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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醒目]挑战你的创意——公诉!犬夜叉他们犯了什么法

楼层直达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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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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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0楼 发表于: 2004-04-14
大家的创意比我想象的要强很多啊……所以审查标准也就提高了很多……像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之类很容易想到的都没有通过……
那个……由于个人喜好的风格不同……难免有些很好的漏掉了……
那个……漫元就素那浮云……重在参与……乐在恶搞……
飘飞……:
hellsing:倒卖三无伪劣兴奋剂——四魂之玉
miyano :戈薇总穿着那么短的裙子光着腿在保守、封建的战国跑来跑去,犯了有伤社会风化罪。
archer4 :戈薇没有护照随便进出战国时代犯了非法入境罪
桔梗医治村民属非法行医
asissy :薇常常带战国的东西回现代吃..没有通关许可~~违反了国际检疫条例~~
violetan327:结罗,到处抢别人的头发,扰乱公共治安;而且把头发弄得到处都是,严重影响环境,不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
babymaggie:杀杀,其实好多妖怪和人都犯了同一个罪:种族歧视,那就是对半妖(狗狗,地念儿。。)的不接受及欺凌
戈薇的爷爷编排病因包庇戈薇不去上学,对国家教育不利,误导青少年
cain4442002:都没有火葬,所有挂掉的都入土了~乱占土地!
渡柳:戈微把五百年前的食物那回家去吃,食品过了保质期,违反食品卫生法
那些在天上飞来飞去的家伙肯定没有服从航空管制. 非法飞行!!!
违反限制弹道导弹协定,私自开发导弹防御系统.
戈薇把四魂藏在身体里带入战国时代,这可是标准的"人体藏毒"!!!!!
sodr:云母:超载,犬薇吵架之后,薇就坐到云母背上去了,而且只要薇坐上去,七宝是肯定也在上面的^_^
d9875430:奈落在漫画第12集中非法倾倒医疗性废弃物...
我叫衣冠禽兽:刀刀斋没有生产执照,做出的刀具不但存在质量问题,说不定其中某中含量过高,对人体有很大伤害
x1110zy :睡骨双重人格,本应该带罪在精神病院治疗,现在和七人对其他人潜逃,简直目无王法啊
雪乃五月:戈薇带到战国的装食物到袋子
有没带回去
如果没有就涉嫌乱丢垃圾
和肴乱考古真实性
溪儿 :奈落曾经雇佣大量妖精攻击犬夜叉,死后,奈落并没有给于相应的抚恤金,违反劳动法
奈落将假冒的四魂之玉的碎片给了钢牙,欺骗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风使神乐:戈薇把封犬夜叉的箭拔出来就已经犯了释放危险野生动物罪。(就好比动物园把老虎放出来)
Oldcat:奈落触犯《反垄断法》(挖空心思要得到完整的四魂之玉)
触犯《反人类法》(为一己私欲,放弃人类身份成为半妖)
触犯《WTO贸易规定》,设置贸易壁垒。(结界[?,汗……])
blackkitten:我国法律规定单身男性收养女孩,年龄差距应在40岁以上。
如果杀杀的年龄折算成人类的,他应该很年轻,和玲的差距远小于40岁。
神魔至尊:刀刀斋答应为杀生丸打造武器是私制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在这之后又违约潜逃,属于商业欺诈行为,(相当没有职业道德啊),触犯了《合同法》
关于奈落的分身问题,我觉得并不适用于《计划生育法》,而应该适用于《关于禁止进行人体克隆的国际公约》和我国的《克隆技术管理暂行办法》
璐璐:奈落因妒忌狗狗和桔梗你侬我侬,扮成狗狗去砍伤了桔梗,奈落的这种行为诋毁了其竞争对手的信誉和名誉,伪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奈落卖劣质吸尘器给弥勒祖孙三代(风穴),而且不于退货,使用者的人身安对受到威胁,所以他伪反了《消费者协议保障法》
echoIII:犬和杀继承遗产不交税,这个也违法……
猫儿:犬和杀的头发太长了,风纪委员会不会放过的,他们这是严重的风纪问题
人说:有家才有校,有校才有国
=>所以校也是国
=>校规也是法律
=>他们俩人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法律
你看人家弥勒多好啊,头发多标准,是好学生,听说还要去剪成光头当真弥勒!好学生啊!!感动ing


最佳奖……实在不好选……
最后还是决定是
戈微把五百年前的食物那回家去吃,食品过了保质期,违反食品卫生法

在被人踢飞前我飘……

即使我们的神 我们的希望
都已仅仅是科学性的产物
难道
我们的爱
也非得用科学来解释吗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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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1楼 发表于: 2004-04-14
这·····就结束了么??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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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2楼 发表于: 2004-04-14
再不结束我会被怨念诅咒到死……

即使我们的神 我们的希望
都已仅仅是科学性的产物
难道
我们的爱
也非得用科学来解释吗
级别: 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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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3楼 发表于: 2004-04-15
yeah!!!

终于有进项了.

看来威胁楼主还是有效的战术.

世间光阴速,
泥潭苦乐多.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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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4楼 发表于: 2004-04-15
楼上的……

即使我们的神 我们的希望
都已仅仅是科学性的产物
难道
我们的爱
也非得用科学来解释吗
级别: 新手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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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5楼 发表于: 200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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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杀玲绝命 发布


杀生丸对玲犯了未尽夫妻义务法!!!
~~~~~~~~~~~~~~~~~~~~

靠!!!要是尽了,就是强奸幼女罪了~

对了,杀生丸好象没有付过邪见的工资,这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I WANT TO CHANGE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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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といる未来 形どれば どこまでも飛べる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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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熱絶やさず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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