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幽远 发布
同学.你不喜欢吃辣就可以说四川人舌头都有问题么?"多数人这么认为"就可以抹杀少数人发表意见的权力?这种主观的问题也要玩所谓多数民主暴力么
首先呢,我是土生土长的四川人,所以你打比方是找错了对象。
其次呢,你打的比喻恰恰是用来证明我的观点的,所以你根本就不会论证。
所谓的“多数民主暴力”更是不知所云,既然他有权发表意见,我自然也有权反驳,是谁规定了“多数派”就必须让着“少数派”的?
最后,你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方说的是“歌蛮难听”,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主观看法给打上了“客观”的标签,所以这已经不是纯粹的主观问题了。如果承认或是默认他的观点,那就无异于承认大多数人耳朵都有问题(就像你说的四川人舌头都有问题一样)。
如果对方说的是“我不喜欢这首歌”,那我想是不会有人去介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