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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十月最让人失望的新片看来是地狱通信了......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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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5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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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等漫画的人 发布
你知道为什么会有异义吗

因为我还没看第4集 所有我是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的

还有不要随随便便的就把别人句子里的某几个字拿出来引用

这叫断章取义

前5页这贴开的时候我就看过了,那也叫阐述?? 什么结论都没得出来

我当时就因为这个这贴越扯越没边了才发个贴往回拉拉 从狗死扯到如果自己家人死了 最后都扯到巴金身上去了

竟然还有人和他讨论 争论什么是本身就活不了 还是一治就好了 这有意义吗

再不往回拉拉主题 又成科技贴了
那么整段引用,如果你还没看过,请你先看完剧情再来参加讨论。
你自以为看法不带感情色彩,但其实你看到的文字都已经有了别人的感情色彩,自己的起点跟别人不同,还要自以为公正地来讨论?

还有你绕啊绕确实把问题又绕回去了,而我的观点也一如既往,“医生是故意渎职”,“医生不是因为不慎而害死了狗”,就这样~
结论还在讨论中,没得出来当然正常,还是你准备把自己的结论强加给我们?

最后,请你给我解释下我哪里断章取义了
您引用别人发言时都是整篇文章整本书这么引的么?



级别: 圣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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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6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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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没这片子目前还没有人做合法的事情,都是不合法的。倒是可能下一话会出现没有违法而下地狱的……


“都是不合法的” 你这话就错了,法律是讲证据的,那医生虽然经常不给狗用药而收了药钱,且草菅狗命,但只要你没抓到证据,就不能认定有罪,当然也谈不上违法了。同理,少女找人让医生下地狱, 没人证物证也不能说她是违法的。现实社会中辛普生杀妻案就是例子,你说我杀了妻子,但没证明,我就是合法的公民。

摘自 <<十九世纪的科学>>

关于时间旅行
时间是人类为区分物质的运动状态作的标识, 它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中, 因此, 要实现时间旅行也只能在人的想象中。

关于宇宙空间和光
宇宙空间里填充着大量不可见物质, 光是人类所能直接观测到的能量在这些物质间传递的一种现象。它的传送速度也是人类现今所知的最快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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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7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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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等漫画的人 发布

是如我所愿
还是如你所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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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等漫画的人 发布
还能怎么找

想出气只能私了

用词不当,如你所说吧
医生有权有势岂是一个平民loli能对付,唯一出气途径就是找小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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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8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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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酷 发布
那么整段引用,如果你还没看过,请你先看完剧情再来参加讨论。
你自以为看法不带感情色彩,但其实你看到的文字都已经有了别人的感情色彩,自己的起点跟别人不同,还要自以为公正地来讨论?

还有你绕啊绕确实把问题又绕回去了,而我的观点也一如既往,“医生是故意渎职”,“医生不是因为不慎而害死了狗”,就这样~
结论还在讨论中,没得出来当然正常,还是你准备把自己的结论强加给我们?

最后,请你给我解释下我哪里断章取义了



“医生是故意渎职”,“医生不是因为不慎而害死了狗” 这个就算得出了结论

然后呢? 不是还得回到原来那个讨论去吗?———— 医生死不足惜????



解释一下

我原来的句子是 “能不能治其实大夫一眼就看出来吧” 其实少打了一字 应该是“出来了吧”但是我为了不编辑就没改

你引用的时候是 “一眼就看出来”

请注意最后一个语气词“吧”对整句话的感情色彩的影响 以及把陈述句转换成疑问句的这一变化 虽然我没打问号

菊地美香以后我就萌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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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9楼 发表于: 2005-10-30
好激烈的帖子。。。。


针对11页第一帖某L女神发言

引用郑渊洁在某童话里的一句话

“同样是一天,质量却不同,善良的人的一天抵得上不善良的人的一年”

这话其实可以扩大到更广泛的范围。。。。。是吧?

级别: 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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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0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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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等漫画的人 发布



“医生是故意渎职”,“医生不是因为不慎而害死了狗” 这个就算得出了结论

然后呢? 不是还得回到原来那个讨论去吗?———— 医生死不足惜????



