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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原创短篇小说]《灵应的群山》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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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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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灵应的群山

阿杲 著

献给SAN


眼前是一道平直的地平线,在更遥远的地方可以望见一座座连绵的山峰,那是念青唐古拉山脉,在藏语里的意思是“灵应的草原神”,头顶的白云压得极低,且像一团团凝固的烟雾般缭绕着,天空呈现一种近乎透明的湛蓝。他微微弯下腰,面无表情地注视前方,臀部带动整个身体有规律地上下颠簸着,他的双腿死死夹住它的肚子,手里紧紧攥着那条磨得很旧的缰绳。他尽力使自己的呼吸变得平稳,但却徒劳无功,越发稀薄的空气使他的意识开始逐渐变得模糊,然而他丝毫没有打算叫它停下来。灼热炙烈的阳光照射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他听不见身后一个穿藏袍的牧民的呼喊,只管骑着它纵情驰骋,任凭它驮着麻木的自己超过一群黑色的牦牛和洁白的绵羊,又经过一个清纯碧绿的湖泊,惊起几只鸟儿,然后穿越这片点缀着各种野花的草原,朝地平线的另一侧奔去,仿佛雄伟而壮阔的雅鲁藏布江奔向大海。
*
那年夏天,天气热得要命,凡林再次见到东健是在北京一家叫“无名高地”的酒吧里,这儿到处洋溢着军人的气息和复古的风潮,一支没什么名气的摇滚乐队结束了他们的表演,酒吧内恢复了短暂的安静。东健快三十岁了,他辞掉一份证券公司颇有前途的工作,刚刚从非洲旅行归来,原本就很黝黑的皮肤晒得更黑了,肌肉似乎也更结实了,他有一张英俊的脸,头发剪得干净利落,星星点点的胡茬看上去异常坚硬,使他浑身散发着一股成熟男人的味道。他随便穿着一件短袖T恤衫和一条帆布短裤,光脚踩着一双皮制凉鞋,脖子围着一圈狼牙做成的项链,左手腕缠着几根彩色布条,他没有耳洞。凡林早早就来到了酒吧里,当他看到东健站在对面的吧台旁朝里面打量的时候,心中有些莫名的紧张,等到东健发现他并向他走过来,那种紧张变成了一种愚蠢的冲动。东健去非洲将近一个月,这对两个人而言已是段不短的日子,但他们还是没有拥抱对方,只是像平常那样打了个简单的招呼。然后,东健要了一瓶百威啤酒,凡林又要了第三瓶啤酒。
“你已经多了。”东健挑衅似的说道。
“去你的吧,多没多我自己清楚。”凡林为这次重逢感到失望。
“怎么样?和那个妞有什么进展吗?”
“吹了。”
“难怪酒量见长了。”
“你他妈就不能安慰我一下么?我以为你叫狮子给吃了呢。”凡林说着喝了口冰凉的啤酒。
“那儿真是太棒了!我有好多事要给你讲呢,我们爬上了乞力马扎罗山,可惜我没能坚持到登顶,我简直恨透自己了,我以为肯定会做到,可就是做不到,我眼也花了,腿也瘸了,最丢人的是我还吐了好几次,我觉得自己快死了,他们找人把我送回下面的营地,我到现在都认为最后我还是能办到的。”
“送你回去是对的,否则你可能会在梦里看见乞力马扎罗的雪。”
“为什么?”
“你为什么就不看书呢?”
“就像你不喜欢登山一样啊。”
“我不喜欢追求不现实的东西。”
“文学才不现实。”
“随便。”凡林没好气地说。
“你那部小说写到哪儿了?大作家。”东健问。
“被你这么叫我从来就没好受过。”
“别闹脾气啦,像个姑娘。”
凡林越来越憎恨这次重逢了,因为所有情况都和他想象中的相去甚远,他总是爱做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自己的生活里发生几件充满戏剧性的事情,他觉得那是由于自己拥有普通人没有的豪情壮志与敏感思维。事实上,除了东健,他未曾崇拜过任何人,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去崇拜别人,在他看来,他们的世界都太狭隘了,他们领悟的真理也都太少了。然而东健却狠狠击垮了他的自尊,他不得不承认这个稍稍带点痞子气的男人的世界比自己的宽广许多,尽管东健试图竭力把凡林拉进他的世界,凡林也尝试过几次完全走入他的世界,但他发现那竟是一个大得根本不适合自己生存的空间,如同东健不可能了解文学一样——他压根也不想了解,凡林给东健推荐的书他一本都没读——凡林也不可能变成东健。
“我拍了好多照片,下次给你看。”东健喝光那瓶百威,说道。
“嗯,再要一瓶?”凡林问,他的第三瓶啤酒又喝完了。
“行,我倒要瞧瞧你长了多少本事。”
东健不喜欢扫别人的兴,尤其是凡林的,但他觉得凡林哪儿都好:书生气、有头脑、幽默,甚至骄傲,惟独贪杯的毛病让东健耿耿于怀。男人适度的贪杯是种魅力,可凡林一沾到酒就非要把自己搞得烂醉如泥,之后便开始大吵大闹,偶尔还会号啕大哭,东健委婉地提醒过凡林喝酒得学会节制,不然自己遭罪别人也跟着麻烦,凡林听罢立刻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每次喝酒照样大醉而归。天长日久,东健不再白费口舌,干脆陪他喝个痛快,末了送他回家就是。凡林喜欢酒,他嗜酒如命,而且最讨厌那群不喝酒的男人,他管他们叫“娘们”,有一次凡林醉醺醺地和东健说,酒就像酸甜苦辣的人生,对人生有所感悟的人才能体会到酒的香醇,那些成天活在二维世界的家伙只配喝可口可乐。凡林不像东健,他虽有一颗充满野性的心,但那颗心沉睡多年,如今已很难唤醒,现在他唯一能够放纵生命、证明生命的东西就是酒。
“酒量不行还老逞能……”那天夜晚东健在送神志不清的凡林回家的路上抱怨道。
“我没多……没事……”凡林歪在出租车的后座里呢喃道,他的嘴角粘着呕吐物的残渣。
“你去死吧。”东健也有点醉了,夏夜的柔风透过打开的车窗吹拂着他的脸颊。
凡林听罢“呵呵”一笑,便没了动静,他倒希望一死了之呢,因为他的头痛得快裂开了。
*
他们俩是高中同学,东健比凡林大半个月,他们都出生在春意盎然的四月。两人就读于北京一所普通高中,正直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旺盛期,凡林也不像后来那样温文儒雅,他血气方刚,遇火便着,虽然他瘦小的外表给人一种好欺负的错觉。东健清楚记得一次放学回家的途中,积雪尚未彻底融化,有一伙跟他们年龄相仿的坏小子截住他们,其中一个留寸头的家伙说想管他们借点钱花,凡林听后立刻火冒三丈,一边大声用最难听的字眼骂着那家伙的母亲,一边伸手去扯他的衣领和头发,凡林把他拽到一旁,想将他的脑袋往墙上撞,却被其他人阻止了,他被打翻在地,东健也冲了上去,但很快被撂倒了,不过他很高兴在倒下之前先把一个家伙的鼻子揍得流了血。他们踉跄着爬起来,脸上满是泥水,接着再次被打倒。凡林的头挨了一板砖,鲜血顺着太阳穴流下来,滴在雪地里,他已经站不起来了,那些家伙还在他的背部和腹部踢来踢去,东健趴在凡林的身上,替他遮挡雨点般的攻击,直到他们骂完了,打累了,笑够了,他才慢慢直起腰。东健发现他们周围已经挤满了看热闹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阻止刚才发生的一切,他们现在倒是开始数落起那帮坏小子了,还假惺惺地问他们伤得严不严重,要不要去医院。东健恨不得杀了他们,他觉得他们比那群坏小子更坏。他费力地拉起凡林,把他的一只胳膊搭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步履艰难地往附近的医院走去,他们没有足够的钱乘出租车,况且也不会有司机看到他们的狼狈相之后还愿意拉这趟活,东健从来不对自己生存的这个社会的同情心抱什么希望,他宁愿靠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那天他们很晚才回到家,凡林的脑袋缝了十六针,正好是他的年龄。
