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社区服务 统计排行 帮助
  • 3681阅读
  • 65回复

[聊天]观“中央电视台对曹与 棋魂 的报道”有感

楼层直达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2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5
只看该作者 45楼 发表于: 2004-06-24
大家 要解气的话就大声说出来 但是要想辩驳什么就算了吧
媒体的这种论调 呵呵 忽略了事即可
fit
级别: 骑士
注册时间:
2003-04-23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261
只看该作者 46楼 发表于: 2004-06-29
引用
最初由 ayaran 发布
老年人都这样了
她们看着琼瑶剧哭哭啼啼 也要说动漫是幼稚的东西
无奈~



同感……
可能是中国动漫制作人的一相情愿地把动漫作为小孩子的东西来对待的缘故吧

原创有理,恶搞无罪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3-06-04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847
只看该作者 47楼 发表于: 2004-06-30
引用
最初由 青野真衣 发布


个人追求不同~有些人根本就不适合读书~而我当初也是漫画照看书照读~不觉得有什么影响~现在顺利上了大学~仍然很喜欢动漫~现实是现实却也需要梦想


是啊~我们班喜欢动漫的就很多啊~
很多这次高考都是600大几十~并没有看出来对学习有什么影响~
我自己也天天看,照样650~
还有个疯狂程度只比我差一点的考了680~汗……
看来我还是该收敛些……
(我们是湖北卷)

Lost已经来了,Thanatos还会远吗……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28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18
只看该作者 48楼 发表于: 2004-06-30
中央台从来不会说什么好话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28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00
只看该作者 49楼 发表于: 2004-06-30
引用
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我又要逆天了……趁着球赛和打工之间的缝隙说一句:

告诉连最起码的自食其力都做不到的小P孩们,这个世界除了“梦想”还有“现实”这个东西,的确是很残酷的事情……


呵呵。我看动画最厉害的时候是我成绩最好的时候(高二和高三。整天逃课交白卷作业不做,考试总在班级前三年级前二十。我念的是上师大附中)。我爸妈不敢管也没法管。

大学里看动画把日语都学会了,一面还把手下的科幻社整治成学校十佳社团之一。

大学期间管理网上最大的军政类虚拟社区之一,被称为“政经女王”。和我讨论经济问题的是主持中国家具业在美反倾销应诉的律师。(我大学的专业是信息管理)

今年毕业,签了上海的一家影视公司做策划。是他们老总自己找上门来要我去。那个单位比较对我胃口,为此还把SVA、浦发和轨道交通和松江区政府信息委给拒了。

动漫的消息影响?简直笑话。我怎么一点都没受到影响?而且我从小到大看过的典籍恐怕比曹XX们一辈子看的还多。六经、四书、二十四史、战国策、从黑格尔和叔本华的哲学到产权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的最新著作,有些恐怕那些老头连听都没听说过。

心理变态的杀了人,难道是刀的错?SAC和妄想比几乎所有的国内电视剧和电影都要深刻。动画归根结底也是一种表现形式,就像电影有AV和《飘》一样,动画有低龄和限制级的自然也不乏经典佳作。那些脑浆发馊的曹XX们似乎还不明白,十年后当权的是我们,他们掩耳盗铃式的自闭最后只会变成笑柄。


Das Vaterland, Das Vaterland über alles,über alles in der Welt!
Wenn es stets zu Schutz und Trutze!Brüderlich zusammenhoelt!
Einigkeit und Recht und Freiheit,Für das Vaterland!
Danach lasst uns alle streben,Brüderlich mit Herz und Hand!
Einigkeit und Recht und Freiheit,Sind des Glückes Unterpfand!
Blühe, im Glanze dieses Glückes!Blühe, das Vaterland!

以上这段内容,赞成的请举手,十五位Valkyries将在Valhalla为你们备下众神的盛宴;不赞成的请选择以下任意地点,由冥府旅行公司免费提供单程票:
A.飞行中的DF-41喷口或弹头内(请自备隔热防寒装备)
B.飞行中的DF-41着弹区内(东京、佐世保、吴港、横须贺、那霸、长崎等)
C.即将发射的DF-41或JL-2发射筒内(建议选后者,可免费附送前往南设得兰群岛的20天水下600米深海旅行,需自备饮水干粮及生活用品。在发射筒内排泄异物、破坏设备者,绑052C的锚链上钓大王乌贼;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者,改造为MBT-2000的扫雷犁。)
祝旅途愉快。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请拨打免费地狱热线:666666-666,参加电话抽奖。中奖者可获赠地狱七日游特别套餐,亲身体验传说中的黄泉涮骨、油炸五脏等节目。所有经费由三途川风化街川口顺子、西川京子及倭“国防妇人会”卖X资助。




现在的中国最需要的是毛泽东和元首先生。一个国家,一个思想,一个信念。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29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72
只看该作者 50楼 发表于: 2004-06-30
中央电视台是不是在转移视线,把一个事关知识产权的大事拿来和广大青少年过不去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4-06-28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494
只看该作者 51楼 发表于: 2004-06-30
真不清楚那“快闪”和动漫有何联系……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2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2
只看该作者 52楼 发表于: 2004-06-30
下面是转载的真正正面报道:文字大小 9pt 12pt 15pt 18pt 21pt 24pt 27pt 30pt