解释一下

我原来的句子是 “能不能治其实大夫一眼就看出来吧” 其实少打了一字 应该是“出来了吧”但是我为了不编辑就没改

你引用的时候是 “一眼就看出来”

请注意最后一个语气词“吧”对整句话的感情色彩的影响 以及把陈述句转换成疑问句的这一变化 虽然我没打问号
无语了……
1。“医生是故意渎职”,“医生不是因为不慎而害死了狗”是剧情,去看了您还能说不是渎职,您再来这儿跟我讨论。
如果您执意不看第四集,也请不要把剧中一目了然的情节当作是我的结论OK?
我会觉得您只是反驳癖犯了

2。还是请你去看第四集
剧中不存在“吧”的问题,医生的渎职很明显。不要看了别人带感情色彩的文字后拿合用的来用,以此推断医生的作法是判断后的正确行为。
顺便说一下,如果说这个“吧”是推量型的话,即使你没有完全肯定,也是趋向于肯定意味的,不是么?

最后很郑重的建议你去看完这一话再来讨论,我不想不停地跟你解释剧情里有这个没那个,如果你还要凭着猜测来讨论问题的话,很遗憾我觉得您只是来找碴,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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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1楼 发表于: 2005-10-30
老是这样怨恨呐报复的久了也特没意思……剧情怎么样都难得能有突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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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2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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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酷 发布
无语了……
1。“医生是故意渎职”,“医生不是因为不慎而害死了狗”是剧情,去看了您还能说不是渎职,您再来这儿跟我讨论。
如果您执意不看第四集,也请不要把剧中一目了然的情节当作是我的结论OK?
我会觉得您只是反驳癖犯了

2。还是请你去看第四集
剧中不存在“吧”的问题,医生的渎职很明显。不要看了别人带感情色彩的文字后拿合用的来用,以此推断医生的作法是判断后的正确行为。

最后很郑重的建议你去看完这一话再来讨论,我不想不停地跟你解释剧情里有这个没那个,如果你还要凭着猜测来讨论问题的话,很遗憾我觉得您只是来找碴,没什么可说的了。


1 :你显然没明白我要说什么

我并不关心狗是怎么死的

我只想参与 “人命抵狗命”这个讨论

2:医生行为并不是引起我们思考的地方,真正引起我们思考的是医生后来的命运。
剧情对于现在的讨论还重要吗?法律 犯罪 最后巴金都出来了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剧情以外的东西

至于那个“吧”
如你所说有趋向于肯定意味,但是并等于肯定
而且说话,写东西都是有主题的 前面的句子为后面的铺垫,或者说这句就是纯为了通顺一点
那一贴我的主题显然不是要弄清楚狗是怎么死的 而是想说医生“罪”不至死


睡了

菊地美香以后我就萌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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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3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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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等漫画的人 发布


1 :你显然没明白我要说什么

我并不关心狗是怎么死的

我只想参与 “人命抵狗命”这个讨论

2:医生行为并不是引起我们思考的地方,真正引起我们思考的是医生后来的命运。
剧情对于现在的讨论还重要吗?法律 犯罪 最后巴金都出来了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剧情以外的东西

至于那个“吧”
如你所说有趋向于肯定意味,但是并等于肯定
而且说话,写东西都是有主题的 前面的句子为后面的铺垫,或者说这句就是纯为了通顺一点
那一贴我的主题显然不是要弄清楚狗是怎么死的 而是想说医生“罪”不至死
1。人命、狗命的问题是以剧情为基础的,至于后来的巴金之类的比方,也是为了表达清楚剧情的问题而打的。你想脱离剧情来讨论问题,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论据都是薄弱的。
2。你连狗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妄图断言医生“‘罪’不至死”?
医生竭尽全力治疗狗但还是无力挽回它的生命,跟医生渎职导致狗死亡,这个“罪”是一样的么?

