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yyss527 发布
删除此节绝对不是因为政治因素,也并非处于色情原因!
从很多记录来看,畸笏叟以长辈的身份令曹删除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节,删除了诸多写秦可卿淫荡的语句,曹也接受了,但是曹并非迫于压力才改的,因为这节文字是完全可以不写的,已经有很多蛛丝马迹暗示了这个情节,为读者留出了空间,这也是读红楼要注重悟的原因
我从一开始就表明了我的观点吧。
从一开始我就没有过要为红楼删除过露骨的色情描写翻案,您前面在和人辩论时说到红的增删问题,我插话说红有关情色文字有删除过天香楼一节,根本没有认定红一定删除了露骨的色情描写
之后我们就转到为什么删除这段文字和是谁让删除的这个问题争论起来吧,我们的辩论也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所谓谁咬定谁从何说起呢?
后面您说我对脂批原话:“(魂托凤姐)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删去‘遗簪,更衣’二件)。”的结论是这些事件会贬低秦氏在读者心中的地位”
您的观点不是如此吗?
引用您的原话:“不忍心看到秦可卿这么一个可敬的形象,仅仅因为犯了“淫”的戒条,就永远遭到读者的唾骂”
而之后您又说您的观点是:我的结论是该事件严重影响秦氏形象,对她总体评价不公
您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
要是您的以下文字(见下)代表您的观点的话,是否也就是说您接受了我关于为什么删除这段文字和是谁让删除的这个问题的观点呢?
您的原文如下:
“遗簪,更衣”原文目前没人能复原,只有yy版:一日,秦氏上天香楼“更衣”,贾珍偷偷随去行欢,结果被丫鬟瑞珠撞见。秦可卿羞愧难当,随忿而悬梁自尽。瑞珠畏惧被贾珍杀掉灭口,于是也“触柱而亡”。瑞珠死前,曾将秦氏与贾珍透露给另一丫鬟宝珠。瑞珠死后,宝珠也畏惧被贾珍报复,于是,甘愿做秦氏义女,为一辈子为秦氏守丧。这样写的结果,自然是将秦氏作为“淫妇”的一面,给暴露无遗。然而,秦可卿死时,其魂给凤姐托梦,嘱咐了她“贾家后事二件”。其为贾府的未来,殚精竭虑,又可谓是贾氏的“功臣”。中国有句古话,叫“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畸笏叟显然不忍心看到秦可卿这么一个可敬的形象,仅仅因为犯了“淫”的戒条,就永远遭到读者的唾骂,便才极力要求曹雪芹为秦可卿开脱,把“秦可卿淫丧天香楼”那一段删去,改成比较模糊的写法。曹雪芹权衡之后,显然也接受了畸笏叟的意见,删去了那一段文字。所以,才演变成了今天“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的样子。只是,原稿仍然有大量的痕迹,来不及全部消除。故而,我们看到,在“金陵十二钗”的词册中,那秦氏依然是悬梁自尽而亡的。(转自凯迪)
最后您说我那个“基础常识”太无力了,真的太无力了,但那既是您的基础常识,我当然无权反对“
我又要怎么理解您“我没有说您苍白呀”这句话呢?
我并不是否定秦有原形。一个文学形象有原形很正常,但他/她毕竟不是现实人物,作者给了她怎样的身份她便是怎样的身份,留下给我们推想的空间,这也是用作品影射现实。
但是,刘心武先生把这种推想作为一个“考证”(请注意考证这词的定义)摆出来,无疑是很好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