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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怒言]我们凭什么不能愤怒?!——由曹某某事件引出看法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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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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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aiscurt 发布


"动漫FANS里认同日本价值的倒不是很多,国人视美国为理想的却是不少"


就像我以前曾跟人说过的:如果有人因为看动漫不爱国的话,那不是他看得动漫的问题而是他本身的问题

突然就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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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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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一个人到底能代表什么呢......而且这种东西不靠法律来判断就立刻上纲上线难道就不是悲哀吗......


法律不能代替恐怖
恐怖不能代替舆论

一个人对着愤怒的FANS说“你又能代表什么呢?”时又能代表什么~?
不过是彼此彼此的事而已~

(喝茶……)


「-----僕らは、決して破らない」

白鳥は優雅に浮かんでるだけに見えて、水の下で必死にバタ足してるもんなの。不断の努力とその成果。これぞ勝ってナンボの和久津流。

人事を尽くして天命を待つ……ってことは、人事尽くさないと応えてくれないのが天命っていう性悪狐の正体なので、日夜努力の毎日なのです
                                                                                                                        ---------和久津 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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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4-05-06
经济强大文化才能强,很多国内有才华的作者都在替日本人打工.
抄袭虽然不对,可是现在是国内动漫还是初始阶段,没必要要求那么严格,只要赚到钱发展经济就行了,就象温州靠假冒伪劣起家,现在有了钱还有谁看不起.
其实,日本美国在它们自己的发家史上抄袭假冒的事情多的是,根本没必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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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4-05-06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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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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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不要玩文字游戏......舆论的根本依据要不是法律那应该是什么(别忘政治问题上扯...)?
我没有问FANS能代表什么(因为根本不需要问...),只是问法律在他们心目中代表什么。


这话让你说的简直了......算了,不说你什么了......


俺才要问你在玩啥游戏,谁说的舆论的依据是法律的?情况往往恰恰相反~再说,共和国的法律并没规定买了盗版的犯罪者当剥夺政治权利,就不能成为社会舆论的一部分吧~

我还没听说过因为某人犯了某个微不足道的法,就连话都不可以说的道理

贵阁下的道德觉悟真不是一般的高,但法律的大旗,阁下还是抬不起,借不来的
(喝茶……)


「-----僕らは、決して破らない」

白鳥は優雅に浮かんでるだけに見えて、水の下で必死にバタ足してるもんなの。不断の努力とその成果。これぞ勝ってナンボの和久津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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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04-05-06
第一次听懂兔子话... (以前都只听到茶杯碰碟声:D)

Thank you, Forgive me, Love you my dear, Se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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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04-05-06
个人以为这场无聊的争论可以画上句号了……还是静观曹某人的下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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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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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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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04-05-06
只有法律依据才能批斗和人身攻击曹XX吗?
中国法律会承认曹XX是抄袭吗?
曹XX会承认自己是抄袭吗?

絶望の地平を越えてすら、輝き続ける命の灯──かくて紡がれるひとつの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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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0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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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请教,你所说的舆论的“依据”是法律的这个“相反情况”是指什么?你不要说什么XX被冤枉了被判刑了,舆论表示谴责之类的话,舆论之所以能说XX被冤枉本身就是必须要依据法律来看的。

我也更是从来就没有说谁谁不能说话(不信你可以找找看),我只是反对没有法律依据就轻易上纲上线玩批斗搞人身攻击,反对法律还没说话呢居然就XX到跑到日本的论坛上去道什么欠的做法

至于你所谓的“法律的大旗”即不需要谁去抬更不需要谁去借......因为法律就是在我们这个现实世界里恒定存在的一个标尺,不碰它随便你怎么玩,一旦碰了就必须老老实实的面对


这个么,法律俺懂的不算多,不过俺还是可以告诉你,法律往往是由舆论影响而决定,这只是一个“常识”:越是自由的社会,法律就越容易受到舆论的影响,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然哪来那么多的立法纠纷,法律空白~?不过这里跟你“刚刚”说的无关~

至于曹某某么,你所谓的“法律依据”是针对啥的啥东西~?按鄙人浅薄的理解力,你似乎是说:众FANS的谴责责难与“攻击”并没有获得“法律”的认可,从而是“违法”的,最起码也是钻法律空子的不义行为,从而也就反对了法律是吧?

你所谓的“没有法律依据”,指的应该是没有“司法单位”的认定,所以FANS们便没有资格“批斗并攻击”了吧?这便是把道德层次跟法律层次混淆了也~法律也好,舆论也罢,讲究的都是“事实”以及“证据”,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的裁判及舆论的定夺就是合理的,反之则不然~从现在的情况看,似乎还没哪个中国FANS或者某个日本人将曹同志告上法庭,那么从舆论的角度上看,现在的谴责,“批斗与攻击”的“依据”是否符合“事实”,有没有“证据”~?因为没有法律能够随便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那么,“公民按照法律的依据及个人的观察认为某人违反法律与社会道德”,并不能说其“违反了法律”,除非谁能证明曹某人的作品为百分百之原创,怀疑者所列举出来的“证据”完全是无中生有,那才能抬出法律叫他们“闭嘴”,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吗~?一加一等于几还需要法庭公证吗~?在法律介入法庭有判决之前,社会舆论为什么不能对他们怀疑的人进行评论呢~?他们所“认为”的罪行,有法律依据(而即使是法律空白,甚至有违法律,舆论都有权利进行评论,自然,后者得看一个社会的自由程度),有他们认为“能够”证明其罪行的“证据”,他们又有作为公民发言的权利,在有人推翻他们的论点证据之前,又有谁有理由让他们闭嘴呢~?

那么,从你强调的意思来看,你反对的恐怕仅仅是“人身攻击”的本身,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人身攻击(不过在你看来,舆论谴责只能跟着法律的指挥棒走,更确切的说,应该是法庭判决的指挥棒走--这是造鄙人理解的)那便是错上加错,这是很了不起的道德觉悟,鄙人也不是很喜欢过于激动的言辞,但,你就直说吧:同学们,人身攻击是不好的,即使某某人真的有错误,你们也不该这样攻击~这样不就万事0K了~?自然,这样便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威严,真是可惜了也,摆那里的法律不但不是恒久不变,还根本管不到这来~或者你该换个思路,说人生攻击本身就是侵犯法律,而不用盗板者悲哀的原醉,那便通顺的多,也有更多道学味~

有句话叫做:乌鸦嫌猪黑~我们且不问谁是乌鸦,但,黑就是黑呀~就像某些激动人士认为曹某某的某个在中国司空见惯的“小错”就要上纲上线是“错误”的一样,认为某群带罪之人当不耻于人前,恐怕也是莫分彼此的,而闭塞公众的想法与言路,怕是比冤狱饿法,还要能毒害公正呢~


(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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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04-05-06
cityjim扯到法律只是被淹的结果,我倒觉得他原意只涉及fans们的个人道德。
但既然他说了,习惯上也不会收... 看不透这点还猛指着他某些戏言来攻,有点找错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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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yauaaa 发布
cityjim扯到法律只是被淹的结果,我倒觉得他原意只涉及fans们的个人道德。
但既然他说了,习惯上也不会收... 看不透这点还猛指着他某些戏言来攻,有点找错重心。


厄,这个么,其实俺也是这么看的
不过俺认为C同学是很认真地,于是乎就我而言,也想要稍微认真一点~
同学们:你们最多人身攻击了,可是,买D版和法庭没红头文书并不是你不能“人身攻击”的理由呀~最直接的原因,还是跟你们看不起曹同学差不多才对~

(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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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4-05-06
得得,这茶是越往后越吃不出什么滋味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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