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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你还是从目的上去看的,但是我都说了,关键在于态度问题。无论是什么样的目的,只要不把人当人,那都是漠视生命的表现,都是罪不可赦的。我不认为傻娜为了恐怖目的杀人就算是比因为不爽而杀人的钉宫更高尚些。
有句话说得好,五十步笑百步。但是性质有区别么?他们都只是把人命当成是一种工具,只不过傻娜把人命当成是修筑清真寺的砖头,而钉宫把人命当成是缓解头疼的药丸,前者的“用途”和“价格”可能大些,不过那又如何?
至于弗洛伊德本人,当然很了不起,但是既然我们不是处在他那个时代,又怎么能把他的东西当真理呢?说起来哥白尼也很有本事,不过现在难不成你还提倡日心说么?附带一提,“目的性的一致以及合理”这个是什么东西?
恩.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你把夏娜拉进来作为比较麻子金刚本身就是一种"心理暗示",用一种结果来掩盖过程的区别;进而让自己感觉"他也不是好东西,所以她就显得不是那么不算东西了"
傻那把人命当砖头是因为他受到教育告诉他,要用这些砖头来砌好墙不然会砸到花花草草小朋友,他本人没有直接为此而乐呵或享受.所以我们会"哀其不幸"但是杀人的孽还在-先放一边
麻子杀人是自发的,因为"杀了后KIMOQI了一些"然后还要顺便说"按错按钮"乐在其中..也就是我说的人的最基本的本性完全的自我满足用在了杀人上.不说她SB说谁SB?
好一个"不过那又如何",我感慨现在的洗脑程度....
最后,反对权威质疑真理表现叛逆是年轻的象征..不过在这贴中没看到"破而后立"的东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