临近高中毕业,他们因为蹲在厕所偷偷抽烟被老师发现险些挨学校处分,东健猛地发觉这些记忆都是那么的鲜明,鲜明得仿佛昨天的经历。他记得十七岁那年的夏天特别炎热,一群红脑袋蜻蜓悬浮在半空中,他和凡林一人做了一个网兜,拿铁丝箍紧,再在一根竹杆的顶端拴牢,每天午后他们在花丛里抓蝴蝶,有时候能抓到又大又漂亮的凤蝶,吃罢晚饭他们就去公园的小树林里逮蜻蜓,夕阳西下,他们一直玩到天色漆黑、树林里荡漾着阵阵夏日特有的沁凉才回家,那时蜻蜓大多趴在松针上休息,警惕性远远不如白天,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有大收获。一次,东健看见头顶飞着一只“老干儿”,一伸手就抓住了它,以至连他自己都不相信,但他用力过猛,把它的翅膀捏碎了,那声音非常清脆,至今仍在他的脑海中回荡。还有一次,两人残忍地烧死了一只“红辣椒”,他们往公园矮山的石凳上撒满从鞭炮里倒出来的火药,接着把蜻蜓搁在上面,用细塑料绳绑住它的肚子,最后拿火柴点燃火药。他们将蝴蝶做成昆虫标本,蜻蜓就放在屋里纱制的窗帘上直到死去。他们也下河捉鱼,在一座桥的外沿有一大块凹凸不平的假山石,那里有成群的小鱼,但那儿的水太深,你无法亲自下去,只能放个大网,再往里扔进掰碎的馒头渣,以此吸引鱼儿,运气好的话也能捞到不少战利品。桥的另一侧下面的水很浅,大伙喜欢从那里翻下河,东健和凡林赤脚穿着凉鞋踩在浑浊的河水里,两手捏着一个大塑料袋的两头,弯腰将胳膊扎进河中,叫河水没到手腕往上的位置,他们的脚被不知名的水虫咬得又疼又痒,所以只好一面焦急地等待鱼儿自行落网,一面不停地松开一只手使劲挠挠脚踝。东健想起上小学的时候住的平房,他在那儿有更多的朋友,大家经常一块儿玩捉迷藏、三个字、红灯绿灯小白灯,他已经很久没玩过这些游戏了。赶上刮风下雨他和凡林便呆在家里打电动,或者翻出黄色录象带看,外面雷声滚滚,震得窗户嗡嗡直响,电视里传出男男女女的呻吟声,两人全都看得目瞪口呆。又一个暑假就这么宣告结束了。
后来,陆陆续续有家庭安了电话,东健和凡林对这个新鲜玩意冒出浓厚的兴趣,哥俩每晚没完没了地打电话,你先给我打,我再给你打,他们喜欢听拨盘倒退时的声音。再后来,东健的父母离了婚,他的父亲扔下儿子和妻子,和一个交往多年的上海情妇跑了,那次,东健和凡林第一次喝醉。东健结结巴巴地回忆童年父亲带他去钓鱼、陪他踢足球的往事,他记得父亲在雨天背着他跑回家的情景,父子俩被倾盆的雨水浇成了落汤鸡,但是父亲宽广的背部让他靠得很舒服很温暖,他的小手不时从后面摸摸爸爸短而硬的胡子,爸爸的一双大手稳稳地托着他的双腿;他同样记得父亲骑自行车送他上学的情景,他坐在永久牌自行车的大梁上,两只脚都麻木了,父亲顶着呼啸的寒风驮着他慢慢攀上一个又一个陡坡,提醒他闭紧嘴巴并且把衣服的拉链拉到下巴;东健是笑着和凡林说起这些的,他一滴眼泪也没掉,越是如此,凡林越感到悲哀得难以自禁。
*
从非洲回来才一个月,东健就拉着凡林到北京郊区野营去了,他绝不能忍受老老实实地呆在家里。
他们先坐长途汽车到达密云,再从当地的汽车站换乘一辆密云水库西线的车沿京密公路去云蒙峡。车厢内充斥着一股难闻的汗臭味,凡林吸了一大口车窗外的空气,东健则好像什么都没闻到似的端坐在旁边,他双臂交叉放在胸前,眼睛望着沿途的风景。车子正开过一片荒芜的田野,凡林的长发随风狂乱地飞舞着,他原本不想和东健来的,但最终还是被说服了,他暗暗埋怨自己应该更个人主义一些,他应该拥有更大的、东健所不能触及的生活领域,每次他都这样想,可每次另一个他都会说服其放弃这个念头,让他继续一相情愿地向东健的世界靠近。车拐了一个弯,右侧倏忽闪现一面高高的崖壁,岩石的裂缝中钻出一根根青草、一朵朵小野花,天空是澄澈的,万里无云。透过汽车明敞亮的前窗,他们已远远看见了大山巍峨的姿影。
下车后进入景区,东健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来云蒙峡露营了,他只知道这是第一次和凡林一起来,以前凡林陪他去过许多别的地方,有些已渐渐从他的记忆中淡漠,而敏感的凡林对此厌恶至极,长久的忍耐使他痛苦万分,也让东健觉察到他有时会变得怪怪的,两人都缄默不语,他们明白彼此需要一个爆发的契机和借口,并热切盼望那一时刻的降临。现在,他们各自背着沉重的行囊,一前一后行走于青山绿水之间,托大自然的福气氛很友好,兄弟俩有说有笑,一会儿凡林超过东健,一会儿东健超过凡林,一会儿又并驾齐驱。九月的天气还带有一丝残余的暑气,各种郁郁葱葱的树木沐浴着明媚的阳光,不知不觉他们已被嶙峋的山峰所包围,脚下的路更难走了,奇形怪状的石头和树枝野草铺成的斜坡伸向山顶,东健下意识地控制前进的速度,他要考虑保留足够的体力挨到傍晚,同时还得顾及凡林,当然他不会让凡林猜出他的意图,他清楚即使凡林的性格与原来有天壤之别,也绝不希望别人小瞧他或是同情他。风逐渐大起来,他们越爬越高。
山上的路时而是高低不一的石阶,时而是陡直的土坡,它们交替出现消耗你的体能,你掏出水瓶,又不敢一口气喝得太多,风卷着尘土吹到你的脸上,你微微睁着双眼,一刻不停地继续攀登。他们经过一个个山涧,听见一条条小瀑布坠入清潭的水声,在他们左侧是陡峭的悬崖,悬崖对面是巨大的岩壁,那些石头有的像动物,有的像人类,山坡上栽着密密麻麻的猕猴桃树,此刻都如同被缩小了的景观模型的一部分矗立在那里。东健记得这儿的每一处景点的名字,但他一点也不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玩意,他宁愿相信大自然的馈赠从未有过什么名字,一切都保留着最原始的韵味,他甚至不愿意说出那堆恶心的名字,凡林觉得东健在这方面不免有些孩子气,他还在很多地方表现得像个孩子,显然他自己并没感觉到,相反,他认为自己非常大男子主义,是的,的确是这样,就连凡林的内心都潜藏着大男子主义的意识呢。诚然,即便东健偶尔发现自己的孩子气,也会找借口说那是男人的另一种魅力而搪塞过去。
他们翻越了一个山岭,找了块悬崖边比较平坦的大石头,卸下背包坐在上面吃午饭。东健拿出两个火腿三明治和一瓶宝矿力水特,凡林拿出一个汉堡包和一罐燕京啤酒,他们面前是高耸的山巅与青翠刚劲的松柏,身后是被风吹得簌簌作响的灌木丛,野生石楠若有若无的芳香飘过鼻端,你却觅不到它的踪迹。突然传来一阵呼喊,悠远的回音于空谷中旋荡,终于消失在山的另一边。东健也喊了一嗓子,他嘴里的食物还没咽下去,故声音显得不怎么嘹亮。凡林咯咯笑着,啜了口啤酒吞下那块难吃的牛肉,润了润喉咙,也用力嚷了一声,这次的回音效果比东健的要好。
“少喝点酒啊你,摔下去我可不管。”东健弯起膝盖坐着,使其与胸部平行,两只手臂搭在腿上。
“别婆婆妈妈的啦,只喝一罐而已。”凡林说,他躺在岩石上,一只胳膊拄在地面支撑着身体,一只手抓着啤酒。
“好,小心看你脚底下的路,掉下去我还得救你。”
“行了,至于么,才一罐啤酒,你盼我点好吧。”
“记得有一次在内蒙骑马,你喝得晕晕忽忽的,差点从马上跌下来。”
“亏你还记得啊。”
“当然记得,你他妈的这是怎么了?”
