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霸王哆啦 发布
但犯法就是犯法,不要用法不责众的心态去看待法律。
法律是不是就是一切
我想你們看看以下例子
《論語‧子路》篇裡有一段章節,對如何閱人甚有啟發作用,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葉公告訴孔子:「我鄉裡有個坦白直率的人,他的父親牽走了別人的羊,他竟挺身指證其父親。」孔子答道:「我鄉裡坦白直率的人和你所說的不同:父親會替兒子隱瞞過失,兒子也會替父親隱瞞過失,直率之道,就在於此了!」
初看這段話的時候,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孔子是非不分,公私不明。自己的父親牽走了別人的羊,這明擺著是不對的,兒子「鐵面無私」地挺身作證,應該值得表揚啊!怎麼說父親與兒子互相包庇隱瞞,反而是坦白直率呢?這不是鼓勵人不守法嗎?
若只從這個角度來審視這一段,未免流於片面而忽略了內裡的深層意義,相信這亦非孔子的原意。因為這裡孔子想闡述的是「直」這個觀點,所以我們應該從法理判斷中抽離出來,把注意力放在「直」這個問題上,而非糾纏於那個個案上。話說回來,「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道理在哪裡呢?因為在孔子眼中,父子相隱,可說是合乎天理人情之至,是人倫中自然流露出來的感情。所以父子相隱,看似不對,但這正是最坦白直率的表現。反之,那個指證父親的人,竟不顧父子親情,違反天理人情;表面是直,實則有偽!
除了法律,能否有其他角度看問題
能否有雙贏方案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