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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unkstar 发布
他們有這種魄力才怪。
我覺得起碼得再出個鄧老這種人物才有可能把這方面的現象系統化。
其實仔細想想,這個問題是顛覆性的。
商品的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人類勞動時間。可是軟件這玩藝,一次勞動、無限複製,根本就是犯規。
除了軟件,還有影音產品、電子化書籍,乃至理論技術都是類似的東西。在數碼時代,這些東西都可以廉價的、無損的、無限的複製。
那這些玩藝的價值該怎麽確定?挂鈎的價格呢?
我有時甚至覺得,共產主義如果真的能實現的話,這個問題應該就是關鍵。
哈哈,你真的相信剩余价值、无差别人类劳动那套东西啊。不要说今天,就是在当年那套东西都是狗屁不通的理论。
很简单,同等劳动并不等值,刘翔跑一百一十米,就可以雇我给他擦鞋,就算老刘雇我跟他一起跑,一边跑还一边替他擦鞋,我付出的劳动明显比他多,可我的劳动就是没有他的劳动值钱,这么简单的事儿怎么还会有歧义呢?
马氏否认市场的稀缺规律,否认刘翔跑得比我们更快,就应该拿得更多,于是人类就被划分成两个阵营,跑得快的阵营和跑得慢的阵营,而革命的价值与意义,就在于授予跑得慢的阵营以权力,有权宰杀跑得快的人,但由于人类的差别性是永恒的,就算是人都在地上爬行,也还能分出爬得快的和爬得慢的,于是大家只好继续杀下去,六十年前我们砍光了跑得快的,大家统统改爬行,而这六十年的前三十年,大家干的事就是不断的将爬得快的人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