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NPC 发布
关于上帝,我趋向于拉普拉斯的定义:
当拿破仑问他在作品里为什么只字不提上帝时,他答道:“陛下,我们不需要这个假设”。萨根说上帝是“看不见的飞龙”也是同理的细化。
一个不可证伪的假设,根本没有正误的判断标准。
这也是比较接近是海德格尔说的:“上帝本身是不需要神学的,上帝的存在不是由信仰来论证的。”
来论证上帝,我倒是挺orz的,我是觉得神学方面更加接近审美范畴,而不是逻辑范畴。
乌西诺曾追溯神祇概念的演化过程,并把这一过程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其中最古老的阶段为“瞬息神”。在古典时期的希腊人心中,这种原始的宗教情感一而再、再而三地激发希腊人去行动——“由于其宗教情感的这种活动和敏感性,任何在瞬息之间占据了希腊人拿尚未区分的旨趣的观念或物体都有可能被高抬到神圣的地位:理性与知性、财富、际遇、快感高潮、美酒、盛宴或爱人的躯体……,任何好似天赐之物一般突如其来的东西,任何使我们感到欣悦、悲哀或压抑的东西,对宗教意识来说,都像是某种神圣的存在。”
最初的神祇,是人们内心原始的美好情感升华,是艺术与审美的结晶。
目的论的说法——标准不能没有,因为人需要它。
可是尼采早就说上帝已死,欧洲在一个失去标准的世界里进行价值重估。
不过即使美学崩溃了,艺术也依旧活着,在我们每个人的原始经验中揭示着存在。
无论如何,再也没有什么比“美得应该”“美得合理”“美得正当”更荒谬的命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