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真是罪过。小学低年级的时候还真和人一起欺负过隔壁家的孩子。在下个小,属于出主意的那种...(貌似最可恶) 后来被老师训过一次之后就不干了。
一旦意识到有人要欺负你,就应该用最猛烈的姿态来还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当是替他父母教训他好了。百分之九十九这事就可以结了。
其实人缘好的话,也没什么人敢来欺负你,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也。
说起来在下还是有点正义感的。初中的时候,几个同学恶作剧,把一同学的一只凉鞋扔来扔去,在下一把抢过,扔给失主。结局很悲惨,凉鞋正中失主头部...不过事后还是和失主成了不错的朋友。
其实欺负弱者实在没什么意思,这年头就应该做正义的伙伴,帮助弱者去战那些持强凌弱的家伙,才有点成就感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