曹志林小说《棋魂》引发争议


YULE.SOHU.COM 2004-05-20 16:58 


  争议篇

  以围棋为主题的日本漫画《光之棋》(又译《棋魂》),以其独特的创意和曲折的情节吸引了无数的读者。最近,当一本同样叫作《棋魂》的中文小说面世后,却引发了各方的争议。


  事件经过
  两版《棋魂》难两立

  特约记者报道

  一部名为《光之棋》的作品几年前开始以小说、漫画以及动画片等多种形式在日本出版,这部以围棋为主题的作品当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最终甚至在日本青少年中掀起了一股学下围棋的高潮。这部作品在中国大陆、港台地区则以《棋魂》或者《棋灵王》的译名出现,同样在大量青少年、尤其是动漫迷中产生了很大的反响。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上海《新民晚报》主任记者、著名围棋评论家曹志林从2003年4月开始在《围棋周报》上推出《棋魂》的小说连载,当时《围棋周报》对此的说法是曹志林“把这部动画片改写成小说”。除《围棋周报》之外,新浪网也在体育版面上的棋牌版对连载内容进行了转载。在曹志林的连载内容中,照搬了日本漫画、动画片作品中绝大部分主人公的姓名以及主要的故事框架,但是在具体的情节发展方面,两部作品却有着不小的区别。上述连载内容问世之后就遭遇到巨大的争议,尤其在新浪网连载页面的评论部分,有多名网友指责曹志林的行为属于剽窃行为。与此同时,在国内一些知名的动漫网站,也有大量日版《棋魂》的爱好者对于曹志林的行为表示了愤慨。

  2003年底,曹志林在刊登了第36回的连载内容之后宣布结束在《围棋周报》以及新浪网上的连载,理由是当时他已经以作者身份与上海古籍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将正式推出《棋魂》一书。2004年4月,上海古籍出版社推出了注明为“曹志林著”的《棋魂》,定价为18元人民币,第一版的印数则为2万册。在这本书中,故事发生的背景已经从日本改到了中国,书中主人公的名字也全都换成了中国人的姓名,但前半部分的情节基本上与网上连载的前36回大致相仿。

  5月3日下午,曹志林在上海为《棋魂》进行签名售书的仪式。这一消息被公布之后,又在国内多家动漫网站上引起巨大反响,大量日版《棋魂》爱好者进一步表达了对曹志林上述行为的不满,其中一些身在上海的成员则自发地在那一天赶到签名售书现场,当面指责曹志林的行为属于对日本原著的剽窃,曹志林则对此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当时的场面一度稍微显得有些混乱,但最终在书店工作人员的维持秩序之下,并没有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在那之后,动漫迷们分别在各个网站上描述了当天的情况,并且继续对曹志林进行声讨。

  曹志林

  1964年 入上海围棋队
  1965年 入国家围棋队
  1974、1977年 两届全国围棋锦标赛个人亚军
  1981年被中国围棋协会暂定为八段棋手
  1978年 《围棋周刊》主编
  2000年至今 上海《新民晚报》记者

  声音

  真是佩服曹先生呀,看准时机,起了这么一个好书名!多么响亮的名字,引起了无数漫迷的注意。宣传的简介内容和日本漫画的一样,更让漫迷们吃惊。

  ———笑死了曹志林是评棋的,上海体育台围棋栏目经常可以看到他的身影。也许漫画换个名字就没那么大风波了。

  ———海底的火山天啊,不是吧,中国现在的围棋下得并不是很好,居然还有这样的棋手,怪不得现在中国的围棋这么……看来古人的话说得一点也没错:“知耻者近乎勇”!

  ———萧萧(以上为网友观点,并不代表本报立场)

  相似点

  原版《棋魂》

  主要内容:小说中的进藤光是一个普通的小学6年级学生,他出身平凡的家庭,学习成绩一般,本人个子矮小,相貌平常,给人的印象就是个顽皮而又普通的孩子。

  有一天,进藤跑到爷爷家里寻宝,想赚些零用钱,没想到偶然翻出了一个带着血污迹旧棋盘。就在他接触棋盘的一瞬间,附身于棋盘中的平安时代天才棋士———藤原佐为的灵魂进入了进藤的体内。

  在千年棋魂佐为的熏陶下,进藤也逐渐对围棋产生了兴趣,一切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进藤从一个完全不懂围棋的小孩,经历了校际围棋赛、化名为sai的网络围棋大战、职业棋手考试、“北斗杯”中日韩三国少年围棋赛,最终成为了一个挚爱围棋的出色职业棋手。

  而从平安而来的佐为,带着对围棋的千年痴爱,经历了本因坊秀策和进藤古今两代棋手,在目睹小光的成长之后。痴怀着对“神之一手”的追求,飘然消失于世间,然而在他的教导与奉献下,小光已领悟了“围棋”的真谛,犹如在延续佐为的围棋生命一样,小光终于成长为黑白世界中一个出类拔萃的围棋选手……

  曹版《棋魂》

  主要内容:小说中的谷少龙也许是北京街上很容易碰到的那种男孩,平凡的家庭,平常的学习成绩,而他本人———个子矮小,相貌平常,除了嘴角微微向上翘起显得有些个性外,给人的印象就是个顽皮而又普通的孩子。

  但当一个千年的棋魂———上官天行来到他的世界后,这一切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少龙从一个完全不懂围棋的小孩,经历了北京市小学生围棋比赛、网络围棋大战、中日韩三国少年围棋赛、“八佰拜”希望之星围棋赛等,最终成为了一个挚爱围棋的出色职业棋手。

  而天行———作为小说中真正的主角,也许他的故事是最令人感动,甚至是感怀感泣的。天行从唐代而来,带着对围棋的千年痴爱,经历了黄龙士和少龙古今两代棋手,最终为了围棋,更为了爱,舍弃了一切,吟唱着“魂棋一局千年泪,迷梦蝴蝶不言悔”,飘然“远行”,选择了永无归日的命运。但正是他的教导与奉献,少龙领悟了“围棋”的真谛,领悟了爱的意义,在对天行生命延续的行进中,少龙终于成长为黑白世界中一个出类拔萃的围棋选手……

  不同点

  结局:

  原版《棋魂》中,佐为自从与塔矢名人在网上对弈之后,意识到自己能够延续千年其实只是为了让进滕光有机会目睹这一局棋,于是他的灵魂不久之后从进滕光体内消失。进滕光一度为此感到一蹶不振,但是在同伴的鼓励之下,他终于再次拿起棋子,在围棋世界中感受佐为的存在。

