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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世界”特色导航贴[不断更新中,2007.02.18更新]

楼层直达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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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mgundam 从 『漫游水世界』 移动到本区(2011-04-16) —
“水世界”特色

本区是会员谈天说地,互相交流……的场所,私人事务,例如找人之类
请尽量使用论坛的PM功能,或者用msn,QQ等交流工具解决。

不管是人是鬼,男的女的(RY也不例外),老的嫩的.......来到本区请先看看本区的漫游水世界导航(见下)
新人报道帖,请参考置顶的SW英雄榜的要求来发,格式不做强制要求,不合规定的将会被锁起。

单纯转帖请务必在标题加上前缀[转帖],未标注者---
不合规定的转帖,本区将不定期严打,希望各位自觉遵守。
相应的,原创作者也请一定要使用[原创]的前缀哦,方便我们置顶和统计^^
乱用“原创”前缀者,请好自为之!!!

特别声明:本区禁止发与政治,色情有关的帖子,不管出自什么理由,如发现此类帖子,绝对严惩不误!!!
(本区保留此类帖子的处理权)

本区清理公告
本区刚刚清理过,现在只留下两天以内,还有一些需要保留的帖子,清理的标准主要是旧帖(两天前)。
以后本区也会经常性清理帖子,如果发现自己的帖子在回收站实属正常^^


欲想进一步的了“水世界”,请继续观看以下的“水世界向导”(应有尽有,不容错过)^_^
级别: 警备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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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置顶  来自3楼 发表于: 2006-05-12
— (mgundam)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1-04-05 00:32) —
水世界民间组织申请及管理规定


1.必须是具备一定的人气和支持度,且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漫游版规规定的积极向上的组织


2.申请后须在一个月内招满50人方可通过审批。

(注:50人必须为漫游会员,且必须满足注册半年以上,帖子大于100的条件)


3.组织成立时须注明主要负责人(包括帮忙更改头衔的版主,如无可不填)。


4.更改头衔须知:官方门派在上,民间门派在下。除官方门派头衔只可再增加四行民间门派头衔及相关栏;没加入官方军团的门派头衔总长度上限为六行。如超过此标准申请者可以自行加在“来自”栏中。


5.关于民间组织的解散:主要负责人半年内未进入组织帖参与管理即告组织解散,组织报名帖上锁,不再招人,但头衔不会去除。



*以上规定主要针对即日起申请的民间组织,但是规定4和5对旧的民间组织一样起约束力。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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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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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2
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3-11-04
水世界向导

本版推荐:以下全部内容^_^
急需买密码:漫游水世界导航→恶意灌水&悬赏功能相关说明
水世界新人(路过的):漫游水世界导航→新人养成之路→漫游总览(新手指南)→恶意灌水&悬赏功能相关说明
原创交流&写原创:漫游水世界导航→水世界最新动态→“青青子衿”(原创区)相关规定→原创预览
活动&娱乐:漫游水世界导航→SW英雄榜→水世界最新动态→“水泊轩辕”相关规定→活动一览表→军团信息→恶意灌水&悬赏功能相关说明
常驻会员:漫游水世界导航→SW英雄榜→水世界最新动态→原创预览→活动一览表→军团信息→漫游总览(新手指南)


新人养成之路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49964
简 介:新人融入水世界的捷径
推荐对象:水世界新人
查看价值:★★★★★

漫游总览(新手指南)
http://popgo.net/bbs/misc.php?s=&action=faq
简 介:漫游论坛的常见问题,FAQ&各区简介
推荐对象:所有会员(特别是新会员,不限水世界)
查看价值:★★★★☆

SW英雄榜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100767
简 介:这个不用介绍了吧,进去看看就知道了^_^
推荐对象:本区的所有会员(新人特别推荐)
查看价值:★★★★☆

水世界最新动态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74993
简 介:本区每天重要资料的更新,预知水世界新闻,请密切关注
推荐对象:本区的所有会员
查看价值:★★★★☆

“青青子衿”(原创区)相关规定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89611
简 介:青青子衿(原创区)攻略流程,欲挑战此地,请先查看此说明^_^
推荐对象:善于写原创,善于原创交流的会员
查看价值:★★★☆

原创预览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240108
简 介:原创(转帖)目录表,想查找原创的请进^_^
推荐对象:想了解“青青子衿”(原创区)大致结构的人
查看价值:★★★☆

“海盗船”相关规定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45508
简 介:“海盗船”简介和相关规定
推荐对象:想了解水世界的历史的会员
查看价值:★★★☆

活动一览表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44239
简 介:赚钱宝地,有得玩有得赚,何乐而不为?还有漫游的重要历史,不要错过
推荐对象:所有来本区的会员
查看价值:★★★★☆

军团信息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99689
简 介:漫游军团信息,最终职业,最强职业都在此处
推荐对象:想加入或想了解各军团的会员
查看价值:★★★☆

漫游民间组织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345508
简 介:漫游民间组织详尽信息,投你所好,快去报道吧~
推荐对象:想加入或想了解各民间组织的会员
查看价值:★★★☆

悬赏功能&红包发放相关说明-08版
http://popgo.net/bbs/showthread.php?s=&threadid=470505
简 介:求助和散财的朋友必看之帖
推荐对象:所有会员
查看价值:★★★☆
级别: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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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2
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3-11-04
漫游水世界总纲(2007修订版)

