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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酷 发布
这位同学你第一次来论坛么?哪只眼看到我颐指气使了?
当我跟别人讨论金手指的时候,你引用了我的一段话然后展开讨论,然后又要说“本人纯属乱入一切发言和上下文无关”么?你倒挺欢乐的。
奇怪了
不是你嚷嚷着"别拿声优说事"的么?
我就拿声优说事怎么了?碍你眼了?那你无视我不行么?
一方面自己不让人说这说那,另一方面自己到喜欢跑人地盘上找人斗,这不叫颐指气使叫啥?
哦,叫随便是吧?
我引用你的一段话讨论当然是以你那段话为切入点,俺去关心你之前讨论的干啥?你给我工资还是我有这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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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youth for sale 发布
不要54我为你搜来的资料。
强迫症对内不对外,你想强迫别人那还就不叫强迫症了,话说你又强迫症了……
按照你的观点,你的第一句话就可以理解为你也患强迫症了
你的意思就是
一旦被强迫的一方发话表达不爽
强迫的那方表态自己是无辜的
所以就可以认定被强迫的一方是自己强迫自己,是有强迫症,自作孽
啧啧,真官本位主义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