  结局:

  曹版《棋魂》中,谷少龙因为跌落山崖命垂一线,就在勾魂无常即将带走谷少龙的生命时,天行推开了谷少龙的灵魂以自己代替,在让自己消失的同时保住了谷少龙的性命。谷少龙多年之后,在中国棋坛获得了新人王赛的冠军。

  记者调查
  书已经被退回出版社

  本报记者王猛上海报道

  淮海中路628号,上海香港三联书店,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街道上的熙攘,也能看到店铺内的安静与厚重。书店的格局并不大,可是暖色的布置与灯光一下刹住了变异中上海的迅疾步伐。没人想得到,在这样一个宣扬文明与知识的地方,最近发生了那样一番争执,5月3日下午,曹志林在这里为他的小说《棋魂》签名售书,闻讯而来的动漫迷带来了愤怒的声音,双方就《棋魂》一书是否为剽窃抄袭的作品,进行了争执。事件很快就在互联网上蔓延,对当日现场的细节更有详尽的描述:

  签名开始。此时排队的人数在10人左右,年龄全部为40岁以上,有数人手持多本《棋魂》。

  三联书店派出众多工作人员与漫迷们开展骂战,还要抢下漫迷手中的相机。

  周围虽然有十几个看来是为了《棋魂》而来的人,但大多也就在拍照,还是那几个女生大声说了几句类似“抄别人的书还有脸出来!”的话,但立刻遭到书店人员的劝阻,然后就吵起来了……

  “我同学一个邻居,喜欢《棋魂》喜欢得要死。那天知道曹版《棋魂》成书后,就决定去签名会。去的时候,背着的包上挂满《棋魂》的吊卡和徽章,MP3里放着《棋魂》的主题歌,包里放着《棋魂》的漫画。买了本书后没问他要签名,倒是很有礼貌地问,‘曹先生,这本书是你原创的吗?’

  曹志林先一愣,说,‘是的。’然后她就把那套漫画拿出来说,‘那么我推荐你看这部漫画。如果说这是先生您原创的,那这本漫画又算是怎么回事呢?’说完,她就把漫画扔在那里,转身就走!”

  曹志林:我没有抄袭,只是借鉴了他的故事框架,第一卷的相同是可能的,但是后49卷就不同了。

  动漫迷:切,那不一样!偷和偷得少还不一样。

  曹志林:在这里谈,影响书店工作,要是想交流,可以到我工作的地方来。

  ……

  从这些描述可以看到,曹志林签名售书现场的确很有争议,为了解事件的过程,记者在搜集大量资料后,于上周二下午走进了三联书店。在向书店的工作人员询问之前,记者先查看了几乎所有的书架,并没有看到有曹志林的《棋魂》这本书,之后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才在收款台后面的台子上看到了摞在一起的蓝色封面的《棋魂》,在它们前面还有另外一叠书挡着,如果不是刻意询问,很难找到。这11本书就那么安静地躺着,形单影只,无人问津。接着记者向工作人员询问起当日签售的情况,从工作人员的回答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网络上有关当日的描写,在基本框架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有关细节没法确认。”

  工作人员说:“当天确实来了不少年轻人,基本上都是学生模样,但是他们的行为并不激烈,大多只不过是用质疑的口气向曹志林质问,双方没有发生冲突,而要求曹志林签名的人也的确以中年人为主,这一点应该是很奇怪的,因为似乎这本书的受众读者群应该是以年轻人为主,但是当天来得更多的是中年人。”

  根据工作人员的回忆,当天的签售由于动漫迷的出现,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应该没有超过半个小时吧,可能也就卖出了40多本”。

  “那5月3日之后,这本书的销售情况又怎么样呢?”

  “不好,没有卖出几本,从签售之后,我们就没有上架出售这本书,而且现在店里只剩下这几本了,其他的都已经退回到出版社了。”

  接着记者就网络上出现的细节,向工作人员询问。“当天有没有工作人员同动漫迷发生冲突?”

  “不会有的啦,我们只是一开始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去维持秩序而已,而且他们太吵闹的话,也的确影响到了其他的读者。”

  “那有没有看到一个小姑娘,把一本《光之棋》扔给曹志林?”

  “这个没有看到,印象之中那些动漫迷主要都是在大声质问曹志林吧,也有很多人在拍照,但是双方都挺克制的,没有更激烈的行为了。”

  “是不是有人多次到签名台要求签名?”

  “这个就没有什么印象了。”接着工作人员和记者谈起了《光之棋》,原来之前三联书店也卖过《光之棋》的漫画,当时是香港出版社的版本,可是由于价格原因,销售情况并不太好。在三联书店搞特价的时候,每本《光之棋》的价格曾经降到了20多块,从那时的销售情况看,还是不少人爱看的。

  至于曹志林的这本书是不是“剽窃”,工作人员说没有看过,不好作评价。

  反应篇

  曹志林:“我不否认借鉴了《光之棋》,但是绝对没有抄袭。”

  日本棋院出版部:“将人名换掉,内容和故事情节基本不变,有这样改编别人作品的吗?”