“我他妈没怎么。”
“歇够了吗?咱们早该出发了。”
“我早呆腻了,以为你还想休息呢。”
“走吧。”东健起身拍拍屁股,收好垃圾装进背包。
“我以后要把这些景色都写下来。”凡林站起来说道。
“好主意,写呗。”
他们继续前进,凡林头脑十分清醒,他后悔和东健来这鬼地方了。他一言不发,脑子构思着最近想写的那篇小说,恨不得马上就动笔写几行,事情往往如此,等你真正在椅子里坐下来才发现,所谓的文思泉涌统统是虚幻的错觉,接着便怀疑起自己的才华并为之苦恼。但这会儿他想写的东西简直太繁杂了,他自信满满,迫不及待,赞叹写作是一门多么神圣的艺术,感激它是如何改变了他的世界观。起初,他写的并不好,文笔平平,叙述方式也不讲什么个性,后来他读了许多书,马克-吐温、雨果、海因里希-伯尔、海明威、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泰戈尔……几乎全是外国文学,他读得很仔细,咀嚼每行字的含义,慢慢地,他的文笔变得成熟了,可又随之遇到了新问题——他的文章风格很容易受到任何其他文章的影响,他的模仿能力太高超了,他总是无法将他们的作品结合在一起,再酝酿出属于他自己的东西,他从没创作过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为此,他不敢再反复投入地研究一位作家的作品了,这就犹如站在一块置于皮球上的平衡板中央玩杂耍,往哪边偏一点点都会导致失败。然而,他对写作并未打心里产生过恨意,他宁肯恨他自己,恨自己阅历尚浅,学问微薄,他如饥似渴地希望长长见识,却又不像东健那样怀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
午后的太阳把山坡照得更鲜亮了,溪水干净透明,熠熠的波光中映现出水底的石子。置身于如此风景的东健,情不自禁地怀念起非洲的大地。那天上午,他们开车驶过大裂谷的谷底,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湖泊和火山,你浑身燥热难耐,只好咕咚咕咚地喝水缓解疲劳。他想念肯尼亚山若隐若现的峰顶以及缭绕在它周围的雾霭,山脚下旅馆中嘈杂的人声仿佛再次响彻耳边;他想念在那库鲁湖见到的那一大群火烈鸟,在安博塞利目睹的那群奔跑的大象和在马塞马拉生活的斑马、羚羊等野生动物;他还怀念清晨望见的乞力马扎罗山上的积雪。他怀念非洲的一切。
“走慢点,matoto.”东健从后面和凡林说道。
“什么?”凡林不解地回头问道。
“matoto,斯瓦希里语。”
“啥意思?”
“孩子。”
“谁是孩子啊?”
“你。”
“得了吧,别拿我当孩子。”凡林不悦地说。
“你和那个女的怎么吹了?”
“说点别的吧。”
“上周六的比赛看了吗?”
“曼联踢的还不赖。”
“可他们输给了切尔西。”
“得了得了,你还想把这事儿在嘴边挂一辈子啊。”凡林有些不耐烦。
“他们还会输给利物浦,你信不信?”
“不信,利物浦太怂了。”
“他们是强队。”
“是你的强队。”
“是很多人的。”
“我向来讨厌强者,例如费德勒。”
“我不看网球。”
“休伊特打的好。”
“我不爱看网球。”
“我不爱看NBA,MVP和WWE比较容易让人热血沸腾。”
“第一次看WWE我就迷上了,那时还叫WWF呢,怀念Rock啊,他简直是神。”
“洛克爆弹!”凡林吼道,他觉得某种美妙的东西又重新回到他和东健之间了,“来罐啤酒吧。”他说。
“你带了多少?”
“才五听。”
“我不喝了,咱们都别喝了,留着晚上喝。”
“好嘞。”
三点钟他们抵达了宿营地点,东健挑了一方开阔地,仔细检查了周边环境,确定不会有落石的危险。他们合力搭起了帐篷,用沉甸甸的大石头压住帐篷的四个角,帐篷的入口面向背风处。东健还想趁吃晚饭之前散散步,凡林哪里都不想去了,于是他独个儿留在营地看书。他带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这本书他委实看了太久,他总是急着想把一本书看完,却很容易被书中的某一句话所牵绊,精神常常从一个地方砰地跳到另一个不着边际的地方,费好大的劲儿才能回过神来。这当儿,他对着阳光坐在帐篷旁,思想又离开了捧在手里的书,眼前的光影渐渐模糊了。她现在在干什么呢?还在为分手的事难过吗?他清楚记得他们是怎样认识的。女孩显得很主动,他却害羞起来了,等到他好不容易动了心,她又变得腼腆了,事情往往如此。他们到外面玩到夜里,然后打车去酒店睡觉,他搂着她,把她的头压在自己的胳膊上,感受着她柔软的头发。她摸摸他的脸,又摸摸他的胸口和肚子,他抓住她的手,慢慢往下推去,她有点不好意思,他就赶紧扭头去亲她的嘴,用舌尖撩拨她的舌尖,一只手抚弄她娇小的乳房。和她在一起,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与慰藉,至少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永远也离不开她了。交往时间一长,两个人难免为鸡毛蒜皮的事发生争吵,争吵只有旁观者才乐观地认为这是种情趣,可你心里最清楚被它搞得有多么痛苦。他开始意识到他拥有的并不是他真正想要的东西,他究竟想要什么?他不知道。如潮的寂寞向他汹涌袭来,他不该再这样继续下去了,对谁都不公平,他烦躁不堪,有时还一个人哭泣,他同情自己是个悲惨的受害者。和她分手的过程并不友好,他们吵了一架,她大吵大闹,没完没了,他便嚷着叫她滚蛋。尽管歇斯底里,但她还是哭了。他不停地叫她滚蛋,她流着眼泪离开。她现在在干什么呢?他想,我当时太过分了,懦弱到对一个女人发脾气,她是个好姑娘,好女孩,可她什么都不懂,像个孩子似的天真无邪,她不懂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她又怎么可能懂呢?这不怪她。他坚信和她分手完全是为了她好,虽然做的有些过分。他每次一想起她哭的样子,整颗心都要碎了。他不愿再想了。
东健回来后他们就准备做晚饭,他拣回一捆木柴,又在营地附近挑了一些干树枝,把它们对准固定的某一点码成一圈。天一黑,东健便点燃篝火,火苗噼里啪啦地跳跃不休,两个人的身影投射在帐篷上,月光洒了一地。东健在火上放好小型烤架,烤了一个老玉米递给凡林,接着开始烤两根香肠,凡林打开两听啤酒,啃了几口香喷喷的老玉米,喝一口酒,等香肠烤好了,他把吃完的玉米棒扔进垃圾袋,继续吃起烤香肠,火候烤得恰倒好处,和啤酒搭配的味道好极了。东健边烤边吃,凡林不停地朝他举杯,他就拿起罐子跟凡林碰碰,东健酒喝的不多,是因为有好酒量。凡林知道喝不过东健,却老是瞎逞能。两人填饱了肚子,随即席地而坐聊起天来。
“你喝光了吗?我可喝光了。”凡林说着,又打开一听啤酒。
“你别管我,剩下那听归我不就得了。”东健说。
“我有点冷。”
“离火近点吧,这儿白天和晚上的温差很大。”
“妈的,冷死了。”凡林骂道。
“烤烤火吧。”
“你看过《全金属弹壳》么?”