这当算是我见过的最莫名其妙的反驳了……[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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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4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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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剧情有突破就是某天某杀人犯送警官下地狱就是大突破了 ;)


「利用跟蹤、監聽、武力等等方式,讓人們因此遭警方逮捕,進而被關入監獄、甚至死刑。你承認你犯的錯嗎!?」

「什麼阿,警察追捕犯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啊,我哪有錯!!」

「是嗎,看來無所悔悟了。 小姐~」

「.....」

「..........害人終害己..,你...想死一次看看嗎......?」

.
.
.
.

「小姐,這次我們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恩..?.....,台詞跟以前都一樣,我沒唸錯喔....」

物理
霧裡
勿理? 悟理?
見山是山
見山非山
見山終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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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5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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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等漫画的人 发布


1 :你显然没明白我要说什么

我并不关心狗是怎么死的

我只想参与 “人命抵狗命”这个讨论

2:医生行为并不是引起我们思考的地方,真正引起我们思考的是医生后来的命运。
剧情对于现在的讨论还重要吗?法律 犯罪 最后巴金都出来了
现在大家都在讨论剧情以外的东西

至于那个“吧”
如你所说有趋向于肯定意味,但是并等于肯定
而且说话,写东西都是有主题的 前面的句子为后面的铺垫,或者说这句就是纯为了通顺一点
那一贴我的主题显然不是要弄清楚狗是怎么死的 而是想说医生“罪”不至死


睡了

1。你显然没去看过第四集,为什么会用人命去抵狗命,是因为狗被渎职的医生延误了治疗机会而死,这狗的死与“人命抵狗命”的讨论是不可分割的

2。同样的,医生的行为和医生后来的命运也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没有当初的行为,就根本不会造成LOLI买凶杀人这个后果,所以说医生可以算是自作自受。这里所有的讨论都是建立在剧情基础上的,脱离剧情的讨论只能算是空口说白话。

至于文字游戏,您就别纠缠了,那狗是怎么死的和医生是怎么死的之间有必然联系,而您连狗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来妄论医生至不至死,这种说法本身就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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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6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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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Kakyou 发布


另外一目連跟骨女真是熱愛cosplay啊 沒有一話不cos的…


说的是哇。。。。

谁能发个标题。。。。等到主线出来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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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7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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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EEROYUYWiNG 发布


「利用跟蹤、監聽、武力等等方式,讓人們因此遭警方逮捕,進而被關入監獄、甚至死刑。你承認你犯的錯嗎!?」

「什麼阿,警察追補犯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啊,我哪有錯!!」

「是嗎,看來無所悔悟了。 小姐~」

「.....」

「..........害人終害己..,你...想死一次看看嗎......?」

.
.
.
.

「小姐,這次我們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恩..?.....,台詞跟以前都一樣,我沒唸錯喔....」

OTL,这个要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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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8楼 发表于: 200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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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违法”的是行为,和“定罪”是另一码事。你没被抓到,从法律上来讲你还是合法好公民,但不能改变你作出了违法行为的事实。他干的事情是违法的,并不是合法不合理的事,只不过没被抓到,没人能给他定罪。


纠正你一个错误,不能说一个人违法了,但没抓到证据。必须是有了证据, 才能认定是否违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由凭空臆测“你作出了违法行为的事实”就说一个人是违法的,当然也就不能给他定罪。另外你没看懂我所说的“合法不合理的事”-- 这个故事中发生的偷窃勒索,跟踪骚扰,误杀,渎职行为,等等事件因没犯罪证据,因此在法律上这些加害人是合法的, 但是这些事情对受害方来说,没受到制裁明显是不合情理的。

摘自 <<十九世纪的科学>>

关于时间旅行
时间是人类为区分物质的运动状态作的标识, 它只存在于人的意识中, 因此, 要实现时间旅行也只能在人的想象中。

关于宇宙空间和光
宇宙空间里填充着大量不可见物质, 光是人类所能直接观测到的能量在这些物质间传递的一种现象。它的传送速度也是人类现今所知的最快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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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9楼 发表于: 2005-10-30
>>「恩..?.....,台詞跟以前都一樣,我沒唸錯喔....」

重复劳动是不经济的
放兼用卡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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