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叶小猫 发布
你钻牛角尖我就不奉陪了。作为当事人他就是得到那样的信息,你觉得他白痴他误会那是你的事,他得到的一切信息都支持对方肯定的结论。
换句话说
你找出言叶说 不 的地方来反驳我好了
因为言叶不需要说不。
中国来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1984.4.26〔1984〕法研字第7号)当中就有明确的”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有无反抗表示作为必要条件。“
日本的法律的话福岡高判昭和41年8月31日高集19・5・575也有相同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