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在吐糟,此爸成为宅民的条件不是很“优越”,虽然样貌对不起父母,但有彼方这三次元的存在在,为什么要一头栽到二次元的世界里呢?如果是先宅再认识彼方的话还说得过去,但彼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元素在里面啊,从小就有女人的此爸怎么说也不会成为宅民。(路人A:被人带坏的怎么说……)
再从彼方的角度来看,就因为此爸“比任何人都爱你”这点而爱上怪叔叔,这显然不懂女人心,所以两人不可能结合。
其实此爸会有如此好的待遇,是因为这是宅民们理想中的婚姻,用小平同志的话说,一手伸向二次元,一手伸向三次元,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