  律师:“曹版《棋魂》在创意方面明显照搬了日版《棋魂》的大量内容,已经在法律意义上构成了剽窃行为。”

  当事人·曹志林
  的确借鉴原著创意

  本报记者王猛上海报道

  听到记者是想就《棋魂》的事情进行采访,曹志林的声音立刻急促起来,语气激动:“我不否认借鉴了《光之棋》,但是绝对没有抄袭。”

  我们的对话并没有从借鉴还是抄袭的问题说起,曹志林先向记者讲述的是自己要写这本小说的初衷,而从一开始,他就没有讳言是《光之棋》在日本社会中起到的巨大反响给了他创作的动力:“我知道,《光之棋》在日本吸引了很多少年学习围棋,当看到一部漫画,一部文艺作品居然能对围棋的发展起到这么大的推动作用的时候,我也萌生了想要写一部小说的念头,让孩子们通过读这本书,喜欢下围棋。让我下定决心写这本书的还有来自王汝南院长的鼓励,他说我的这种想法不错,而且我很合适去做这个工作。此外,他还在我的书扉页上写了八个字“厚积薄发,水到渠成”,他的鼓励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写这本小说。而恰好上海古籍出版社也有意出版这本书。”(编者注:在采访曹志林前我们的记者先联系上了王汝南,当听到记者提及《棋魂》所引发的争议时,王汝南没有提到自己如何去鼓励曹志林写书,反而告诉记者:“在书出来后,我们也曾经多次问过曹志林,这个到底会不会引起版权的问题?”而曹回复说不会涉及版权问题,“因为好像那本漫画还没有被翻译过。”)

  在说起《棋魂》这本小说的创作时,曹志林丝毫不否认他借鉴了《光之棋》的创意,但是仅仅是创意:“这个创意就是一个古代的棋手,附到了一个孩子的身上,然后帮助孩子学习围棋并成为围棋高手。至于其他的内容都是我自己的创作,是这几年来围棋界发生的一些故事,包括对烂柯等地方的描写,都是我自己的积累。”

  显然,现在问题的焦点是,创意可不可以借鉴,对此曹志林的观点是:“我觉得我这些都是合理地借鉴,就这个问题,我可以举个例子给你听,鲁迅的《狂人日记》和果戈理的《狂人日记》从名字,到内容上的一些东西,都是相似的啊。还有武侠小说,模式大多相同,无非是哪个人,经过了什么样子的奇遇,然后功力迅速上升,这种创意大家都在用,属于合理地借鉴,有关这一点,出版社也是表示赞同的啊。”

  当事人·出版社
  没想到波澜这么大

  本报记者王猛上海报道

  把电话打到上海古籍出版社是一个暖洋洋的午后,负责《棋魂》这本书编辑工作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孩周蓓,刚刚毕业不久,声音清脆,从她的语气中可以听出很多的无奈。

  她说,之所以有出版这本书的念头,是因为震撼于媒体对日本漫画《光之棋》的介绍。近10年来,当日本围棋人口不断萎缩的时候,《光之棋》的出现,立刻引起了无数日本青少年对学习围棋的兴趣。日本棋院院长加藤正夫也肯定了这本书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因为《光之棋》漫画的成功,现在日本学习围棋孩子的数量是从前的几十倍。他们之中有不少都是很好的材料,是日本围棋未来发展的基础和希望。

  当曹志林的小说在网上的连载进入在编辑室视野的时候,他们发现虽然连载中曹老师借用了《光之棋》中的主要人物名称,但在阅读几回之后,他们觉得曹老师是在按照自己的逻辑,讲述自己的故事。如果能够发挥曹老师的专业优势,重新用中国的围棋传统和中国的围棋文化创作一个中国的围棋故事,在传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不但能够告诉大家一些中国围棋界拼搏的感人故事,而且还能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对围棋产生兴趣,可以为中国的围棋普及做一些铺垫工作。

  但让编辑室的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本书会带来这么大的波澜,他们觉得把“抄袭”、“剽窃”这样的大帽子扣到这本书的头上,是一种不公正的做法。本来曹志林就没有否认过借鉴了日本《光之棋》的一些东西,而从文学的角度来讲,合理地借鉴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做得更好。(编者注:在当时的签名售书现场,曹志林面对抗议的人群承认借鉴了原作,抗议的人对此的质疑是“既然承认借鉴,为什么不在书的第一页就注明”。)

  周蓓还告诉记者,当曹志林的小说在网上连载时,就看到过有关抄袭改编之类的评论。但是现在出版的小说和当时的网络连载并不是一回事,现在的小说是之后完全重写的,且多次修改。

  外围·日方
  “有这样改编的吗?”

  特约记者梁茜东京报道

  当国内动漫界正在对曹志林的小说《棋魂》是否剽窃日本原著《光之棋》一事而争得不可开交之际,日本方面却仍对此事一无所知。

  当记者尝试联系原著作者失败后,就将电话打到日本棋院出版部门,希望能从中得到日方对此次事件的反应。接电话的是一位中年男子,当他听说中国有一本与《光之棋》内容类似的小说已经正式出版后,情绪显得有点激动,他对此事难以理解:“这个,怎么回事呢?怎么会出现这种事呢?”记者再三向他解释后,他才有些生气地说:“啊,这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做呢?这种事在日本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如果出现类似抄袭或模仿他人作品,将会受到重重的惩罚,罚得他名誉全无、倾家荡产。”

  随后他又说:“日本正规的出版社都不会干这种事,因为他的收益与付出的反差太大了,有哪个人愿意冒声名俱毁的风险去干这种事呢?有哪家出版社能受得起重罚?”“这种事在日本当然也有,不过,只能是地下刊物,并且极其隐蔽。绝对不可能有正规出版社敢明目张胆地出书,更不会有作者会干出公开签名售书的蠢事。”他说。

  由于《光之棋》一书是另外一家出版社出版的,与日本棋院及《棋周刊》并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但日本棋院出版部的这位先生仍然对此事大加指责:“出现这种事太遗憾了。”

  当记者问日本有无改编他人作品的情况时,他接连重复了几遍“改编”这个单词后,反问记者:“改编?将人名换掉,内容和故事情节基本不变,有这样改编别人作品的吗?”记者问日本棋界会对此事有何想法时,他回答说,他刚刚得知此事,还不知道其他人的想法,但他会将此事告诉相关人员。

  外围·孔令文
  “曹志林做得不对”

  本报记者程曦报道

  聂卫平的长子孔令文因为在中日棋界的特殊关系,曾经受《光之棋》的漫画作者之托,与中国的出版社商量出版中文版《光之棋》,“但是因为日本这边要求的版税太高了,所以几家出版社都是听了报价之后,就没有和我再谈下去。不过为了推广这部漫画,作者本人还曾在两年前和我一起到过中国。出版中文版《光之棋》没有结果之后,我也就没有再关心这件事。”孔令文告诉记者。

