃的理由,这也是在下一直主张的。而且在下也相信,反杀铃fans们还是很欢迎杀铃fans们“主动自愿”进来交流的。

不过,既然是“主动自愿”来交流,就用不着搞得好像是谁逼着楼主写反驳文而楼主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吧~~~~~(喝茶微笑~~~)



二、关于楼主支持杀铃的理由。

似乎现在才讲到最重点的部分~~~~笑~~~
不过在下首先还是要问楼主一个问题:楼主煞费唇舌所支持的杀铃是否为“恋爱版杀铃”?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即楼主支持的是“父女”“兄妹”“主仆”“朋友”“亲人”之类的杀铃版本,那么此话题就此打住。反杀铃fans们反的不是这样的杀铃,相反她们应该是支持的,如此双方便没有分歧,天大大同啰~~~~活活~~~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OK,我们接着往下说——

在下不知道楼主的观点是否就代表了所有杀铃fans们,所以单就楼主本文中的逻辑谈一谈。
楼主的支持杀铃的理由是——
因为:1、杀生丸少爷救了玲,并且在救玲时,有把玲抱在怀里。
2、杀生丸少爷让玲跟在他身边,是为了保护玲。
3、杀生丸只要玲”每”一次出事都会去救玲。
3、玲是杀生丸少爷”唯一”没有打过、杀过的”人类女孩”。
所以:恋爱版杀铃即是王道。
在下没有引用错吧?再笑~~~~

好了,让我们来看看这其中的逻辑关系:
这四个原因我们是否可以概括为“杀生丸对铃有着比对其他人更多的关怀和保护”?在下记得楼主的文中也有类似的话,相信楼主不会对在下的这句概括产生异议吧~~~~
那么楼主支持杀铃的理由就可以简略为:
杀生丸对铃有着比对其他人更多的关怀和保护 ——————〉杀生丸与铃肯定能成为恋人
大家都知道,真理是可以推广到一般情况的,那么我们也把这个推导公式推广到一般试试看(如杀铃fans们所希望的那样姑且不去考虑两人种族年龄的差异):
一个男性对一个女性有着比对其他人更多的关怀和保护 ——————〉他们俩肯定能成为恋人

好了,悖论已经出来了。反例在下就不多举了,父女、兄妹、朋友之间这种关系多得数不胜数。既然一般情况下的推导不成立,那么怎么“特殊”到杀生丸和铃这里就成立了呢?总不能是因为杀铃fans们的愿望和爱好就让它成立了吧?亚里士多德创立的逻辑学似乎没有把这一条理由列在其中呢~~~~(喝茶笑~~~)


在下当然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来揣度楼主对于“爱情”这两个字的理解究竟是怎样的,但相信“关怀和保护不等于爱情”这个应该是所有明理人的共识吧?
爱情中必然包括了关怀和保护,但关怀和保护却推导不出爱情。用逻辑数学的术语讲,两者分别是对方的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但绝对不是互为充要条件(高中数学应该老师都讲过吧?呵呵~~~)。
当然两者之间的表象比较的微妙,这一点在下也承认。不过其内涵可是本质上的区别哦~~~~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嘛,马爷爷这么说的哦~~~(再笑~~)
如果错把关怀和保护当成了爱情,可是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的哦~~~~~这可是很多人“失恋”的根源所在呢,在下可是亲眼见过身边有人因此差点痛不欲生哦~~~~
而各位如此为小铃的幸福着想的杀铃fans们,又怎么能忍心将我们卡哇伊的小铃送进这样一个风险巨大的赌注中呢?(喝茶笑~~~~)



三、关于“尊重原著”。

在下首先要承认的是,在下并非“纯正”的反杀铃fans,所以对于反杀铃fans们怎样看待“尊重原著”这个问题,实在是没什么资格来评论。在此只说说在下个人对此的理解,不代表任何反杀铃fans的观点。

在下看来,杀铃、反杀铃观点的分歧再多,归结起来也无非只有两点:一是目前为止的原著中杀和铃是否为恋人关系;二是他们在未来有没有可能成为恋人。

第一点在下已经在前面论证了,答案是否。几位杀铃fans也在贴子里表达过“杀生丸和铃目前的关系很纯洁”这一类似的观点。这一分歧其实也不成其为分歧,因为如果大家都能“尊重原著”的话,这个问题没有第二个答案。