“没有,听说过,我不爱看战争片。”
“奇怪,我倒觉得你该喜欢看打仗的啊。”
“我还觉得你不会喜欢看呢。”
“那会儿咱们常在家里一起看盘,还互相强迫看自己喜欢的片子。”
“你非要让我看的那部电影叫什么来着?后来我就睡着了。”
“这种情况太多了啊,你老睡着。”
“没办法,你叫我看的全是文艺片。”
“文艺片战争片你都不爱看,那你爱看什么?”
“我对电影也就那么回事。”
“你就喜欢出去玩。”
“那叫旅行,其实你写东西才应该到处走走,天天憋在家里能写出什么?”
“得得。”
“我一直都想去西藏看看,和我一起去吗?”东健问。
“到时候再说。”
“唱首歌吧。”
“别犯傻了。”凡林喝口啤酒,说道。
“你唱歌挺好听的。”
“现在的歌都没法听啦,我好多年没听过中文歌了。”
“还是老歌好听,现在的歌都没调了,歌词也让人肉麻。”
“是啊,好歌太少了。”
“唱首英文的。”
“算了,冷死了。”凡林抱着双臂说。
“喝完啤酒睡觉吧。”东健打开了最后一灌啤酒。
“好,我现在就想睡了。”
临睡前,东健把用来驱赶蚊虫的煤油洒在帐篷周围,然后熄灭了篝火,掀开帐帘钻了进去。凡林在睡袋中浑身颤抖不止,东健打开应急灯,摸了摸他的额头,从随身携带的医药箱取出电子温度计放在他嘴里。确认体温后,东健倒了杯温水喂凡林吃了药,又打着手电筒去溪边拿冷水投了投毛巾,他把毛巾叠成长方形敷在凡林烫手的额头上。凡林已不再哆嗦,他大汗淋漓,东健用热毛巾替他擦干汗水,隔一段时间再试一次体温,他往返于帐篷与小溪之间,皎洁的月光使他的眼睛适应了黑暗,空气中有股微凉的气息,山里特有的寂静紧紧包裹着他,耳边只有此起彼伏的虫鸣和脚踩干树枝的声音。凡林躺在睡袋里,只露出脑袋,他头痛得厉害,而且思绪极其混乱,仿佛做了许多个不相关联的梦。他隐隐约约知道东健在照顾自己,感觉到凉津津的毛巾以及东健的手在他额头上的触摸,甚至来不及去想东健也会有细心的一面,其实凡林心里最了解东健的为人,他不是第一次在他面前表现得细腻了。但他现在没精力去回忆那些往事,只觉得这情景很温馨,令他身体里的某种物质开始涌动。他迷迷糊糊地希望东健能够打个盹儿,如果刚才唱首歌就好了,他想,随即便沉入了睡眠的深渊。
*
凡林长得眉清目秀,东健记得他猛地长高是在十七岁的时候,班里的男生开玩笑说要把他打得缩回去,他的个头一下子追上了东健,可还是比东健矮了两厘米,瘦削的身体使他看起来更像螳螂了。凡林不怎么喜欢运动,东健就拉着他一起打篮球,天空飘着小雨,场地被淋得湿漉漉的,小伙子们全都满不在乎地跑来跑去。凡林的球打得并不好,可反应还算机灵,他慢慢喜欢上了流汗的感觉,偶尔投中几个三分球便开始洋洋得意,你稍微一骄傲,立刻就有人轻而易举地越过你的头顶将球投进篮筐,或者先在你面前卖弄运球技术,再把你像白痴一样的甩在身后,双脚腾空将球轻松地放入网兜,接着你就听见那惬意的进球声,倘若你不再为刚才的失误后悔,那就证明你变成真正的男子汉了。有那么一阵子,他们常去一个准备建成停车场的空地踢球,在雨里追来逐去的滋味简直棒极了,东健记得凡林兴奋地从一个人脚下断了球,蹚过一汪雨水,靠假动作过了另一个家伙,结果被后卫一记飞铲抢走了。东健跑过去,抓住凡林的胳膊把他拉起来,拍拍他的后背,两人脸上夹杂着雨水和汗水。凡林对东健说他爱争夺的快感,当你把球抢过来并竭力不被别人夺走时,当你奋不顾身地和几个人展开一场混战时,毫无疑问有种欲望得到了满足。
东健记得高中毕业后没多久,凡林鬼使神差地迷上了文学,他看过几篇他写的小说,说实话印象不太深刻。凡林走火入魔般的不停写作,他不再去打篮球或踢足球,而是呆在家里看书、看电影、写小说,文学对他而言已成为绝对不可侵犯的神圣领域。东健觉得凡林变了,变得安静,变得骄傲,变得敏感,变得脆弱,变得胆小怕事了。记得一次又有几个小痞子跟他们找茬,东健被他们狠揍了一顿,凡林站在一旁吓得纹丝不动,他不断求他们住手,可他们根本不理睬。他们打完东健就逃走了,凡林扶起东健,东健狠狠推开他,用手背擦擦嘴角,往地上吐了口带血的痰,对他骂道:“你丫怎么回事!你他妈是死人啊!”凡林连声抱歉,说东健伤得很重,最好赶快去医院,东健气得发疯,扔下凡林自己回家去了。之后两人再没提起过此事。
升入大学二年级,东健交了个比自己小一岁的女朋友,她说她来自辽宁的葫芦岛。女孩不是很漂亮,身材一般般,但非常善解人意,做饭也好吃,他爱闻把葱花撒在热油里以后散发的味道,爱听那惬意的呲啦声。他们一起做饭,在厨房里接吻,一不小心将碗碟打翻在地。他对这种事上了瘾,喜欢两个人分不清彼此地在床上搂成一团,喜欢亲她的耳垂和脖子,喜欢她的手指在自己后背轻轻地划来划去,喜欢她带给他的所有愉悦。他们谈起过结婚和要孩子的事,东健觉得考虑这些为时甚早,但女孩不那么认为,她兴致勃勃地给未来做了许多设想,他躺在床上随声附和着,心里却偷偷嘲笑她太幼稚。东健尽情体会着无法离开一个人的美妙心情,直到他们分手为止。
东健记得当时大风呼啸,整个天空都是土黄色的,犹如世界末日的景象。
*
第二年夏天,起程去西藏之前东健和凡林在上岛咖啡店见了一面,凡林刚刚开始在一本杂志上连载一部新的长篇小说,机会难得,所以他决定留在北京专心写作。天气已明显转热,人们纷纷换上了短袖衣裳,个个看起来行色匆匆。侃着侃着,东健的手机响了,铃音是滚石乐队的一首歌。凡林一边喝卡布基诺一边侧耳倾听他打电话,东健的朋友他全不认识,他的朋友东健倒是见过几个,他觉得有点不公平,然而是他自己主动把东健介绍给那些朋友的,东健每次都爽快赴约,而且总是给人留下好印象,从没让他失望难堪过。凡林打量东健身后一位职业女性打扮的女士,她身材匀称,直发,正在低头翻看桌上的杂志,不时露出些许不耐烦的神色,似乎是在等一个迟到的男人。凡林喜欢这样观察别人,如同草草勾勒一副速写画。
“其实你可以带着电脑去啊。”东健挂断电话说。
“在那儿根本没精力写了,肯定的。”凡林反驳道。
“有什么要带的吗?”