  经常上网的孔令文当然知道曹志林《棋魂》这部曾经在网上连载的小说,可是当记者告诉他,这本书已经在中国内地变成铅字出版发行的时候,他却有些意外:“这么做可太不对了。”孔令文说他现在也不十分清楚《光之棋》的版权属于哪间公司,但他可以肯定,《光之棋》的作者完全不知道中国出了部内容与《光之棋》如此相像的小说。

  网络小说变成铅字早有无数成功的先例,可孔令文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惊讶的反应?孔令文说,他非常熟悉日本漫画《光之棋》,看到《棋魂》第一眼的时候,也自然就明白了这部中文小说是怎么回事:“不仅故事是一样的,好像网络版《棋魂》主人公的名字都跟《光之棋》是一样的。”不过孔令文并没有直接给《棋魂》的作者扣上“剽窃”的帽子,而是温和地将《棋魂》归类为“盗版”。

  “在网上看到《棋魂》的时候,我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在中国这种盗版也太多了,好多美国大片不也变成了盗版在中国内地卖吗?其实除了这次的《光之棋》,在中国出版的好多围棋书,内容也是和日本棋手写的书差不多啊。这种情况在日本是不会有的,因为管得严啊。日本棋院的人来中国也曾经发现过这种问题。每次遇到这种事,我都会向日本棋院的人解释,告诉他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再说,又能怎么样呢?”

  和对盗版棋书的态度一样,当初在网上读到《棋魂》的时候,孔令文觉得或许作者也是为了在中国推广围棋文化才会这么做吧,“从这个角度说,他这么做也没什么不好吧。”但在得知曹志林已经用自己的名字出版发行了这本书的时候,孔令文觉得:“这样就很不好了吧。《光之棋》的作者如果知道这件事一定不会同意。”但他又对此事表示出相当的无奈:“我不认识曹志林,不了解他的为人,自然也就不知道他出书的意图。至于说如何解决这件事,我真不知道怎么样才好。”

  律师在线
  曹版《棋魂》已构成剽窃

  还航

  在日版《棋魂》的漫画以及动画片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效应之后,来自上海的著名棋评家曹志林先是在《围棋周报》以及新浪网上以作者身份连载名字同为《棋魂》的中文版小说,而后又在注明“曹志林著”的情况下正式将该部小说编辑出版。曹志林的这一系列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对于日版《棋魂》的剽窃。

  首先从在《围棋周报》以及网上连载的内容来看,其中出现的大部分人物名字都与日版《棋魂》完全一致,包括进藤光、佐为、塔矢亮等多名主人公。甚至新浪网在对曹版《棋魂》进行连载的时候,用以配合文字的图片大都直接来自于日版《棋魂》的漫画作品。

  两部作品相似之处如此之多,那么曹版《棋魂》是否可以算是日版《棋魂》的翻译作品呢?答案是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称“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著作权包括“……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二条则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日版《棋魂》的翻译权属于该作品的著作权人,如果未经得著作权人授权擅自在他国对于这部作品进行翻译出版,那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更何况,即使是获得了对方的授权,翻译者也不能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必须在注明原作者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名字列入“译者”一栏,但曹志林的连载行为显然不属于这种情况。

  在正式出版的小说中,曹志林并没有像连载作品中那样直接照搬主人公们的日本名字,而是将整个故事的背景全部放到了中国,主人公们的姓名也相应地调整为中国名字。这一做法尽管看上去更为隐蔽一些,但人们仍然能够很明显地看出这本书中与日版《棋魂》的雷同之处。比如主人公同为一名小学生,同样在爷爷处的旧棋盘中遭遇千年孤魂的出现,这一孤魂当初都是热爱围棋之人、并且因为围棋的关系屈死,也都曾经在多年之前附体于一位著名棋手的身上纵横天下。在遇到主人公之后,这一孤魂则开始附体于主人公身上在现代社会下棋,而且主人公也因此开始逐渐对围棋感兴趣乃至自己成长为优秀棋手。尽管两部作品在之后的情节展开方面各有不同,但是在主要故事框架方面的严重雷同状况还是一目了然的。

  所谓的剽窃,一般指以抄袭的方式将他人作品的全部或者部分窃为己有,并且以自己名义发表的一种行为。在认定是否属于剽窃行为时,很重要的一项标准就是一部作品是否使用了另一部作品具有独创性的内容。在本起事件中,曹版《棋魂》在创意方面明显照搬了日版《棋魂》的大量内容,因此无论是在报纸、网络上的连载,还是之后出版的图书,都已经在法律意义上构成了剽窃行为,两种形式的区别仅仅在于剽窃程度的不同而已。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这种情况,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文作者为上海律师,上述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2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2
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04-06-30
实况记录:


[社会记录]谁动了我的童话(图)

央视国际 (2004年06月18日 10:10)


  CCTV.com消息(社会记录):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6月17日23:30首播

  主持人阿丘:这本书引起的争议,比这本书厚多了。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棋魂》,作者是一位围棋名家。要说此书引起的争议,您先听我把这本书的基本信息原原本本地道来。这本书的作者是上海的职业8段棋手曹志林。曹志林,1974年和1977年曾获全国围棋锦标赛个人亚军。1978年任围棋月刊主编。现任《新民晚报》主任记者。 今年四月出版的这本《棋魂》,是曹志林八段的第一部小说,媒体宣传说它是中国第一部棋侠小说。不知道您怎么样,武侠小说我见多了,棋侠我这还是头一回听说。不仅咱们,即使在围棋这一专业领域里,《棋魂》也有头回吃螃蟹的口碑。您看在书的封底赫然印着九段棋手常昊和中国棋院院长王汝南的贺词“我一直期待有人写一部有趣的围棋小说,可以吸引更多的青少年踏进围棋的殿堂,现在,终于欣喜地看到了《棋魂》的面世。