再来看第二点,这里的关键词是“未来”。大量的杀铃同人衍生也就立足于“未来”这两个字的基础上,而相对的,反杀铃fans们所排除的,正是这种“未来”。原因很简单:高桥老师的原著中还没有涉及到“未来”。既然是原著中没有的未来,就没有必要去设想它;而且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连高桥老师都没有提及过的未来,fans们就更没有资格代替高桥老师去设想未来。同人衍生就应该老老实实待在原著所提供的框架内,按照现有的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来衍生,凡是原著中没有明确过的配对和人物关系都不应出现。这大概就是反杀铃fans们所主张的“尊重原著”吧~~~~
也就是说,杀铃fans们一切想法的根基,恰恰是反杀铃fans们所排除和不予讨论的地方。被楼主大加驳斥的“主观不同”,也就“不同”在这里,而不是楼主所说的那种片面的东西哦~~~(喝茶笑~~~)


另外顺带提一下,楼主说“玲可以成为杀生丸少爷官方的配对”,哎呀呀~~~~您是从原著中哪一本书哪一集哪一句话里找到这个“官方配对”的依据的??找到了的话一定要告诉在下哦,好让在下也去观摩观摩~~~~不过一定要是“原著”哦,因为在下也是古板的“尊重原著”分子呢~~~~(再笑~~~)



四、关于所谓“讨论的诚意”。

楼主一句“没有讨论的诚意”就把一顶大大的沉重的帽子扣在了反杀铃fans们的头上呢~~~(微笑~~~)

楼主的感觉在下倒能理解,当对方不按照自己的意图跟自己辩论的时候,自然是会有“对方没有诚意”这种感觉的,就像愚笨的在下在大学辩论会上被人驳斥得哑口无言时的感觉一样……哎呀呀,在下绝对绝对没有说楼主跟在下一样愚笨的意思哦~~~瞧瞧在下说的这些笨话就知道在下的愚笨了,楼主可不一样,千万不要误会了哦~~~~(微笑~~~)
不过楼主啊~~~~在辩论中,您怎么可能要求对方按照您的思维和思路来跟您辩论呢?这是根本不可能的阿~~~~参加过辩论会的朋友都该知道,辩论最关键的就是不能跟着对手的思路跑,而要千方百计把对手引导到自己这边的思路上来。所以反杀铃fans们自然不可能也没办法遵循您所定下的思路来辩论阿~~~~就像她们也在抱怨您为什么不能按照她们的思路和问题来辩论一样~~~~呵呵~~~
因此呢,双方都没有按照对方的思路来辩论,“没有讨论的诚意”这顶大帽子,要扣的话,也应该给双方都扣上才公平,对不对?(喝茶笑ing~~~)





恩拉拉~~~~一回头看见自己居然写了这么多……汗~~~~先向要看在下这篇东西的楼主及各位大人鞠一躬~~~~~~
虽然是篇不怎么样的东西,但是相信各位大人会努力仔细一个字一个字读清楚读明白的,毕竟如果因为没有仔细读而对在下的意思造成误解会错了意,实在是有损各位大人“辩手”的称号阿~~~(微笑,再鞠躬~~~)


PS:写完了以后突然觉得杀铃反杀铃其实也没有虾米特别大的分歧,在很多问题上其实观点是一致的,只是杀铃fans们具有更多更丰富更美丽更天真更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而反杀铃fans们只是比较排斥这种“太超前”的想象力而已,活活~~~~

再PS:又突然问自己到底属于哪一方呢?如果属于反杀铃,那么在下喜欢小铃也喜欢画杀铃,这又算什么?如果属于杀铃,在下却又写了这篇东西……实在不解阿~~~~
是杀铃吗?不是吗?是反杀铃吗?不是吗?
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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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楼 发表于: 2003-11-27
Re: Re: Re: 鼓掌!
引用
最初由 beidou_csc 发布


这可不是误会呢,我确实看到某位大人在某篇文的回贴里说了:“很想把‘杀玲’变成动词!”这句话。



也有人说过如果高桥不让杀生丸和铃在一起,就要切腹或是去日本砍高桥之类的话呢~~~
比起这种“真人PK”,大人所举的例子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呢~~~笑~~
极端的观点到处都有,一个人的想法代表不了全部,可不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哦~~~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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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楼 发表于: 2003-11-27
借个地儿发速报:
今天晚上,俺真正的老婆(汗…… ^^bbb)在一边看了我打这些反驳文之后问我:你们为什么要“反杀玲”,谁要杀玲吗???……俺真真的,从椅子上无声地栽倒了~~~~~~~~

俺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没了解“杀玲”的真谛。就像前面水曼达人说滴:蛇骨是真正明确地说了“杀生丸对人家小女孩是多么体贴啊~”可是,友好而善良的同学,难道您和大家一样,真正与变态的小蛇的心态相同么?碎碎念啊~~~正常性取向的我是无法理解那种人说这话的思想的~~~


杀生丸,即便全世界的女人都变同人女,只爱CP不爱你,你也要给我幸福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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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拿来催眠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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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楼 发表于: 2003-11-27
杀玲命乎,人身攻击乎?

