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vootscannerz 发布
所以kira@<死亡筆記>會被人愛戴
对强奸到底怎么判我不清楚,不过我从网上摘了一段文字
“切萨雷·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在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他所提出的“
罪刑法定、罪刑相称、刑罚人道主义原则成为近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他所主张的客观主义的犯罪论、双重预防的刑罚目的观和实现刑罚有效的刑罚及时性、公开性、确定性原则以及他所倡导的死刑废除论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
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虽然出发点是好的,可限于观念和社会发展问题,这东西很难让人接受,完全应用也不现实。
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
一下是天朝强奸罪量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其实明明应该是强奸犯犯更为社会不齿才对,为啥受害者有些人也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