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bbscube 发布
p2p也好,网络付费收看也好,最后也只是一种形式而已了。而且p2p只是无数传播方式的一种而已,一家独大,甚至说取代传统的一些硬质媒介,那是不可能的。就像网络出现,数字格式出现,也不可能消灭铅字印刷的书籍,亚马逊网上书店也不能消灭现实中的书店,更拯救不了雨林~
zf也好版权人也好,怕的不是传统媒介被p2p“消灭与取代”,只是因为新的传播形式里产生了利益他们认为没有瓜分到而已
目前的现状是网络传播的受益基本集中在用户,但是我认为将来电信接入商、版权人等成功介入也是必然的,因为他们在影响政府政策方面比一般网民强势多了。当然,新的地下传播形式也是永远会不断被发明的,但是大的趋势是合法半合法地下并行,各家分一杯羹,勉强达成一个妥协平衡状态
我们国家的情况比较特别,p2p传播涉及到的版权人大部分是国外的,没有直接影响力,国内这方面的产业位置尴尬,而且我们的zf更为强力,又有河蟹社会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