有人身攻击吗?^^ 我用的是问号吧?我觉得蠢的行为看在他人眼里不知道是怎样哦?
所以用问号呀,我可没有说,”原发起者很蠢!!”而且我是说”行为”吧?^^
笑,如果有人要承认自己”蠢”的话,我也不反对啦!^^
quote:

最初由 Juying 发布
然后响应的文章开始带有攻击性。



“攻击性”???大家看看楼主下面的这段话:

所以以下是我带有攻击性的文章呀!^^ 响应你们反杀玲的文章有攻击性,就从原发起人给我,所谓”尊重”原著漫画后,又自己自相矛盾的回文后,开始有攻击性。这一点我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喝茶)
quote:

最初由 Juying 发布

这些响应只说明了一件事,那就是此人根本就是为了反杀玲而反,什幺为了杀生丸少爷的幸福?什幺叫”遵重”原著漫画?自打嘴巴也不用这幺明显吧!(笑)
打一开始,就不用那幺高格调说什幺遵重原著漫画,以原著漫画为基础,结果自己说的话又自己吞回去,这不是很蠢吗?


这才是真正的人身攻击!

这是人身攻击吗?觉得蠢,是我个人认为。
这种行为,真的不蠢吗?(挑眉)
说着冠冕堂皇的话,最后再自己戳破这个话,若非一开始打着”尊重”原著漫画,再来说不讨论同人,但是原发起人回给我的却是,答非所问的答案,而且又回,杀生丸少爷跟神乐、跟很多人都很幸福,这不是同人吗?这是尊重”原著”漫画吗?我是觉得这个”行为”很蠢,跟人,没有什么关系吧?(笑)
除非,阁下觉得行为跟人可以划上等号?若不,跟人身攻击有什么关系?


然后回复大人,作为一个非杀玲对原作中大人提及这些情节的理解:

楼主那四个要点就不必一一引用了,我看到水曼小姐已经在前面回驳反杀玲的文中写到:这是因为在杀玲眼中这很“暧昧”。

是”瞹昧”呀,(笑) 相信阁下看的是”原版”漫画的犬夜叉吧!^^
杀生丸少爷是个什么样的妖怪,喜欢杀生丸少爷的人应该都很清楚吧?O_O
冷酷无情,即使对自己拥有半个血缘的弟弟─犬夜叉,依然可以视为无物。
如果,连自己的弟弟都可以下手痛杀的杀生丸少爷会去、肯去,发自内心地,为一个什么关系都没有的”人类”小女孩挥下天生牙的时候,这之间难道不瞹昧吗?杀生丸少爷是个没有怜悯之心的犬妖,连所谓的亲情都没有,有看”原版”漫画的人应该都知道,所以,有那么一瞬的救人举动,不是奇迹?没有瞹昧?
如果杀生丸少爷没有后来把玲带在身边的举动,那么,我相信,不会有杀玲命的出现,因为,这也许就诚如杀生丸少爷所说的,只是拿来试剑刀而已。玲也就不过是那么一瞬的名字而已。呃,不,甚至连名字都
不会出现,(笑) 那时玲不会说话。
但是,后来杀生丸少爷却把玲带在身旁,保护着玲。那阁下觉得杀生丸少爷忽然脑筋烧坏,开始有亲情了吗?觉得玲就像自己的妹妹、女儿所以要带在身边好好保护是吗?
有看过”原版”漫画的阁下,觉得杀生丸少爷是这种犬妖吗?(笑)


既然你们小小年纪就非要把这事往“爱情”方面想!那反过来也同样可以往没有爱情的方面想的!!