漫游水世界是所有论坛会员互相交流,谈天说地的场所,本区讨论的内容不做硬性规定,但是请大家务必遵照总版规(详细内容见顶部公告及"版务建议公告"区相关主题)和水世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讨论。欲想进一步了解“水世界”,请继续观看“水世界向导”


☆☆“水世界”相关管理条例☆☆

本条例为促进网友间的交流而设!发贴前请先看看以下规则。

(一) 禁止恶意灌水及刷屏

恶意灌水※刷屏定义(水区特定):
① 主题帖无标题(只有前缀或符号)或无内容(纯贴图,纯链接,)禁止发布,一经发现,锁帖处理,其余规定请参阅公告中的漫游总版规。

②新帖刷屏:每天发新帖超过5帖,多出部分将作删除或回收处理。原创贴不受此规定限制(但请不要一次发太多)。

③回帖刷屏:短时间内连帖过多,超过4帖,超出部分将作删除或回收处理。因网络问题造成的连贴也按照此规定进行处理。所谓短时间内,默认为三分钟。

④最后回复刷屏:第一页的主题中,除去置顶,有30%左右最后回帖都是同一人的即视为最后回复刷屏,多出部分将作删除或回收处理。需要特别说明,因为时差问题而造成的最后回复刷屏也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请各位海外成员注意。


(二)标题前缀使用的相关说明:
①【新闻】或者【转贴】须在主题中注明来源,希望大家在转贴时加上自己的理解和感想。原创类主题希望在主题中添加【原创】前缀,但不做硬性要求
(注:本次新增加【新闻】类标题,以此细化【转贴】,所以其形式等同于【转贴】)

②如不想自己的帖子走题,请在帖子标题上注明【勿灌】,在标明【勿灌】的帖子中,禁止发布与主题无关的回帖,一经发现,即作删除处理。

②每人每天最多只可发5个主题帖。【转贴】+【新闻】类主题总和上限3个。


(三)新人贴,招魂贴的管理办法:
① 新人贴,又称新人报道帖,欢迎各位愿意成为水区一分子的朋友开帖介绍自己,但是请不要在开帖后立马闪人。发帖后楼主即刻消失的新人帖将会被锁帖
(10页锁)

② 寻人贴,又称招魂贴,如果在论坛想单独找人请使用QQ,MSN等聊天工具或者论坛的PM功能,也可向版主求助帮忙寻找,但此类帖子禁止发放。
(如果看到招魂帖,在处理的同时版主有义务帮忙联系)


(四)正常的关闭主题及回收清理主题的说明:
①一般情况下,本区的主题在达到30页(30×15)时即进行关闭操作,请大家自觉不要去回复那些已超过30页的帖子,在即将达到关闭操作规定的帖数时请大家自觉停止讨论。

②上锁的帖子,通常1~2天后就会回收(下同)。回收,即转移至“幽冥界”区,需要说明的是,回收与删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的操作,请大家不要混淆两者之间的区别。我区会不定时地对主题进行清理,如果发现自己的帖子在“幽冥界”,实属正常。

③ 原创置顶时间一般为1~2天,活动,公告置顶时间一遍为1~2周,到期后根据类别移动至水区子区“青青子衿”或者“海盗船”,其余置顶根据实际情况请参阅置顶内容。

(五)禁止恶意翻旧帖(同一ID短时间内翻阅4封以上的旧帖),10天之前的旧帖一律禁止翻阅(一般情况下,最后的回帖是2天前的视为旧帖。)

(六)由于论坛问题而发重帖的会员,请在请自觉在短时间内用修改帖子内容,或者请版主或者警察帮忙处理,否则删除。

(七)发放红包相关规定请参阅置顶的“红包发放相关规定及申请”

(八)论坛成员在水区活动时,如遇到问题,可以向版主寻求帮助,版主有义务在职权范围内对成员提供相应的帮助。版主日常的工作中,应以身作则,起到带头表率的作用,同时欢迎大家对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

(九)以上规定如果触犯将会视其严重程度给以不同的处罚:删贴,锁帖,警告,禁言。

(十)本规定及说明的最终解释权归水区管理层共同所有。




希望大家多提建议,多多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在此代表各位斑竹说声谢谢。
如果对我们的管理有任何疑问或者建议,可以pm版主提出。
希望在所有人的努力下,“水世界”能够越来越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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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6-05-12
— (mgundam)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1-04-05 00:32) —
水世界民间组织申请及管理规定


1.必须是具备一定的人气和支持度,且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漫游版规规定的积极向上的组织


2.申请后须在一个月内招满50人方可通过审批。

(注:50人必须为漫游会员,且必须满足注册半年以上,帖子大于100的条件)


3.组织成立时须注明主要负责人(包括帮忙更改头衔的版主,如无可不填)。


4.更改头衔须知:官方门派在上,民间门派在下。除官方门派头衔只可再增加四行民间门派头衔及相关栏;没加入官方军团的门派头衔总长度上限为六行。如超过此标准申请者可以自行加在“来自”栏中。


5.关于民间组织的解散:主要负责人半年内未进入组织帖参与管理即告组织解散,组织报名帖上锁,不再招人,但头衔不会去除。



*以上规定主要针对即日起申请的民间组织,但是规定4和5对旧的民间组织一样起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