“嗯……还没想好。”
“美了吧?小说发表了。”
“没啥感觉。”
“得了得了,不过我知道你的东西发表是早晚的事。”
“别放马后炮了。”
“真的!”
“多拍点照片回来是真的。”
“我都怕存储卡不够用。”
“你去多久啊?”
“半个多月吧,不确定呢。”
“西藏姑娘漂亮么?”凡林问。
“自己去看啊。”
“你丫干脆在那儿找个老婆得了。”
“暂时不想结婚,没玩够呢。”
“你还想去哪儿玩?”
“多着呢,世界这么大,你得见见世面嘛。”
“哪辈子是个头儿啊?”不知为何,东健说的这番话让凡林稍感不快。
“总会有尽头的,人迟早都会有累的一天。”
“我送你一本登我小说的杂志在路上看吧。”
“不用了,我现在越来越没心情看书了。”
“你原来还看过我写的东西呢。”
“人会变啊,也说不准我哪天就有兴趣了。”
“估计那会儿我早入土了。”
“反正我是支持你的,你会写出载入史册的作品。”东健说。
“不至于。”
“将来出了名可别他妈忘了我。”
“我是那种人吗?”
“你小子,还真说不好。”
“操,走着瞧。”
话音刚落,东健的电话又响了,他接通以后简短地支吾了几句。
“有点事,我先撤了啊。”他揣起手机对凡林说。
“走吧,一路顺风,我就不送你了。”
“送什么啊,你丫哪次送我了。”东健笑着说完,站了起来。
“赶紧滚吧。”凡林也笑了。
“走了,回来再联系。”
“慢点儿。”
言罢,东健转身朝门口走去,凡林望着他身穿米黄色T恤的宽阔背影消失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
汽车已经开了一段相当长的路程,东健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容易留恋过去的人,但一路上那些杂乱的记忆都不断敲打着他的大脑。他模糊记得十六岁时每天戴着随身听的耳机听崔健的日子,那会儿的夏天不像现在的夏天,外面到处飞舞着蜻蜓和蝴蝶。邻居家的小孩们蹲在湿润的泥地里挖蚯蚓,在茂密的草丛里逮蟋蟀,他和凡林也喜欢凑热闹,跟着孩子们一起抓蛐蛐,还帮他们粘季鸟,夜晚,他总是伴着蝈蝈的叫声入睡。他记得和凡林交换漫画书的时光,一次因为他上课偷偷看凡林借他的漫画,结果被老师没收了,凡林只是抱怨了几句,并没有怪他。他和凡林都抽烟,但绝不上瘾,有一年高中的暑假东健给开小卖部的姑姑帮忙,把所有香烟的价格背得滚瓜烂熟,叫凡林着实羡慕了好半天呢。他记得小卖部的后面就是他和凡林踢球的空地,踢累了姑姑就请他们喝两瓶冰镇北冰洋汽水。离那儿不远还有一个操场,但条件不如这里,你一摔倒就会被地上的石头划破皮肤,还会弄一嘴的脏土,东健曾在那儿教凡林带球过人。除此以外,小卖部旁边还有一个小花坛,里面盛开着白色的月季,几只蜜蜂绕着花朵嗡嗡地飞来飞去。晚上,微风徐徐,一群刚完活儿的民工来买冰棍,他们全都灰头土脸的,有的戴着安全帽,有的拎着气动扳手。他们常买一种叫“菠萝冰”的冰棍吃,因为才六毛钱一根,姑父走出来给他们递烟,他们边抽边说话,有的人站着,有的人蹲着。东健记得他那时最爱吃的雪糕是“罗格”,他骑在姑姑家的三轮儿上一面吃一面看对面的行人在街角的报摊买晚报,瞅着驶过十字路口的大小车辆发呆。他蓦地发现自己从小到大从未离开过这片地区,无论小学、初中还是高中时代他都是在这方圆十几公里的地方度过的,他比谁都熟悉这里。如果谁来到这里,他就告诉他在这边有个小花园,那边有个早市,早市旁还有两座滑楼梯。他告诉他冬天可以去附近的公园滑冰,有一个邻居家的孩子前几年淹死在人工湖里了,他还能告诉他这儿原来由于施工曾有一个高高的土坡,他们爬到顶端烧报纸玩儿,结果被母亲看到狠狠训了一顿。他能告诉他很多很多,惟独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在这里。
东健同样记得母亲的温柔与严厉,她淡淡的发香和走路的姿态。他记得母亲做的料理的味道,她炒的菜总是色香味俱全,屋子也打扫得一尘不染。她喜欢各种颜色的方格桌布,偶尔吸一点烟。她平常穿得很朴素,不过也有一条蓝色的花裙子,东健长大后母亲就很少穿它了。原先她出门前会去洗手间抹抹口红,到了四十五岁她意识到那仅仅是徒劳罢了。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年轻时喜欢唱歌跳舞,她看的书不多,见识亦不如父亲广,但东健还是更愿意跟她谈心。东健觉得自己的确不太习惯向别人敞开心扉,凡林曾劝他试着学习如何倾诉,可他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他说那样太傻了。他和母亲大概几个月吵一次架,第二天便和好如昨,他后悔讲了那堆伤感情的废话,纳闷为何她总是做些惹他生气的事。尽管如此,母亲是那么善良,那么美丽,他记得她一手拎着菜篮子一手领着他走在街上,记得她把熬好的药端到他床前,记得她在他旅行回来时的满脸喜悦。她是那么勤劳,那么坚强,他不能原谅父亲竟抛弃了这样的妻子,在一切都归于平静之际,他无法抑制对父亲的憎恨。
他竭力结束这如潮的思绪,然而他与凡林骑自行车穿越大街小巷的情景又像洇透的宣纸画一样呈现在他的脑海。他们并肩前进,车把之间的距离忽近忽远,有时刚要碰在一起就立刻分开了。车轮压过平整的柏油路面,零星的阳光落在他们的背上,一转弯鳞次栉比的楼房便映入眼帘,头顶的电线纵横交错。他们吐着寒冷的白气,拐进一个狭窄的胡同,一前一后地经过一排平房,几片四不象的云朵粘在空中,院墙里传来几声狗吠。他们出了胡同口,骑上另一条坑坑洼洼的街,街旁音像店播放的音乐渐渐听不清了,大公共和小公共挤在车站把马路堵得水泄不通,他们熟练地绕了过去,继续往前蹬,身后一片嘈杂。东健不记得那天和凡林去了哪儿,干了什么,他只记得天很晴,但却冷得要命……