小小年纪?玲吗?(笑) 也蛮小的,至多八岁吧?O_O 我一直觉得很好奇,为什么小孩子的喜欢就不是喜欢?小孩子的喜欢也会带有独占欲的,这么说吧,所有的情感都会有独占欲,包括了亲情、友情及爱情。
只要涉及”情”,不管是什么种类,都会有独占欲。如你的最好朋友,跟你以外的人也很好,一定会吃醋的,别说你不会,朋友最怕三人行了。
连七宝都会有初恋了,那为什么玲说喜欢杀生丸少爷就不是爱呢?想要和杀生丸少爷永远在一起的心不变,这难道不是”爱情”吗?我只想说,别看不起小孩子的感情。
再来,反过来往没有爱情的方向想?哦~~那玲的喜欢就不是喜欢啰?带有亲人的喜欢?
玲很清楚杀生丸少爷不是亲人,对待亲人的待度不会用尊称,而且杀生丸少爷有那一点可以让人的感觉,杀生丸少爷待玲如妹妹或是女儿的?O_O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杀生丸少爷对玲的态度很”瞹昩”,我不是说杀生丸少爷对玲有什么”瞹昧”的举动,而是杀生丸少爷的心对玲是如何看待的?从”原著”漫画里,不是很瞹昧吗?
你们反杀玲说,杀生丸少爷对玲是女儿、妹妹般的感情,如长辈对晚辈般的感情,如怜悯玲的感情。
会这样说,真的是很喜欢杀生丸少爷的人吗?杀生丸少爷明明就没有怜悯的心,更没有亲情,他只认同”强者”,所以才会去找”铁碎牙”,如果不是因为铁碎牙,杀生丸少爷根本不会出现在犬夜叉的面前,连名字都是恶心的存在、一族的耻辱。有这种想法的杀生丸少爷怎么会把玲当”妹妹”或是”女儿”?
玲可是比戈薇更弱,更须要保护的”人类”,连有同血缘的犬夜叉,杀生丸少爷都可以下手杀掉,也不眨眼,那玲又是凭什么可以让杀生丸少爷认同玲是他的”妹妹”、”女儿”或是晚辈?
很单纯的保护者跟被保护者的身份?那么,杀生丸少爷为了什么要保护玲?这个”什么”不是很瞹昧吗?
还是阁下可以解答这个”什么”?从原著漫画的杀生丸少爷”性格”来看,阁下觉得这个”什么”的表示是?


抱过小玲就说是杀生丸对小玲好了?

哦,那请问阁下,在原著漫画里,杀生丸少爷有主动去抱过谁吗?除了玲,还有谁?O_O
以杀生丸少爷在原著漫画里,对玲的表现,难道叫”不好”吗?
不曾打过玲,让玲自由的驾御啊吽,玲有危险,不也亲自去救了?甚至为玲受了伤,可以忍受玲的”噪音”,最多叫玲闭嘴,是说玲下次还是会哇哇叫就是了~然后再被叫闭嘴 O_O
玲对杀生丸少爷重不重要,看邪见的态度不就知道了?
由最开始的,干什么把这个人类小女孩带在身边?直接扔掉不就没有事了?
到白灵山的,如果玲有个什么万一,他一定会被杀生丸少爷杀掉的。
这个转变够不够明显?够不够明了?还是阁下可以为邪见的转变找到更合理的解释?(笑)
如果杀生丸少爷这样叫对玲不好?那请问以杀生丸少爷的性格,什么才叫做”好”?
阁下要不要帮我们杀玲命解释一下,什么才叫做好?等阁下的解释哦!=^^=

让小玲跟着就是为了养大她做媳妇了?

嗯~我相信,这个话如果现在直接去问杀生丸少爷的话,大概就直接被斗鬼神砍成两半了,(笑)
我想,在一开始的时候,杀生丸少爷把玲带在身边绝对没有想过玲是会长大的?(踹飞)
而且也没有意识到,把玲养大了,玲的去向,媳妇?当然想都没有想过。
但是,从原著漫画里,看杀生丸少爷对玲的互动,由玲对杀生丸少爷的态度看来,玲的重要性可是与日俱增的,这点从邪见的态度最看的出来,从杀生丸少爷两次去救玲的态度,也看得出来。O_O
第一次, 找奈落算帐,拯救自己的尊严最重要,但是,杀生丸少爷还是让奈落逃走了。在这里,玲的命还是比自己的尊严要来的重要!
第二次, 跟蛇骨对战,会毫不犹豫的背过身去救玲,还深入白灵山的结界去救玲,邪见都阻止杀生丸少爷进去了,但是杀生丸少爷还是进去了,除了自己的尊严,玲的命才更是杀生丸少爷所重视的。不然,当初直接把奈落杀掉不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吗?不用现在要到处去找奈落不是吗?
高桥老师安排了两次玲被绑架的情节,让人知道玲在杀生丸少爷心里的重要性。是渐渐的增加。
OK,那阁下会说,既然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玲当媳妇,那为什么要说杀玲之间是爱情?
因为那股”瞹昧”劲呀,现在不是亲情,不是长辈对晚辈,更非怜悯,而是一种溢于杀生丸少爷跟玲之间的感觉,那种感觉叫”瞹昧”。那么在原著漫画里,把杀生丸少爷跟玲配对,对杀玲命当然是很自然的事呀!^^ 就因为在无意识中把对方看的更重要,那种瞹昧不清的感觉,所以才会配成对呀!

