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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无法抹去的烙印--简评剑风传奇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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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抹去的烙印--简评剑风传奇

说起来真是蛮惭愧的一件事情,让我领略这部经典大作确实游戏,近期的PS2剑风传奇--不灭的鹰帝国,我看了剧情小说才领略到这部作品的魅力,从而狂追漫画和动画

人的梦想价值有没有低线??格里费斯用他的行动来告诉我们,真的没有!!!为了实现他的梦想,他从无数尸体上走过.牺牲了不知道多少同志生命.然而换来的确是毫无尽头的通往城堡之路,想当国王的梦想.他的梦想是纯真的,也是巨大的,所以他背负的东西太多.我真的很同情他,这种梦想要实现不是一年两年的,而是用巨大的鲜血和战斗换来的,可悲.但是他用霸王之..........(这字竟然不打不出,胸闷)用无数和他出生入死的鹰之团的同伴生命来换取他所谓的魔王,真的是很难让人接受

我不会后悔,也不会向任何人道歉……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无数的尸体垒成的高塔,那是我走向那梦中城堡的唯一道路,如果事到如今退缩的话,那他们的牺牲有何意义?那条道路已经被我断了三年,而如果现在不作出抉择的话,梦中的城堡也将只会出现在我的梦中,为此,即使将我最重要的东西当作纪品的话,那我也…………
贝黑莱特,别名霸王之.........传说只要拥有它,便可以用你的血和肉交换获得世界的命运.
我已经无法回头,是的,我,不,后,悔…………


看上去多么震撼的话,然而他做出来的事情是多么的无耻,如果为了他的梦想,同伴在战斗中牺牲也无话可说,本来他们就是为了格里费斯而来,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但是格里费斯却背叛了鹰之团.用这种所谓的交换来实现他的梦想,可耻!他玷污了自己的梦想,也失去了做为一个人的尊严.

再说说我们可悲的主角--津,他从战场上一个死尸上而生,被养父收养.在一次意外中失手杀了养父.从此漂流各国,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挥剑,斩杀,获得赏金........这三者构成了他的人生.为什么要挥剑?为谁而挥剑??这个答案在一个银发男子身上得到答案."他要成立一个国家,有自己的军队?他又不是贵族,也只是平民而已,不过是一个拥有500人的佣兵团,这样的一个人..............就想要获得一个国家吗?"这些话久久的刻在津的脑海中,一直没有忘记.时间证明了一切,这个男人能做到.三年的时间,鹰之团成为了米特兰国的雇佣兵,而格里费斯授予了子爵爵位,他凭着智慧,和高超的战术赢的了一场又一场的胜利,津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就是协助格里费斯登上帝王的宝座,为格里费斯挥动那巨大的斩龙剑.然而老天喜欢捉弄人,他的人生梦想,在一次谈话中破灭.在一次暗杀活动结束后,偷听到了.格里费斯和公主的谈话."他们..........是优秀的部下,我们曾一起多次越过死亡边缘.是为了我的梦想而把生命寄托给我的重要同伴,但是他们............对我来说跟朋友不一样,人绝不能依附着别人的梦想,在没有被任何人强迫的情况下,自己的生存理由要由自己去决定,如果有人要阻碍你达成梦想你就得全力和他对抗,即使那个人是自己也不例外............."
听到这番话之后,津觉得自己和格里费斯距离好远,如果这样下去的话,永远也无法和他站在同等的立场,他要为自己而活,某些东西要*自己去拿,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些无心的话,造成了巨大的后果,如果格里费斯能够解释,津能够谅解的话,也不会日后的绝斗,也不会有格里费斯变成废人,也不会召唤神之手..............这一切的一切如果的太晚了,无情的命运就这样转动着.

一年之后,津从深山里出来的时候,听到的是格里费斯被关押在监狱中,卡思嘉抱怨着,如果不是当初他的离开,格里费斯也不会崩溃,也不会被变态的国王抓.那这能怪谁呢??津只想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已,要怪只能怪天意弄人,注定格里费斯要成为魔王.人只能被这个巨大的命运之轮所转动.格里费斯终于还是成为魔王,他变态的强*卡思嘉,让津只能痛苦的看着.却无能为力.这种痛苦比自己断了手臂和右眼还要痛!从此,他被烙印,要带着卡思嘉展开复仇的旅程.永远徘徊在现世和冥界之间的"狭间的世界",那种生不如死的世界中...........

