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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各位义愤填膺的同学,请教了

楼层直达
级别: 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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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0楼 发表于: 2004-05-04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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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1楼 发表于: 2004-05-04
都说到现在了,估计楼主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吧……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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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2楼 发表于: 20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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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再次强调一下,这里没人说曹那么做就是对的


你是法盲我知道,所以就不说你什么了.......


这个污点证人,坦白从宽难道是闹着玩的吗?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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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3楼 发表于: 20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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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幻影堕天使 发布
首先我要向CITYJIM致歉,SORRY,因为我的电脑并不能自由使用,时间匆忙,所以刚才又误解了你的意思。
但是,在这里我要明确的告诉你,使用观看盗版和盗窃是两个概念,一个是民事责任一个是刑事责任,而观看使用盗版和抄袭剽窃罪也是两个层次的,两者刑罚也不同,一个最多罚款一个可是会坐牢。的确我在使用盗版上并没有什么立场来谴责他,所以我并没有在盗版上指责老曹,但我仍可以在剽窃行为上指责他。

最后我说一句,我已经尽量减少D版的使用,电脑里的WINDOWS XP也是正版的,使用的软件基本上都是共享和体验版。因为本人不怎么玩游戏,所以现在没有什么D版游戏(但以前买过,因为根本买不到和买不起正版)D版漫画也基本不买了(因为我可以买到港台版),网络上的漫画是看的(实在有些漫画是买不到……)但我没有传播以及用作商业用途。

这位同学说的好
把我的心里话说出来了
希望不要被楼主54

Hey Juliet
I think you're fine
You really blow my mind
Maybe someday, you and me can run
away
I just want you to know
I wanna be your Romeo
Hey Juliet
级别: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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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4楼 发表于: 2004-05-04
楼主没搞懂盗版和剽窃的区别厄
级别: 风云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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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5楼 发表于: 2004-05-04
引用
最初由 幻影堕天使 发布
首先我要向CITYJIM致歉,SORRY,因为我的电脑并不能自由使用,时间匆忙,所以刚才又误解了你的意思。
但是,在这里我要明确的告诉你,使用观看盗版和盗窃是两个概念,一个是民事责任一个是刑事责任,而观看使用盗版和抄袭剽窃罪也是两个层次的,两者刑罚也不同,一个最多罚款一个可是会坐牢。的确我在使用盗版上并没有什么立场来谴责他,所以我并没有在盗版上指责老曹,但我仍可以在剽窃行为上指责他。

最后我说一句,我已经尽量减少D版的使用,电脑里的WINDOWS XP也是正版的,使用的软件基本上都是共享和体验版。因为本人不怎么玩游戏,所以现在没有什么D版游戏(但以前买过,因为根本买不到和买不起正版)D版漫画也基本不买了(因为我可以买到港台版),网络上的漫画是看的(实在有些漫画是买不到……)但我没有传播以及用作商业用途。

大人所说的在下都和楼主说过了,他只是一带而过。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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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6楼 发表于: 2004-05-04
cityjim同学,休息一下吧。洗把脸,祭几五脏庙。
饭后俺再回来!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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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7楼 发表于: 20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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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yauaaa 发布

停一下吧!

大家这么淹,他跟本就应不来,搞得他无意识地乱弹一句你们又去接。
还看不出来吗? 都成废话了......


这一点在楼主开贴时就定下来了
想必已有相应的觉悟吧
或者就是目的也说不定呢

级别: 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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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8楼 发表于: 20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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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525 发布

楼主听说过污点证人吗?


藉由指認他人犯罪而減輕自己的刑責!

最好不要濫用:D

人工AI三守则:
以数量取胜!
要友善对待人类。
对玩家要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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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9楼 发表于: 200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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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0楼 发表于: 2004-05-04
真不明白……这都能吵起来?总觉得citycim你是故意在和舆论唱反调……
引用
最初由 ownfish 发布


应该是欢呼雀跃“多谢你为我们偷东西的行径提供了合理化依据”……
另外问你一个想问了很久的问题,你那个“天下第七”的昵称有什么来头?该不会……你的原名叫文雪岸吧(汗……)

哑哑,被看出出处来了。这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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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1楼 发表于: 2004-05-04
有,有中餐馆呀!
这个我就不提了,5欧元一个小时一天10个小时没问题......您有洁癖,不爱打黑工的话,也有一个月400欧元的零活呀!随便打打,这正版漫画算什么呀!一本才5欧元,和工资比算个P呀.......


回头是岸呀,楼主,走吧,等用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正版的天空后,再回来和这帮执迷不悟的人说,“你们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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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2楼 发表于: 2004-05-04
口水贴 争来争去有用吗 没结果的 什么也改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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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28
只看该作者 193楼 发表于: 2004-05-04
引用
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哈哈,我想说的还多着呢......


去看那个帖子,我回复了

补充一点,指责是指责,人身攻击是人身攻击
用不用在商业用途不是关键,总不能说杀完人不抢钱就无所谓了吧?


搶劫和殺人都是重罪!

但是正版片前面的警告事項只寫了不可用於商業用途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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