那邪见还可以睡在杀生丸的皮毛里呢??——请不要跟我说“邪见是男人(妖?)”,要是这样就变成BL动漫了。

邪见有睡在杀生丸少爷的皮毛里吗?O_O 我只有看过,杀生丸少爷在离开的时候,邪见慌忙地巴住杀生丸少爷的皮毛,一起跟着离开,不然邪见就会被杀生丸少爷”丢”下了~(笑)
邪见也是很苦命的吶!杀生丸少爷从来没有回过头来看邪见,更不会主动去找邪见,都是邪见很苦命地被杀生丸少爷丢弃,再自己去找出杀生丸少爷,每一次,都是邪见在杀生丸少爷背后慌张地喊着:杀生丸少爷请等等我!!!何来,像玲那样,会自己回来找玲,跟玲说:走了。
杀生丸少爷从来没有忘了记玲的存在,每一次都是会自己回去有玲在的安全地方。不要跟我说,是玲去杀生丸少爷的。(笑)
再来,邪见也只是巴住杀生丸少爷的皮毛嘛,杀生丸少爷真的是把玲”抱”在怀里呢!^^


但还有蛇蛇是真正的BL范例呢,高桥先生恐怕为了经济原因(??)确实在向“传统”屈服,这点我们不得不忍痛承认。

高桥老师会为了经济原因而屈服?就算高桥老师现在都不画任何作品,到死她的钱也花不完吶,蛇骨这个角色会出现,应该还是因为高桥老师的恶搞吧?O_O 忍痛承认什么呀,蛇骨的人气也不弱呀!
quote:

最初由 Juying 发布

如果看得是朝”总受”之路迈进犬夜叉那一版BL漫画的话,说不知道也没有什幺好惊讶的。(挑眉)


因此,既然有人爱看罗莉控,就不必对同性向漫画表示惊讶了吧,反正半斤八两而已。(摊手)

罗莉控的真正意思是,只对可爱的小女孩有性幻想及有特殊的爱好,对吧?=^^=
那么在原著漫画里,杀生丸少爷就不叫罗莉控哦!也不叫恋童癖,请不要滥用名词哦,这样会让人觉得中文不好哩!(笑) 在原著漫画里,请问杀生丸少爷有对玲以外的”人类小女孩”做出什么事吗?最多杀掉她们而已,(←当然这是指如果挡到杀生丸少爷的路、碍到杀生丸少爷的眼的时候)
就算现在喜欢玲,也不能叫”罗莉控”或是”恋童癖”呀!这两个名词指的是”只”对可爱的小女孩罗莉”们”有性幻想跟爱好。请注意,是复数名词哦!
也就是如果要指责杀生丸少爷有罗莉控或是恋童癖,那也要杀生丸少爷有对玲以外的小女孩有”不当”的举动,这个罪名才成立,现在的杀生丸少爷只对玲好,他的温柔只专属于玲,不管是妖怪还是小女孩,谁说这之间就不能有”爱情”?
再来,就算我用罗莉控的眼光来看犬夜叉漫画好了,我的理由怎么想都要比BL版的犬夜叉好吧?(笑)
半斤八两?这真是太抬举我了!(耸肩)


至于为什幺是“每一次”都救玲
(我印象中也就是这幺两次了吧,这幺说邪见也有那幺好几次了…………)

是两次呀!而且是杀生丸少爷自己去救的不过以后玲有危险,杀生丸少爷还会”再”一次的去救玲哦!^^,邪见呀?在原著漫画里,那来的好几次?(笑)
明明只有那一次,被灰刃坊用斗鬼神砍成两半的那一次而已!O_O
而且还很冷淡地要邪见先把斗鬼神的下落说出来(汗)
其它的时候,杀生丸少爷在打斗的时候,绝对不会去顾到邪见的死活哦!(笑)
那一次邪见不是被打的满头包?还要自己很苦命地去追把自己丢下的杀生丸少爷?
所以,在原著漫画里,邪见除了一次之外,那里来的好、几、次、呢?O_o
阁下看的是那一版的犬夜叉呢?(笑) 阁下的印象中看的犬夜叉到底是?