  这本小说《棋魂》,我大致翻看了一下,总共50回,故事线索是一个叫谷少龙的男孩,一天他偶然遇到了一个唐朝的鬼魂,该鬼魂棋艺高强啊,在和鬼魂的相处中在鬼魂的点化下,谷少龙终于成为了一个围棋一流高手。情节大抵如此,小说最精彩的是,懂得围棋的人是这样告诉我的,说这书里最精彩的是描写对一局一局有着悬念的棋是怎么破解的。 据说大有看头。说了一大堆, 终于说到争议,这本叫《棋魂》的小说引起争议的并不是书里在破解棋局上有什么差池,而是故事情节。比这本书还厚的争议是因为故事情节得罪人了。 在今年5月3日作者曹志林举行的首次签名售书仪式上,被小说得罪的人也来了,这群人说他们被这本书,激怒了!

  桑桑:“我们不开心,我们一点都不开心,自从我知道他出了这本书,我们非常的不开心,这不仅是因为我们喜欢棋魂这样一部漫画,这样一部漫画,而是因为他作为一个,他是棋师对吧,他怎么可以这样未经过同意,抄人家的东西 。

  旁白:桑桑,今年十七岁,是上海某重点中学高中二年级学生。

  就因为你们是大人不了解我们的心情,即便是棋魂爱好者,我也是希望想帮助更多的围棋爱好者,喜爱围棋,如果是借鉴的话,你最起码应该在书的第一页写好借鉴崛田由美的原作,小田健原画的棋魂,因为这个借鉴就像小说一样,有一个第三者,鄙视鄙视绝对鄙视。

  主持人阿丘:刚才您看到的这段影像,是跟桑桑同去的人拍摄的,那天据说去了有十来个桑桑这样的年轻人。这场面可够乱的,不过我也算明白了:桑桑她们一口咬定这书是抄袭来的,抄的是日本的一部动漫故事。所谓动漫,就是动画漫画。 而作者曹志林则不服,认为自己仅仅是从中汲取灵感罢了。双方各执一词,在现场反正是谁也不服谁。究竟是不是抄袭,在专业部门介入调查之前还不能确定。不过我想办法找来了桑桑她们口口声声提到的那部日本动漫故事,这部面世5年的日本漫画作品,说来巧了,也叫《棋魂》。在这里,我大致比较了一下纠纷的两个版本:日本动漫版的《棋魂》讲的是一个叫做小光的日本男孩,一次偶然,幸遇一个“千年棋魂”,也就是一个棋力高超的鬼魂,在和鬼魂的相处中在鬼魂的点化下,日本男孩小光终于成为了一个一流高手。故事情节大抵如此,惹恼桑桑她们的,就是她们说的这似曾相识的故事情节。现在,一边是年轻人不依不饶的声讨,一边是曹志林八段的委屈和沮丧。

  曹志林:我也是看到了日本的《光之棋》出来以后,受到日本小孩那么喜欢,下棋的那么多,他们下棋的翻了十好几倍,本来不愿意学棋的,都学棋了,我想,那么好,我想呢,中国我如果写一部小说的话,如果能够吸引这些,都能够参加围棋殿堂的话,那么我作为一个工作者,我就比较好了,因为什么事情都要从小孩说起,那么写这本小说,确实我应该承认,就说,我在切入点方面,应该我研究过的,我切入点方面,我是受它启发。第一回我是借鉴了他(漫画《光之棋》)的切入点,不是全部抄袭,我后面49回,全部按照中国的,全部是自己写的。

  主持人阿丘:是借鉴还是侵权?是模仿还是抄袭?我们说了都不算,这有待具有法律效力的比对和裁定。不过动漫《棋魂》的作者和版权所有者都远在日本,到目前为止,人家并没对曹志林的小说提出质疑或者起诉,愤怒的倒是那些跟版权利益没什么关系的年轻人,准确地说就是日本《棋魂》在中国的动漫迷们。除了桑桑,还大有人在。

  Sam66:(23岁,电脑商店店主):实际出版的版本,还是80%以上还是一样的,日本的名字换成中国的,框架换成中国的。

  漫画迷小白领:(harry,今年25岁,IT行业的青年才俊。): 他说他是借鉴了《棋魂》的这个小说的创意而已,但是我觉得他从这点来讲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虽然曹志林再三解释,但动漫迷们的愤怒远并未停止。据上海电视台体育频道报道,曾有过不俗销售业绩的上海书城多次发生《棋魂》被人撕毁封面的事件。每天打开电脑,小说棋魂的宣传网页上就会出现很多新的留言,愤怒的漫画迷们不断地对曹先生和他的小说发出指责,抗议之声不绝于耳。

  桑桑采访:曹志林先生他有地位,有地位什么的,他就可以出这本书,不管是不是抄袭,不管是不是借鉴什么的,他就可以出,我们就是一点说话的权利都没有。

  小胖子:因为动漫迷们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功利性的那种感动,对于我们来说伤害感情比伤害我们的肉体更加重要。

  Sam66:就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改过了

  主持人阿丘:因为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改过了。这让我想起一本畅销书的名字:“谁动了我的奶酪?”或许,动漫迷们的愤怒很简单,就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东西,被人动过了。那种东西,对动漫迷们来说可能就算是一种“精神奶酪”罢。那样的奶酪,不仅代表他们的胃口,还寄托了他们的情感和梦想。我现在要给您看一段影像资料,我估计啊,对于曹志林八段,以及我这个年龄的大多数人,尽管刚才对动漫迷的心灵世界已经有所了解,但下面的东西,是要让咱们小吃一惊的。