东健刚要记起下一件事,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烈摇晃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还没来得及弄清情况,身体就撞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随即脑袋又碰到了墙壁似的物体,他听到其他人短暂的尖叫,不知道自己的头和胳膊都受了重伤,只觉得一阵眼花缭乱,然后便像折了的琴弦般“嘣”的一下失去了知觉。再次醒来时他置身于一个漆黑的空间中,完全不晓得究竟昏迷了多久,稍顷,他又彻底丧失了意识。仿佛只过了一会儿工夫,东健恢复了神志,身体变得很轻,他看到五颜六色的光芒在眼前闪烁,某种感知告诉他有什么朝他步步逼近了,他吓得魂飞魄散,在前面拼命地逃,它就在后头一直穷追不舍。好不容易熬过了种种险境,他终于能够来去自由了。他先去看望了母亲,她此刻正忙着洗衣服和床单,白头发和皱纹又增加了。他迫不及待地想瞧瞧凡林,他得知凡林为了找他去了很遥远的地方,那里视野辽阔,圣洁通灵,他不知道那儿到底叫他妈什么地方,只是肯定在那儿能见到凡林。
我要去那里,他想,于是他便到了那个地方。
*
凡林抬起头,看着塑料袋里一摊黄色的污物,用矿泉水漱了漱口,这是他进藏后第一次呕吐。一路的长途跋涉使他头晕目眩,车厢里蔓延着难闻的气味,几乎让人窒息。大约半个月前,凡林得知东健死于车祸的消息,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尽快稳定情绪,叼上一根香烟,但半天也没有点燃。东健的遗体被整理得非常干净端庄,他面色苍白,双眼合拢,凡林花了好久才劝服自己东健并不是睡着了。火化完毕,凡林跟随东健的母亲来到东健家里,她先把包裹好的骨灰盒放置在一个檀木柜子中,接着在抽屉里窸窸窣窣地翻了一阵,拿出一些和尸体一起运回来的遗物递给凡林。遗物很简单,包括几件西藏的纪念品和一本连载凡林小说的杂志。凡林挑了一样纪念品,他无法分辨哪个是东健打算送给他的,也许这些都不是他要送给他的,最后他没有拿那副精美的手绘唐卡,而是选择了一把做工十分粗糙的藏刀。东健的母亲帮他将刀和杂志放进一个牛皮纸袋里,他接过纸袋并道谢,然后告辞离开。归家的路上,他自始至终轻哼着一首歌的旋律,他想不起歌名和歌词,单单记得那段熟悉的调子。回到家,他靠在沙发上翻了会儿那本封面脏兮兮的杂志,看罢热了点剩饭填饱肚子,刷碗时他闻到一股洗涤灵的香味,感受着自来水的清凉,热风穿透纱窗吹了进来,仿佛又重新回到了久违的童年时代。当晚,凡林喝了许多酒,他发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喝醉。不知怎的,他迷迷糊糊地想起在工商局上班的父亲,父亲性格大方,结交甚广,他个子很高,走起路来气质非凡,可他哪儿都好,惟独酗酒的毛病令凡林厌烦透顶。凡林小的时候,他就常常因为喝醉酒和母亲吵架,胡乱摔东西,还打过凡林一耳光,母亲为此跟他闹过几次离婚。等酒劲儿过去了,父亲便向娘儿俩诚心道歉,他总说要戒酒,母子俩也曾经相信过,但现在他们再也不会信了。凡林恨他嗜酒如命的父亲,这种情绪竟转化为模仿的欲望,他要用模仿的方法报复他。然而一切都成了过眼云烟,他嘲笑自己的愚蠢,归根结蒂,没人希望看到他撒酒风的丑态,他母亲不愿意,他父亲不愿意,东健也不愿意,他发誓改掉贪杯的恶习。翌日,他把头发剪得很短很短。
下了车,凡林很快找到一个卫巴做向导,他叫达瓦德吉,三十多岁,长得英俊魁梧,操着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他们坐公共汽车来到拉萨的市中心,在那里凡林见到了玛布日山上的布达拉宫,德吉告诉他“布达拉”在梵语里是观世音圣地的意思。温煦的阳光照得人慵懒无力,远远地眺望这座以蓝得快要融化的天空为背景的宫殿,你会误以为它本身就是天空的一部分,是那么的触手可及,却又那么高不可攀,直到你看见碧水中倒映着它的姿影,才相信过不了多久自己也将成为某种神圣事迹的亲历者。德吉一边用蹩脚的普通话费力地给凡林讲达赖和班禅的故事,一边告诉他一些基本的日常藏语。当他们站在布达拉宫脚下时,凡林的灵魂仿佛凝固了,差点忘记了拍照片,他从没见识过这种场面,也不知道今后是否还能目睹眼前的一切,只祈求时间能静止一会儿,好让他把这番景象深深刻在脑海里。德吉带凡林看了宫墙外的转经筒,并教他嘴里念着六字真经“啊嘛呢叭唛哄”,按顺时针转筒一圈,以此表示虔诚。然后,他们买票进入宫殿参观了一遍,凡林迫不及待地想再次欣赏外面看到的布达拉宫,比起“具有政治色彩的奢华居所”这一头衔,他更喜欢称呼它为“坐落在山上的宏伟建筑物”。
拉萨比凡林想象的要现代化,只是城市格局显得有些空旷,他悲哀地意识到自己一直生活在一个极度喧嚣的环境中。走在街上,总有身穿暗红色僧袍、散发着一股油腻味儿的喇嘛跟他化缘,第一次他刚要掏钱就被德吉制止了,他告诉他所有要钱的喇嘛都是假的,真正的喇嘛是了不起的修行者,有点孤傲,有点清高。凡林说北京有许多假乞丐,托他们的福,那些货真价实的乞丐也跟着遭了殃。后来,他们又遇上好几次冒牌喇嘛,这回凡林搞清了状况,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在去大昭寺的途中,凡林问德吉名字的含义,他听说藏族的名字在藏语里都象征一件事物,德吉说他的名字代表“星期一的幸福”,因为他是星期一出生的,凡林称赞那是个好名字。
“你也给我起个藏族名字吧。”凡林说。
“嗯……”他皱着眉毛想了想,说:“格桑尼玛怎么样?”
“什么意思?”他问。
“好时光的太阳。”
“尼玛,太阳?”
“太阳,星期日,今天是星期日,好时光,星期日!”