可大家可以想想那是有人跑杀生丸面前说:你身边带的人在我那儿哟~——感谢奈落傀儡友情出演。
这可想而知是多幺大的挑衅。就算杀不了奈落(因为它跑掉了,还不知道逃走的方向设有什幺埋伏)也得把小玲给救到吧?!

就因为是挑衅,所以第一次才会先找奈落啊,让邪见以为杀生丸少爷不要玲了呢!(笑)
但是就在奈落要逃走的时候,杀生丸少爷不也要妖化了吗?还说了:蠢货,以为可以从这里逃走吗?
真的要顾及尊严,那时追上去,了结奈落,真的就结束了,不用现在要到处找奈落的下落。
那时候,杀生丸少爷不是追不到奈落,也绝对不会让奈落跑掉。杀生丸少爷有这个实力。
阁下,居然以为自傲于自己强大妖力的杀生丸少爷那时会想到奈落有没有埋伏吗?杀生丸少爷会”害怕”奈落的埋伏?阁下,真是侮辱杀生丸少爷了!!!杀生丸少爷是那种会”害怕”埋伏的犬妖吗?(喝茶)
杀生丸少爷是为了什么才会那时放过追杀奈落的大好机会,有看”原著”漫画的人都知道哦!
阁下看的版本,嗯,杀生丸少爷会”害怕”埋伏呀?那我们看的版本果然不同呢?

否则杀杀真是颜面尽失矣。

当杀生丸少爷那时放弃去追杀奈落的时候,对他而言,颜面早就尽失了。他居然会为了一个人类小女孩而放弃讨回自己尊严的时机,这个颜面失的还不严重吗?(笑)
所以后来才会天南地北、到处地去追杀奈落,为了玲也为了自己的颜面。
邪见不是说的很清楚了吗?后来还被杀生丸少爷打的满头包呢!
邪见曰:恼羞成怒。~~bb

第四点芭比娃娃大人已经回答了,不过,转而想想杀杀真的没有对玲粗暴过吗?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碎碎念~
(你们自己好好想哟——我记得还有人说过蛮恨那时候的杀呢,真让人快意,Smile~)

对不起吶,我翻遍了犬夜叉从第一集到第三十一集,但是我都没有翻到玲被杀生丸少爷”打”的画面耶!阁下要不要直接告诉我们在犬夜叉的那一集、那一页呢?我手边有书,随时可以翻,阁下,我等你的告知哦!杀生丸少爷有打过玲,这点对杀玲命的我不知道还真是奇怪呢!阁下就直接告知吧!我会很感谢的!^^
要说出来哦~~不然我会以为你在骗人呢!骗人是不好的行为哦~~(笑)

其它我就不多说了,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理解,不代表非杀玲,也不代表被楼主指名攻击的那位大人,我虽然拭目以待他的看法,却不知道和这样刁蛮的楼主(这只是一个中性的形容词,假如您愿想深入一点,恕我根本没有那个意思)有没有办法好好交流。

我说了,我不想去干涉非杀玲命的理论及同人文,因为没有意义呀,但是我在意的是,不要拿着”尊重”原著漫画这面大旗来当借口,我从头到尾只在意这一点而已,我从来到这里除了发表一些杀玲的感想外,我不曾去攻击过非杀玲或是其他杀生丸少爷的配对,每个人都有他自己喜欢的自由。
但是,现在反杀玲的文章却在最开始的时候打着”尊重”原著漫画的大旗,言不讨论同人,当我很有诚意的去回文时,给我答案却是,他们就是在讨论同人,然,这跟”尊重”原著漫画有什么关系吗?阁下以为呢?所以我才会说,自己说的话,又自己吞回去,这种”行为”很蠢,我指的是行为,而非原发起人,那,这又跟人身攻击有什么关系?

再来,反杀玲文的论点也是有攻击性的呀,反杀玲是因为杀玲文太多?反杀玲是因为杀玲命让杀生丸少爷蒙羞?反杀玲是因为杀玲文的水准低落?反杀玲是因为杀玲命让犬夜叉这部一流的少年漫画变成三流的少女漫画?反杀玲是因为杀玲命根本不是真心喜欢杀生丸少爷?只有他们反杀玲的人才是真心喜欢杀生丸少爷?嗯哼,我们杀玲命们也没有必要去承受这些说法不是吗?(笑)

