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tie2 发布
你的方法是:因为很多人会走这条路,所以不走这条路的人肯定不正常
很多善良的人会产生负面情绪,所以不产生负面情绪的人好假
当然我承认他们不正常,如果说大多数的人做法被定义为“正常”的话
所以我想问:你是怎么看待我提的那两种人的
大多数人都这样,少数人不这样,少数人就是不正常——这不是我认为的,事实上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就是这么定义“不正常”的
正常正常,“常”的就是“正”的
正如如果大部分人长了三只手,两只手的势必就要被称为不正常
所以六指是不正常的,只因为大多数人只长了五指
您可以说:“那怎么办,我就是长了六只手指,而且六个手指可以做的事情甚至多于别人,凭什么叫‘不正常’?”——但没办法,这世上据大部分人不会觉得这是正常现象。这就是现实,无可奈何但就是现实
其次您认为性恶论的人眼中没有“善良”吗?[/han]
“人性本恶”并不是说“人性俱恶”
换句话说,“善”是相对的,“恶”是绝对的,“恶”的存在是感性的,“善”的存在是理性的
相对的,“人性本善”的观点就将是“善”是绝对存在,“恶”则是条件触发
——所以如果从性恶论角度考虑,淡幽高洁品质产生的原因描写得远远不够,然而即使从性善论的角度出发,作者也应该对那么多条件触发应该引起却没有引起“恶”的原因作些解释
如果您认为这样是正常的,不需要解释,那么您坚信的就不是“人性本善”而是“人性全善”——无论怎样的条件都不会引起负面情绪——这已经不属于伦理观念,而属于宗教信仰了吧?
另外,“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这说的都不是人性吧?
性善性恶的讨论,推荐看看复旦VS台大93年的辩论稿,虽说辩论本身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但辩论中涉及到的性善性恶是我能找到而且可以理解的最好的材料了
http://hwbin.blogchina.com/4654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