  主持人阿丘:您刚才看到的东西是动漫迷中最近最流行的最炫最酷的东东,我打听了一下,这个名叫cosplay,cosplay是一个近些年才刚刚出现的一个英文单词,它是costome服装和play表演两个单词组成的一个合成词。翻成中文可以叫做动漫模仿秀,意思就是指真人穿上动画漫画里人物的服装,来进行表演。不知道您看了之后是什么感觉,反正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是不是自己老了,这些年轻人玩的东西,真是越发的看不懂了,花上那么多钱干这种事,我可是办不到,其实现在年轻人中间流行的东西,我们看不懂的,还有不少呢。

  这是去年夏天在纽约一个玩具城里发生的一幕,某个时刻通过网络互相通知,500个素不相识的人突然聚集到此,众目睽睽之下,又叫又跪地朝拜一条机械恐龙,5分钟之后,所有的人恢复正常、迅速离去,留下了一群瞠目结舌的旁观者,这就是问世不到一年的互联网产物“快闪族”。最近在北美、欧洲、大洋洲、就连新加坡和香港都能看到快闪族的身影。看了之后,我就奇怪了,一大群人集体干这么一件事是什么意思呀,我的同事告诉我,它的意义就是无意义,这个无意义就是意义。

  记者:我想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喜欢动漫呢?

  桑桑:我也不知道,这个其实很难说得,动漫里的很多东西,是你平时里得不到的吧,现实生活太平淡了?也不是现实生活太平淡了,就是动漫更真实一点, 为什么动漫会更真实呢?

  因为我觉得里面每个角色的一切生活什么的都一下子展现在你眼前,生活并不是这个样子呀

  ,生活你并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想的,背地里面你不知道人家干什么,背地里面不知道人家说你什么,但是动漫不一样,他们就是真正地展现在你面前,他们所作的一切所想的一切你都看得到,就是这个样子。

  主持人阿丘:看了以上动漫族们的表演,您可能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了吧:他们可不全是小孩子了啊?怎么还……是啊,最初这也是我的疑问,可我的同事说了一句话,使我茅塞顿开,他说:“一个人的心里只要深藏着童年的梦,那他的生命行走就不是以生理年龄来计算的。再说,他们这样做,也是一种努力:在不得不与童年告别之前,为什么不再深情地回头看她一眼呢?……”(随着丘读,此段打字幕显示)童年、童话,对这些已身处现实、已步入成人行列的大孩子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穿着神奇的衣服,模仿自己喜欢的动漫人物又给他们带来了不同寻常的感觉呢?

  主持人阿丘:动漫世界对漫迷们来说,除了回忆,或许还代表了一个理想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人的梦想可以实现,人的真诚可以得到回报,人物关系简单而纯净。总之,现实世界的遗憾,在童话生活里都可以得到弥补。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梦是假的,可梦中的快乐却是真的!可能正是这份快乐,让他们乐此不疲吧。不过啊,我还是有点担心啊:他们是怎么穿梭于这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的呢?他们怎么面对现实的压力和成人社会的目光的呢?

  桑桑爸爸:整天买这种书,买这种书有什么用呢?叫她不要买,我说买了,就给你扔出去,有什么用呀?买了整天就看这个书,学习一塌糊涂,我跟她说过明年不要搞这个东西了,绝对不允许,学校什么动漫社,什么什么头头给我辞掉,你哭的日子在后面呢,动漫对你来说,其实是蛮害你的。

  桑桑:他们可能已经忘了,自己的童年是怎么样子的,他们已经忘了,自己年少的时候是怎么样子了,可能他们的生活就是这样子,天天上班下班,骂骂小孩子或者教育教育小孩子,然后就这样一天一天一天的感觉,他们可能对社会看了很多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们可能会觉得很奇怪。

  小胖子:或者我们会觉得愤愤不平,别人会认为不务正业吧,我的意思是社会上的普遍认为,这个东西不能算不务正业,你说我拼着命赚钱算不算正业,我赚那么多钱也不过就是空闲下来,喝喝茶看看漫画,钱是赚不完的。

  主持人阿丘:了解了动漫族,或许您会明白些,为什么一本书会引起那样多的口诛笔伐了。持续的抗议没有任何答复,漫画迷们不肯罢休,曹志林八段对这些指责也想弄个明白。于是签名售书20多天后,双方终于在曹先生的办公室又见面了,这次见面也是双方至今最后一次见面。

  影像:动漫迷与曹志林在曹办公室的见面。

  曹:我想这样,我们经过四楼的时候,我们的领导正在开会,进我们办公室的时候,大家稍微轻一点,放心吧曹老师,现在的漫迷都是很有素质的。

  曹:谩骂的太多,骂爹骂娘骂的非常难听的,大家都看见了,骂的非常难听,在网上骂的那么凶的,那肯定不是说解决问题的方法。

  动漫迷:我能问个问题吗?请问你是怎么接触到《棋魂》这部作品的。

  曹:我是说日本的。

  动漫迷:通过什么渠道接触到日本的这部《棋魂》作品。

  曹:我是到日本去买了日本的书。

  动漫迷:在这之前更早的港版的《棋魂》你是不是知道呢?还有现在翡翠(电视台)正在播放棋魂的动画,你又是否知道呢?

  曹:不,慢慢说,你不要一个一个问题这么接着,因为我们是在沟通的。

  动漫迷:曹老师我们要言简意骇一些,今天时间也不是很早,大家言简意赅一点,到底谁的问题 ,我先回答谁的问题,你自己的《棋魂》的作品,和日本的《棋魂》之间的关系,你是怎么看的,你们之间是有什么样的关系,你自己是怎么认为的?

  曹:我想我的小说,就是说在受到它的启发。

  动漫迷:这个没有问题,这个我觉得没有问题,大家武侠小说都这么写的,都是一个没有功夫的人,写到一个很有功夫的人,这是没有问题的,但问题是这个很有功夫的人,同样也是断了一只手,同样也是有一只雕,这只雕也是在天空里飞来飞去,然后那个人也是有把铁剑的,那个人的铁剑也挥得很好,然后也跑到武林盟主那个位子去。

  曹:那个就不对了,您说话要负责任,举个例子,探讨问题是这样子么?