我们杀玲命有必要去为我们杀玲命太多而遭受攻击吗?没有吧?喜欢同人本来就是个人的爱好,为什么我们杀玲命们要为我们的人势众多而受到你们的指责?
杀玲文太多?那是我们喜欢杀玲的表现,有人回有人气那又怎么样?我们杀玲命为什么要有文章有人气而遭受攻击?水准低落?我相信不管是怎么样的文,在写的时候必然有着对角色的热情,不然谁会去辛辛苦苦的写文?画图?不满杀玲文太多,可以自己去写属于你你自己跟杀生丸少爷的同人文呀,没有必要因为太多杀玲文被指责!!!
我们杀玲命让犬夜叉由一流少年漫画变成三流的少女漫画?这顶帽子真是扣的太重了,要不要仔细想想犬夜叉虽然是一部少年漫画,但是,却是一部说着妖怪跟国三少女穿越时空的”爱情”冒险故事呢!
如果杀玲命要被指责,那么要先去指责犬戈命哦、犬桔命哦~因为他们之间难道不是爱情故事?还有很老套的三角恋呢!这个要不要先在杀玲命之前被指责呢?
我们杀玲命也没有必要受到这莫须有的罪名!!!
啊,忘了说,在杀玲命被指责成为害犬夜叉沦为三流少女漫画的之前,也要先去指责奈杀命(杀奈命)哦!因为他们更罪大恶极了,让少年漫画变成BL漫画了!
请反杀玲的人们先去指责这些人之后再来指责我们杀玲命吧!(笑)

再来,我们杀玲命让杀生丸少爷蒙羞?有吗?如果说杀玲命们让杀生丸少爷有了恋童癖的名声?那把奈落跟杀生丸少爷配成一对的人,及把杀生丸少爷跟犬夜叉配成一对的人,是不是更让杀生丸少爷蒙羞?真要怕这样,那大可不必看任何的同人衍生文呀!同人衍生本来就是对角色的热情及喜欢而为角色所写的文,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自由,我们杀玲命也不须要为这指责承担任何罪名!!!

最后,这个指责更伤人吶,我们杀玲命不是”真心”喜欢杀生丸少爷?只有他们那些反杀玲的人才是真心喜欢杀生丸少爷的?杀玲文太多看在他们这些”真心”喜欢杀生丸少爷的眼里很心痛??
今天,我如果不是很喜欢这个角色,我不会动手去写这个角色的任何文章,在写文的同时必然也有着对这个角色的热情,及真心。没有什么真心不真心的,反杀玲的人没有资格去说杀玲命不是”真心”地喜欢杀生丸少爷,除了作者自己本人以外,每个人的真心表现不同不是吗?
那么,反杀玲命的人又为了什么要把这些指责全部套在杀玲命的头上?

我不反对反,也不会去干涉,但是,真的真的不要拿”尊重”原著漫画当借口,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喜好,杀玲命多那是我们的事,我们又为了什么要因为”多”而被指责?因为多就是我们杀玲命的原罪吗?
话说回来啦,真的要尊重原著漫画,那就不应该只反杀玲啰?而是所有的配对都要反啰?除了犬夜叉及戈薇啦、犬夜叉及桔梗啦、法师跟珊瑚啦,其它为了尊重原著,应该一起反才对嘛,没有必要拿杀玲开刀呀!阁下,你说呢?(笑)

高贵又骄傲的杀生丸样,^Q^
可爱又娇俏的小小玲~~犬夜叉里最完美的一对!!
完全杀玲本命的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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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楼 发表于: 2003-11-27
Re: 借个地儿发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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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ouave_takato 发布
今天晚上,俺真正的老婆(汗…… ^^bbb)在一边看了我打这些反驳文之后问我:你们为什么要“反杀玲”,谁要杀玲吗???……俺真真的,从椅子上无声地栽倒了~~~~~~~~

俺不知道还有多少人没了解“杀玲”的真谛。就像前面水曼达人说滴:蛇骨是真正明确地说了“杀生丸对人家小女孩是多么体贴啊~”可是,友好而善良的同学,难道您和大家一样,真正与变态的小蛇的心态相同么?碎碎念啊~~~正常性取向的我是无法理解那种人说这话的思想的~~~

坦白说,偶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也是理解为动宾结构。。。
而且是直到看了N篇同人之后才反应过来。-___-b


[color=royal blue]信奉之神啊 我们召唤晨雾中的蓝色精灵
无敌的古代精灵啊 请履行与我们的约定
以驱逐一切的力量 将神圣的讯息传至天国的晨雾
摧毁不可摧毁之物 请摧毁这些妖孽

以我们的血誓 请您履行我们的约定
以距离 以大小 以祈祷 以唯一的声音
消失吧 回到永久的黑暗
盾!信!胜!执行我们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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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楼 发表于: 2003-11-27
汗~
我好像曾经说过“把杀玲变成动词”这类的话!
不过~~~~~~~~~~~~~~~~~~~
请注意我的大前提!
那个时候我好像说如果50年后玲姑娘变成了玲婆婆
还依然站在年轻貌美的杀生丸大人的身边
然后想象这幅图面
不会吐血的同志请站出来!
在那个时候,似乎,我才说了那个变名词为动词的话
再汗
请不要直接断章取义而攻击
谢谢!