“格桑尼玛,你叫我尼玛吧,我喜欢这个名字,太棒了!突及其。”
“不客气,尼玛。”德吉笑着说。
德吉和凡林来到大昭寺,这是一座让人肃然起敬的古老寺庙,空气中飘荡着一股神秘的香火味儿。主殿供奉着当年文成公主带来的释迦牟尼十二岁的等身佛像,许多虔诚的信徒在这里顶礼膜拜。凡林并没有什么信仰,他学着德吉的样子跪在地上,慢慢垂下头,脑门顶着青石板,双手伏在前面,如此重复了几次。凡林抬起头,看到佛殿高处的金顶,阳光投射在上面,耀眼夺目,他眯着眼睛再次缓缓低下头,鼻尖一阵瘙痒。德吉说大昭寺最早被称作“羊土神变寺”,清朝时叫“伊克昭庙”。青藏高原是个仰卧的罗刹女,大昭寺镇住的正好是她的心脏,另外还有十三座寺院负责封住她的四肢和各个关节。凡林听了觉得很有趣,就让德吉多讲些西藏的传说给他听。离开大昭寺,他们在附近的一家藏餐厅吃了饭,凡林完全看不懂菜谱上的文字,德吉一边为他讲解一边点菜。他们要了萝卜炖牦牛排骨、虫草峰蘑菇、夏不清、两碗藏面和老板自酿的米酒,德吉非常喜欢吃夏不清,那是用辣椒和盐拌成的生牛肉酱,德吉吃得津津有味,并饶有兴趣地请凡林也尝一尝,凡林坦言自己的肠胃不够好,拒绝了。
下午,他们去了西藏最大的寺庙——哲蚌寺,拉萨到处都是寺庙,因为拉萨在藏语里就是“佛地”的意思。凡林吃得饱饱的,他对德吉说自己从没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德吉遗憾地说假如早来几天便能赶上雪顿节了,节日的第一天哲蚌寺的一个山坡上会挂出一副巨大的唐卡,上面绘着一尊佛像,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瞻仰、祈祷,天没亮道路就被堵得水泄不通。仪式开始时,山麓的周围弥漫着烟雾,轰鸣的号角响彻天际,与诵经的声音连成一片,场面十分壮观,除此之外还能去罗布林卡园林看藏戏的演出,他们在那儿搭起帐幕和戏台,你可以一面吃香醇可口的酸奶子一面观赏《卓娃桑姆》、《顿月顿珠》或《诺桑王子》。凡林越听越向往,发誓下次一定得见识见识。他们踱下一条不短的山路,乘中型巴士返回市区,凡林靠在座位上掏出笔记本,用潦草的笔迹写了几段旅行见闻,然后给德吉念了念,德吉夸他写的好。俄顷,凡林又觉得身体不适,呼吸越来越困难,于是德吉领他去药店买了红景天,他说这玩意专治高原反应,挺管用的。凡林服了药,好歹感觉舒服些。他决定明天就去纳木错,便和几个同行的旅客合租了一辆吉普车,司机是个中年藏族男子,他留着浓密的小胡子,面容和蔼,爱开玩笑。他们七嘴八舌地和司机谈妥价钱,一个年轻女人一直不停地用藏语说“贵了贵了”。
夜晚下了一场雨,凡林请德吉去玛吉阿尼酒吧喝酒,这是一个拥有几百年历史的米黄色三层小楼,当地的艺术家们常常光顾此地。他们坐在舒适的大沙发里,音箱里淌出异域风情的音乐,德吉喝着啤酒,凡林则啜着黑茶。德吉说五世达赖喇嘛曾经和他的心上人在这里幽会,言罢拿来一大本旅客留言簿,凡林翻了翻,里面有各种千奇百怪的话语和图画,他迅速想了想,随即在一页空白的藏纸上写下几句话,德吉帮他把那段话翻译成藏文附在下面。窗外是灯火阑珊的街道,人群在摇曳不定的光亮中川流不息,凡林预感在自己的有生之年还将目睹无数次类似的情景:模糊的背影、放大的光点以及流动的曲线,不禁打了个寒战。
“你家里有什么人?”凡林问德吉。
“儿子。”他说。
“你妻子呢?”
“去年死了。”
“广达。”他用藏语道歉。
“没关系。”
“能帮我给另一个人起个藏族名字吗?他很喜欢这里。”凡林使一切恢复正常焦距,说道。
“他没有藏族名字吗?”德吉问,他的眼神有些涣散。
凡林迟疑了一下,答道:“没有,应该没有。”
“他是什么样的人?”
“是个好人,这样足够了么?”
“好男人?好女人?”
“好男人,男子汉,和你一样壮。”
“才让多吉怎么样?”
“汉语是什么意思?”
“长寿的金刚。”
“才让多吉,好名字,我敢打赌他一定喜欢。”
德吉听罢呵呵笑了笑。
“西藏相信人死后还有灵魂吗?”凡林突然想起似的问道。
“相信的,你看过《中阴救度密法》吗?莲花生大师写的。”
“没有,讲什么的?”
“人在死后要经历七七四十九天的历程才去投胎,这本书告诉你怎么把握机会往生净土,脱离轮回之苦。”
“往生净土?就是说不用再转世成人了?”
“对,你的意识会去一个安静美好的地方。”
“那究竟是什么地方?宇宙的尽头?”
“不知道。”
“说实话,我倒希望投胎继续做人。”凡林喝完了杯子里的黑茶。
“来杯啤酒?”他问。
“好,就喝一杯。”
*
第二天清晨,雨停了,天刚蒙蒙亮,地上残留着一洼洼深浅不一的积水。凡林早早从床上爬起来,打点行装离开位于八角街的一家青年旅馆,德吉已经等在楼下了,两人并肩朝约定的地点出发。司机斜靠着车身一边抽烟一边等候其他乘客,他递给凡林和德吉两支烟,凡林谢绝了,德吉接过烟,司机帮他点燃,两人一口一口嘬着过滤嘴,口吐白雾。十分钟之内旅客就都背着大包小包到齐了,司机扔掉第三支烟踩灭,像只猴子灵活地跳上座位,“啪”的使劲关上车门。临行前凡林跟德吉告别,德吉让凡林帮他问候多吉。
“卡里沛。”凡林隔着车窗说。
“卡里沛!”德吉冲他喊道。
太阳渐渐升高,汽车颠簸着开过一段山路,凡林看到晨曦中湍急的拉萨河闪烁着波光,其他乘客有的在打瞌睡,有的在聊天,凡林没有心情跟他们搭话,他扭头怅然地望着沿途的景色,内心涌起一阵凄凉。他吃了红景天,拿出数码相机浏览昨天拍的照片,又隔着车窗胡乱照了几张。他想起有一年春天和东健游荡到一个叫乌镇的地方,东健管那儿叫“东方威尼斯”,他们住在古色古香的小木屋里,偶尔去看一场皮影戏,傍晚在石板路上悠闲地散步,逛遍一间间手工作坊,幽静的空气中漫溢着湖水清新的气息。他们站在桥上,看着水中倒映的灯火恍恍惚惚,凡林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东健听得很仔细。有时他们会租一条小船,在水上静静地划过,身后拖曳着一道道涟漪,河水有些发黄,他们啃着在码头买的苹果,谈着无关紧要的话。
车子到达藏北大草原,阳光倾洒在一片辽阔的平原上,云彩抽丝拨茧般围绕着巍峨的群山,山顶的抹抹白雪清晰可见。凡林摇了摇头,他胸口发闷,脑袋沉甸甸的,他抑制住呕吐的欲望,把那些记忆都赶出脑际,眼前的景象已足够令他感叹一阵子了。他们在一个镇子停下来,找了一家饭馆填饱肚子,凡林吃了碗面条,在附近的药店买了氧气袋,这使他舒服多了。休息片刻,汽车继续朝圣湖前进。途中他们好几次下车休息、拍照,几个藏族小孩走过来伸手管他们要东西,大家搞不清孩子们想要什么,有的给钱,有的给食物,有的则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文具交给他们。到了山口,他们买票进入狭窄的山谷,车子又颠簸了将近两个小时,直耸云霄的雪山便闯入每个人的视线。终于抵达目的地了。
凡林随大伙下了车,孑然一身地四处乱逛,不合时宜的孤独感像一根针刺得他的胸口隐隐作痛,这种感觉总是突如其来,弄得他惶恐不安、措手不及,但还是第一次在他真正寂寞的时候出现。他在山脚下兜兜转转,看见大小不一的玛尼堆,抬头可以望到五颜六色的风马旗随风飘动,一片蓝蓝的湖水静静躺在红色的山谷之间,那定是圣湖纳木错,凡林怀着激动的心情想道。他学着别人的样子在玛尼堆前祈祷,祈祷游荡的魂灵得以安宁,祈祷失去的时光成为永恒,甚至祈祷同车的人旅途愉快,他企图用百无聊赖驱逐悲伤的情绪,然而越是将注意力放在风马牛不相及的地方,感情就变得越细腻,悲伤也就来得更加凶猛。
汽车再次出发之前,凡林认识了一个同车的女孩,她个子不高,戴一副黑框眼镜,梳着马尾辫,身穿短衬衣和牛仔裤,脚踩雪松牌防水登山鞋,显得很有教养,可说起话来语速很快,有时叫人听不清楚。她自我介绍说来自上海,并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藏族名字告诉了凡林,她说她叫嘎玛梅朵,星星之花的意思,凡林觉得这名字有些不知所以然,当然他没有说出口,也没有提起“格桑尼玛”。司机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车子拐了几个弯,把他们拉到扎西半岛。嘎玛梅朵连珠炮似的和凡林说话,凡林吸了几口氧气,他希望她赶快闭嘴,好让他安静地欣赏窗外天堂般的景色,但她只顾滔滔不绝地讲自己的旅行见闻,什么来西藏前她去了大理之类的事。他们下了车,凡林说想一个人走走,梅朵欣然同意,随即甩着头发兴奋地跑开了,仿佛高原反应那玩意压根不存在一样。