  动漫迷:我来举一个例子,主要是他们里面,把人物关系全部都进行了对照。

  曹:什么人物关系?

  动漫迷:你听我讲完。

  曹:不要,我这个故事。

  动漫迷:你不让我们说话。

  曹:没有,我就觉得长话短说了。

  动漫迷:我已经很言简意赅了。

  曹:没有。

  动漫迷:我们都不说了,让他一个人说,我劝您一句,悬崖勒马,我冒大不犯,我二十几岁的人,劝您快六十岁的人一句,劝您悬崖勒马。

  曹:现在我悬崖勒马,我怎么悬崖勒马,什么叫悬崖勒马呢?我就不知道,现在我已经没有前进了嘛,我出了这本书以后,我已经没有再做什么事情,我一点都不前进了,你叫我怎么悬崖勒马,比如我还继续做什么东西,走吧,很晚了,走走走走。

  动漫迷们走了,不知道您注意到没有,他们任性的脸上,好像有一种获胜的喜悦藏也藏不住。而此时的曹先生,作为长者,显得愈发孤独和落魄。

  主持人阿丘:是啊,这是两个彼此陌生的世界。而且显然,双方都没有为这样的相遇做好准备。其实在见面之前我的同事问过他们,他们都说是打算冷静地沟通。但是现在,我也说不清,他们的约见究竟是为了沟通还是冲突。这里面好像也没有谁对谁错,究竟像年轻人说的那样,是成年们丢失了自己的梦想?还是像成年人理解的那样,年轻人太自我太叛逆了?

  ……

  表面上,这是小说与动漫之间的事,但实质上,却是童话世界与成人社会的一次

  交锋。 “动漫”,对像我和曹先生这样的大人来说,或许仅仅是一份娱乐,而在动漫迷的眼里,很可能意味着一个“精神天堂”,因为这个天堂的纯粹,他们对现实社会心存戒备,对成人世界充满警惕。曹志林,就是不小心用成人的思维触痛了童话的神经,对那个“精神天堂”来说,他就是一个入侵者,一个犯规的人。

  主持人阿丘:今天,我们看到了一群有梦的人。他们可能还是未成年人,可能是童心未泯的成人。他们不仅善于做梦,还辛苦地保卫这个梦。我们和她们的区别在哪儿呢?我们中很多人已丢失了梦,可能就算是有,也往往把它当作一种生活的虚幻。而在她们那儿,梦不是虚幻,梦就是生活本身!时间到了,今天,我不想说晚安,说什么呢?

  祝大家好梦!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社会记录》周一至周五23:30首播,次日4:40,15:30重播

责编:闫冬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2-12-29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613
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04-06-30
很正常
几个孩子用假枪在那玩打架都能跟暴力游戏联系起来的央视
还能有什么更多的话呢??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3-27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4
只看该作者 55楼 发表于: 2004-06-30
漫画里充满了世界的世态炎凉
我是一个教师,我也是一个酷爱漫画的漫迷,我从来不会在学生面前去说,漫画有哪些不好,动画有哪些不好。而且我从来也不觉得这些东西是不好的,起码我从动慢作品中看到了社会的各种层面。只是你会不会挑着看,什么是真正能够的漫画,就如什么是整整的文学作品一样。漫画里除了具有文学性以外,还有新闻性,艺术性。我鼓励我的学生去看一些值得一看的漫画,并且引导他们去选择,去思考,去学习漫画里面的信息。我们更能冲更直观的方式去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
漫画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正如文学作平一样也是一个社会的缩影,只有作者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才能描写出各色的人格。中国的动漫发展如此落后,本人认为是对动漫所存在的意义有所扭曲,甚至于因为动漫是日本、欧美国家引进到中国,中国人那种对“崇洋媚外”思想避之则吉的矛盾思想,使到部分的“教育家”认为这些东西是害人非浅的。
怎么不想想,你中国人有这个“害人非浅”的能耐吗?就看日本的动漫行业,是属于产业化的,他们的动漫人物在公共场所扮演着一个个引导小朋友或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爱护环境、礼貌诚信的代言人。而中国有这么深入人心的代言人吗?看看街道上有哪些标语是能吸引小朋友的?那些标语是能引起别人共鸣的?全都是死死板板的黑体字!!一看到就令人反感!何来教育意义?!
鞭笞别人的文化的同时,怎么又不想想,CCTV所卖的广告,都是什么淋病梅毒,妇科炎症的医药广告,这些有教育意义吗?对新的一代有好的影响吗?
本人认为,中央领导们,不要光顾着去避免别人文化的“侵害”,要想想如何去创造一种文化,能进入别人的文化领域中,去影响别人的文化,同时又兼顾子的文化才是最好的举措!纸上谈兵之举历史中有所教训,不记得的话就应该回顾一下,上下五千年的悠久历史拉!:o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30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4
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4-07-01
哎~~老人年纪大了就是不行~~~他们已经跟不上时代拉

┏━━━━━━━━━━━━━━━━┓
┃▉▉▉▉▉▉▉▉▉▉▉70% ┃
┗━━━━━━━━━━━━━━━━┛
請稍候,記憶正在刪除中。。。。。。。
级别: 新手上路
注册时间:
2004-06-30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4
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4-07-01
老人年纪大了就是不一样啊~~~老人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啊

┏━━━━━━━━━━━━━━━━┓
┃▉▉▉▉▉▉▉▉▉▉▉70% ┃
┗━━━━━━━━━━━━━━━━┛
請稍候,記憶正在刪除中。。。。。。。
级别: 圣骑士
注册时间:
2004-07-01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2008
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4-07-01
反正已经有很强的倾向性~
一切到向利益看齐~
级别: 侠客
注册时间:
2002-12-06
在线时间:
0小时
发帖:
305
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4-07-01
CCTV? dont mention it any more, who cares about it...
快速回复

限15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