重新回来,发现高桥区已经冷得不行……自己的帖子已经完全找不到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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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楼 发表于: 2003-11-27
Re: Re: Re: Re: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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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极恶之灵 发布



也有人说过如果高桥不让杀生丸和铃在一起,就要切腹或是去日本砍高桥之类的话呢~~~
比起这种“真人PK”,大人所举的例子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呢~~~笑~~
极端的观点到处都有,一个人的想法代表不了全部,可不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哦~~~再笑~~~


我可没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的意图,
因为我也说了那是“极端”的例子,
我引这个例子也不是要打击任何人,
只是认为这种言论正好可以为杀杀对小玲特别好提供反面论证。

《小王子》官方网站http://www.saint-exupery.org
《小王子》中文网站http://www.fairydream.net/html/littleprince
(这里有中文版《小王子》的全文下载哦!)

至爱经典《小王子》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80727
这是93版的50法郎钞票:有《小王子》作者的头像和他画的小王子插图呢

好想收藏一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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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楼 发表于: 2003-11-27
Re: Re: Re: Re: Re: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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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beidou_csc 发布


我可没要“一竿子打死一船人”的意图,
因为我也说了那是“极端”的例子,
我引这个例子也不是要打击任何人,
只是认为这种言论正好可以为杀杀对小玲特别好提供反面论证。



呵呵,既然大人都承认这是“极端”的例子了,那又怎么能拿来做论证的论据呢?
众所周知,作为支撑论点的论据必须是具有普遍客观性的东西,大人可有见过哪篇论证充分的议论文是拿“极端”例子作为论证的?^^

再者,即便这种“极端”例子可以作为论据,证明了“杀对铃特别好”,那就能证明“杀和铃是恋爱关系”吗?前者一定能推导出后者吗?再回到在下之前提过的:关怀和保护绝对不等于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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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楼 发表于: 2003-11-27
哦!
是你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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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楼 发表于: 2003-11-27
Re: Re: Re: Re: Re: Re: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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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极恶之灵 发布



呵呵,既然大人都承认这是“极端”的例子了,那又怎么能拿来做论证的论据呢?
众所周知,作为支撑论点的论据必须是具有普遍客观性的东西,大人可有见过哪篇论证充分的议论文是拿“极端”例子作为论证的?^^

再者,即便这种“极端”例子可以作为论据,证明了“杀对铃特别好”,那就能证明“杀和铃是恋爱关系”吗?前者一定能推导出后者吗?再回到在下之前提过的:关怀和保护绝对不等于爱情。

诶~~叹气ING~大家都把话说绝了呢……
同意的地方:杀杀对铃好,确实8能“一定”推出他俩有恋爱关系,事实上在原作未定的前提下,没有什么是一定的,但是咧,大人啊,偶们素 同人好不好?虾米素同人啊?杀铃命们只是在说和写自己觉得可能 出现的未来啊,在偶们的同人里 ,杀杀对小铃的好,最后会使他们在一起。同人的想象和衍生是无限的,只不过杀铃同人得到了许多的支持,但也只是代表了杀铃FANS的想法啊,其他大人若有不同意见粉正常,您觉得杀铃8可能,偶们却觉得很可能,就是这样拉~
这么地反对一对同人配对,再怎么想也很可笑啊,不过确实最可笑的是抬出“尊重原著”的话,要求同人不可以有原著未明说的遐想出现??那关于犬夜叉的结局拉,犬戈桔最后的解决拉,都不可以写喽?高桥大人连一咪咪的暗示都未给出啊,在未明了原意的情况下,偶们什么都不能说拉?
再扯远一点,就说很著名的SD同人啦,那还真是~~~~原著给出的线索有多少啊?那些如此不“尊重”原著的同人还不是轰轰烈烈地层出不穷?偶怎么米看见有人“反仙流”之类的?有哪位大大跟偶说明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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