故事发展到这里还远没有结束,他们的道路还很漫长,风的走向将会怎样?征途的尽头又是何方?没有人回答,我们就正处于这个没有去向的故事中...........

P.S:本人第一次写这种文章,大家看了请多多包涵.剑风传奇虽然血腥味很重,没有一点搞笑的地方,但是吸引我的却是各自的命运,梦想,仰慕,爱恨情仇交织在一起.精彩的故事还在后面,我会期待这故事发展,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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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04-11-23
格斯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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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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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wusof 发布


鸟人?格里菲斯?
一个要获得国王宝座的人,一个可以给别人做男童来获得资金的人,一个聪明的可以从平民做到贵族的人,在战争结束以后,少一个只会战斗的野兽应该是正合他意,对他的事业没有坏处么,毕竟王国内已经没有可以和他的部队相对抗衡的武力了,留下一个威望极高的杀人队长做什么呢?


狂笑,果然是不符合其一贯做法呢,因为对于GUTS,格里佛斯从一开始就是宠爱有佳的呢……

照阁下的说法,或许应当在最初的那场决斗中把GUTS的头扭断,而不是手臂扭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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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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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时间的守护者 发布


哦?我倒想知道,阁下认为鸟人的一贯做法是什么?


鸟人?格里菲斯?
一个要获得国王宝座的人,一个可以给别人做男童来获得资金的人,一个聪明的可以从平民做到贵族的人,在战争结束以后,少一个只会战斗的野兽应该是正合他意,对他的事业没有坏处么,毕竟王国内已经没有可以和他的部队相对抗衡的武力了,留下一个威望极高的杀人队长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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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3楼 发表于: 2004-11-19
好好的帖子便是被饥渴的sin给糟蹋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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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2楼 发表于: 2004-11-18
不~不要灌水-__-

生不用封万户侯常恨不识苍井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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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1楼 发表于: 2004-11-18
很喜欢这部作品
很黑暗,但却总给你光明和希望

今夜
我站在可以看的见月亮的山上
突然间
发现看似遥远的你
其实
就一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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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0楼 发表于: 20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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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9楼 发表于: 2004-11-18
Re: 楼上的是来卖弄自己的大作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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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sin__lust 发布


另:marsiss小姐果然了解我啊,难道你果然是我寻找的另一半?

够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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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8楼 发表于: 2004-11-18
下载过,好象挺沉重,就没有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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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7楼 发表于: 200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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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6楼 发表于: 2004-11-18
楼上的没看明白么,那一段是我原创的,你给我从漫画中找出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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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4楼 发表于: 2004-11-18
嗯,刚才说的是有些过了。仔细看了一下,涉及我原创的部分只有下面这两段。但就是因为楼主那段字特别醒目,而且有没有进行任何注明,因此我才会不满。原贴就删掉吧,但希望楼主以后在引用别人的话的时候最好注明一下,不然很容易引起冲突的。

我不会后悔,也不会向任何人道歉……这是我自己选择的道路,无数的尸体垒成的高塔,那是我走向那梦中的城堡的惟一道路,如果事到如今退缩的话,那他们的牺牲又有何意义?那条道路已经被截断了三年,而如果现在不作出抉择的话,梦中的城堡也将会永远只会出现在我的梦中。为此,即使将我最重要的东西当作祭品的话,那我也……
“贝黑雷特,别名‘霸王之卵’,传说只要拥有它,便可以用你的血和肉交换获得世界的命运。”
我已经无法回头了。是的,我、不、后、悔……

挥剑、斩杀、获得赏金……这三者便构成了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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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3楼 发表于: 2004-11-18
恩,防止误会,修改ING

楼下的同学以后处理类似的问题还素谨慎些好,毕竟抄袭还是很敏感的问题……
=_=

QM还木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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