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腿叔叔里面也稍微提过“约翰史密斯”在美国是一个很普片的假名,据说是“英国探险家,据说是发现美洲的第一人”。
正是!
但不知各位知道么,约翰史密斯(John Smith)其是英国常用男性名,后来成为了无名氏、平凡人、庸人的自称和代名,其他地方也有无名氏的代称,像中国的张三、李四;香港的陈小明、陳大文;日本的山田太郎;美国的John Doe(常用于不明死者或原告人)
阿虚(kyon)向中一的haruhi用约翰史密斯,或许是用来表示自己只是个到处都有的路人,他经常在sos团说自己是个普通人,他用约翰史密斯为匿名或许真的是代表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