凡林走得很慢很慢,脚边纯净的湖水沐浴着日光,远处念青唐古拉山脉覆盖的白雪清晰可见,身后一个藏族男人正唱着民歌,声音升到半空,刺透了凌乱的云。湖畔搭起了许多帐篷,几个外国人穿着拖鞋在帐篷前遛来遛去,凡林尽量不去瞅那些讨厌的帐篷,他不想看到帐篷。他在奇形怪状的石头间穿行,低头注视地上绽放的各式各样的花朵,有的花儿开在石缝中不怎么惹眼,尽管如此他还是注意到了。他小心翼翼地挪动步子,生怕破坏什么脆弱的东西,翠绿的草地宛若一张巨大的绒毯铺成一片,天空美得你不敢仰头直视,因为那会触及你最敏感的神经,让你产生一种奇异的乖戾感。凡林止住脚步,闭目合眼,调整呼吸,又重新睁开眼睛,那灵应的群山就投入他的双瞳。他迈出一条腿,继续踌躇满志地走着,接着他在湖边停下,凝望水中梦幻的倒影,久久地,他的身体似乎快被圣湖吸进去了,他坚信在恬静而柔美的景致下面有一个属于他的小小世界,时光在那里逆流。时光怎会逆流呢?时光一逝永不返。
毫无征兆而又不出意料的,他记起冬天东健和他在某个建筑物的角落抽烟的情景,阳光照在另一面墙上,在他们身上折出一道整齐的阴影。他记得他们蹲在湿漉漉的草丛里寻找蚂蚱,它们跳得很快,和草的颜色难分难辨,突然东健说他捉住了一只。他记得有一年两人去杭州钓鱼,东健帮凡林装好钓线和钓钩,还给他穿上了鱼饵,凡林初次钓鱼,胸怀大志,一心想钓到大鱼,东健叫他放宽心,先从小鱼钓起,他不听,一钓到小鱼就放生,结果一无所获。还有一次春日的黄昏,他们在鼓楼的路边帮一个老太太卖掉了迟到的晚报,事后老太太请他们吃了羊肉串,晚上东健开玩笑说打嗝时都是孜然的味道。他记得东健教他骑马的日子,他又犯了老毛病,急于求成,打算干净利落地跨上马背,可脚一滑摔在了保护在旁边的东健怀里。他记得好几次在深夜时分东健要他唱歌给他听,于是他小声唱着,偶尔忘记了歌词和旋律,然而他不唱完东健就一直侧耳倾听。他记得他笑的样子,他低沉的嗓音,矫健的步伐,以及他熟睡的表情。他还记得他穿米黄色T恤的背影,记得它被人群掩埋的瞬间,记得当时自己的愚蠢。
一汩暖暖的东西积蓄在他的眼眶,随即涌了出来,流下脸颊,在嘴边放慢了速度,这时,另一汩也紧跟着流了出来,这次它悬挂在鼻尖,因为他已跪倒在地了。他什么都不顾,只想让该迸发的迸发,该宣泄的宣泄,他为了不发出声音死死地咬住嘴唇,也不去管它是不是流血了。他任凭那些湿润温暖的东西在面庞汹涌,任凭它们砸在自己深深扎进草中的双手上,他的身体微微颤抖着,跪着的姿势有点不伦不类,事到如今,凡林已来不及考虑这些了,他希望所有能听到他祈愿的神明能让这美妙又痛苦的时刻多停留一秒,为此他甘心付出一切。那些东西恍如逃脱一般源源不断地流淌着,在他脸上刻下无法磨灭的痕迹,稍顷,它们猛地干涸了,他咳嗽了两声,虚弱地站起来,发现嘴唇在流血,便拿纸巾擦干。他的头疼得难受,四肢变得沉甸甸的,吸了几口氧气依旧于事无补。
等情绪彻底平复,凡林来到一块有几匹骏马的空地,嘎玛梅朵正跟一个藏民挑选好马,她很高兴又见到了凡林,并让他为她推荐一匹马。凡林指了指那匹深栗色的马,她道谢后在藏民的帮助下费力地翻上马背,两腿轻轻碰了碰马肚子,慢悠悠地骑走了。凡林挑了一只棕毛浓密的枣红色马,它的眼睛乌黑如夜,鼻孔呼呼地冒着热气,真是匹好马,他拍了拍马头的一侧,一边默默赞赏着一边付了押金,然后一个健步跨上马鞍,握紧缰绳,眼望前方辽阔的草原。
“你的脸色不好,别骑太快。”年轻的藏民抬头对他说。
“没关系,我很好。”他扭脸笑着说。
“纳木错,好地方。”
“羌唐,好地方,西藏,好地方。”凡林竖起大拇指说。
“你的脸色很不好。”
“没事儿,好地方啊……有一个很棒的男人死在这里。”
“谁?你的兄弟?”他问。
“一个朋友,一个好朋友。”
*
一匹骏马驰骋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山是任何地方的山,亦是独一无二的山。
一时间,凡林被逶迤的群山团团包围了。
他知道,此刻东健正在山顶眺望着他。
是的,他知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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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很忙,拒绝八卦。

以默私家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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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7-04-07
傻XD的新作来支持啦..^^

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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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7-04-07
谢谢两位公主~谢谢大家对原创的耐- -+
今早4点奇迹般的写完了。。。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作家很忙,拒绝八卦。

以默私家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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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7-04-07
支持一下阿杲大作家:o


Sere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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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楼 发表于: 2007-04-07
基情是现在的流行趋势啊~~~

别欺负我,我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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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楼 发表于: 2007-04-07
请允许偶支持原创

>ALL HEIL THE 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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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楼 发表于: 2007-04-07
楼主瓦好耐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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