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有肯佩斯。1978。拿道德说事的,转个帖子看看。
看到许多球迷讨论苏亚雷斯的手球时的偷换概念,忍不住想发个帖
看到了无数这样的帖子
“双重标准!!
昨天凌晨苏亚雷斯以一记手球挽救了乌拉圭,在这一刻苏亚雷斯成了乌拉圭的英雄。
我就不懂他和那些假摔博取裁判同情,手球进球的球员有什么不同?出发点都是一样的,不择手段取得比赛胜利!
而苏亚雷斯身上你们就认为这是理所应当,换在托雷斯、卡普德维拉身上就是影帝,演员!
谁都不比谁高尚!”
或是
“苏亚雷斯这种手球是否会追加禁赛处罚
肯定是故意手球,而且有违体育道德。 就禁赛1场吗?”
我不明白这个手球和体育道德有任何的关系?我不明白这个手球和假摔和恶意犯规有任何的相似之处?
恶意犯规完全是出于非足球目的报复性的犯规,伤人范畴,自不必说;而假摔这种行为,我忘记是谁曾说过一句话:“如果球员们能少些假摔,那么裁判在判罚时会少许多困扰,相应的误判也会少很多。”由此看出假摔是一种迷惑裁判来获取利益的行为,就好比斯洛伐克守门员在球门内趁着裁判不注意对夸利亚雷拉出拳,本身行为违反规则,只是利用场上裁判视野的不全面来欺骗而已。
而这个手球呢?有个帖子提到篮球的砍鲨、犯规战术,我觉得很贴切。篮球中的砍鲨、最后时刻犯规送对手上罚球线,包括足球中为了阻挡对手反击的战术犯规,都是规则所允许并给出的明确的惩罚措施的(篮球罚球、足球黄牌),决定战术犯规就要付出代价。这就等于我告诉裁判,我就是犯规了,请惩罚我,我不觉得这有任何牵扯到道德的问题?
就好比足球中场故意犯规拖延对方反击:一个明确的、不伤人的拽衣服犯规吃到黄牌;另一个偷偷下个小绊,也许逃过了裁判眼睛,也许没逃过但还一直喊冤。这两者的性质一样吗?前者是明确的战术犯规,并且知道自己会付出黄牌的代价;另一个是企图迷惑裁判来获利。
又有球迷和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亨利的手球来类比,我觉得这也不怎么恰当。马拉多纳、亨利的手球明显是属于我说的后一种迷惑裁判获利的范畴,而苏亚雷斯的手球就是告诉裁判,我手球,请给我红牌和给对手点球。我不认为这和篮球比赛剩10秒落后两分采用犯规战术有任何区别:就好像你对雷阿伦,一个罚球命中率 92+的球员,最后十秒落后两分依然要果断犯规,为了搏那不到10%的机会三分绝杀或者扳平;这只是在规则允许范围内的一种战术选择,和吧内球迷中提到或类比的假摔、恶意犯规、马拉多纳上帝之手没有什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