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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33,L的做法。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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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写的长一点,但是没有体力了……

声明:认为DN描述的是虚幻世界的各位大人,不用往下看了。

看了中文版本以后,
L是在有证据(或者至少是线索)的情况下逮捕镁砂的。

问题在于既然有了证据,大可以把镁砂付诸法律进行处理。
但是L没有,他还想通过镁砂来获取KIRA的线索,
为此甚至使用虐待的手法。
绑起来可以说是为了避免镁砂继续杀人,
但是三天不给吃喝也是对待犯人的正当手法?
(另外,有人提出无法确定是L不肯喂镁砂吃东西还是镁砂不肯吃L喂的东西,
特此声明,在原作给出结论之前,这句话是某Lin的推论,
不同意的大人可以54之……)

再谈谈沉默权,下面是一段抄来的文字:
沉默权(Privilege of Silence)又称反对自我归罪特权(the 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是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美国学者Christophere Osakwe认为,沉默权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被告人没有义务为追诉方向法庭提供任何可能使自己陷入不利境地的陈述和其它证据,追诉方不得采取任何非人道或有损被告人人格尊严的方法强迫其就某一案件事实作出供述或提供证据;2、被告人有权拒绝回答追诉官员或法官的讯问,有权在讯问中始终保持沉默,司法警察、检察官或法官应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法官不得因被告人沉默而使其处于不利境地或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判;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就案件事实作出有利于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但这种陈述须出于真实的意愿,并在意识到其行为后果的情况下作出,法院不得把非出于自愿而迫于外部强制或压力所作出的陈述作为定案依据。该项原则实质上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两项权利: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是否陈述享有不受强迫的权利;另一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是否陈述及是否提供不利于己的陈述享有选择权。

镁砂显然选择了沉默,但是L根本无视犯人应有的权利。

最后重申一下我对于结果和过程的看法。
并不是说最后的结果正确,或者目标正确,为了这个结果或目标采取的手段就是正确的。
这种推论无法做出。
就算达到了预期的目标,那么在过程中被损害的人,他们的权利就被完全忽视了么?
而且这种做法更大的问题在于,
这种做法无法确定能100%的达到目标,如果最后失败了呢?
那么在过程中被损害的人的怎么申诉?
我承认这是个有争议的话题,我只是说自己的看法。
如果那位想讨论拜托不要扯上战争。
战争是现行规则崩溃后的产物,这个话题在那种条件下没有讨论的必要。

叹息是会把幸福带走的。
——铃《犬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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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7楼 发表于: 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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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nclude 发布

我记得有不少人说过,或许不是在漫游……
如我前面说的,还有人说“L不是警察而是侦探,因此法律对他不起作用……”-_-|||


那里有人说过这样的话了?!?!请你找出来……

俺只记得俺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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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作为一个侦探多过一个警察的,L把月定为疑犯是从月那杀FBI的猪脑方法和反常的“清白”推理出来的。L虽然不能完全确定杀手不是他不认识的人,但在目前情况来看月的嫌疑就是最大,所以他咬住月不放的做法没有任何问题。

要说证据什么的,不要说金田一,柯南这些在根本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下套子让嫌犯往里钻的老手,就是波洛,雷恩这些著名前辈也有因为推理出罪犯却没有证据而不得不亲自下手除恶的情况,但这丝毫没有减低他们的英雄形象(汗……不过为什么很多著名侦探小说家最后都要来这么一手呢……可能也是感叹法律的无力吧……扯远了……)


说的是作为侦探来说,断案过程违法的名侦探前辈们是很多滴……而且当时是在和另一个人讨论L的做法是不是“合情合理”,并不是是否“合法”。

至少俺从头找了一遍,提到侦探的就只有俺这一段,而且和“法律起不起作用”没有任何关系。要说和法律的关系,就是看起来在诸多著名侦探小说中侦探的断案过程不合法的地方很多,估计不少侦探小说家们都对法律的力量与公正保持着怀疑的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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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被奇诺TD委员会,奇诺后宫队,奇诺同好会等) :D

还是OPERA最高啊!!!MYSTERY!!!这也能算是BLOG么?-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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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6楼 发表于: 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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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misa又不是勇午,给她打点自白剂,上上电刑,相信不到半天就能让她招出来……

要是整死了就没搞头了……
勇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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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回这帖子的人有人说过L的行为是合法的么?

我记得有不少人说过,或许不是在漫游……
如我前面说的,还有人说“L不是警察而是侦探,因此法律对他不起作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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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错了,现在misa招不招都能给她定罪,L让她招的是杀手的情报,和给她定罪无关。而且不知道你怎么看出来“灭口”这一说的?只看见L叮嘱不能让她死,没看见说过要灭口 -_-b

我认为真要定罪的话证据有点不足……只能证明镁砂寄了录像而已
最重要的一点,杀人手法,没有破解出来……
美沙大可以说
“我只是收了钱,按照KIRA的要求制作并寄出录像带而已……”
或者诸如此类的言论……

从我理解的L的性格来看,如果不能定罪,他绝对不会放镁砂的,
所以推断多半是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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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楼 发表于: 2004-08-02
确实L 有点过分

但问题是对手是说 对手是个以眼既能杀人的人 至少L认识如此

虽然为了调查KIRA的真实身份 而用这种手段有点极端

可是L的心态已不单纯是猫抓老鼠了 他的好胜心使他想用一切手段赢得这场比赛 并不是要为L平反(偶是月派的)

只是大家不要把这都当推理探案 毕竟有了死神的加入 就注定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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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4楼 发表于: 2004-08-02
L已经坠入魔道了 竟然玩起了SM
虐待LOli的罪名可是很大的哦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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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l        ヽ
│/  / /  /  丨 l 丶  〆    l
∪  凵 ││l  」へ」vヘノ \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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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丿  「`―ー´ │| l ハ
      ∟」´ /卜、_  丿レ´\ 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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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3楼 发表于: 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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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ityjim 发布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如果没人知道这句名言出处的话我不介意算成cityjim原创的…………


啊咧~~<悲惨世界>里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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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2楼 发表于: 2004-08-02
如果那些证据再在死神的操纵下灰飞烟灭的话……
L这样对MISA可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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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1楼 发表于: 2004-08-02
L 的做法只是情节发展必需手段……………… _ 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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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0楼 发表于: 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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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L逼供的方法,
对镁砂这种已经有了必死觉悟的人,刑讯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只会更加坚定她的信念。


misa又不是勇午,给她打点自白剂,上上电刑,相信不到半天就能让她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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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我指责的是L的手段,不是目的。


手段俺也指责,这断水断粮的手段实在太猪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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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认为L做法是违法的……我何苦写这篇文章?


回这帖子的人有人说过L的行为是合法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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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觉得L的做法不是侦探,是秘密警察……
捉到嫌疑犯就刑讯逼供,招了就定罪,不招就灭口……


错了,现在misa招不招都能给她定罪,L让她招的是杀手的情报,和给她定罪无关。而且不知道你怎么看出来“灭口”这一说的?只看见L叮嘱不能让她死,没看见说过要灭口 -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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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9楼 发表于: 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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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汗……我想现在讨论合法不合法没有任何意义吧……多数人都应该同意L做的事是违法的吧……那就不用讨论了……现在讨论的应该是L的做法是不是合情合理,是不是正确吧……法律并不能完全代表正确与否,特别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所以说L逼供可能不合法,但在这种情况下逼供是正确的选择……当然他这断水断粮的逼供方法实在不能算是正确,应该使用更有效的逼供手段。

多数人认为L做法是违法的……我何苦写这篇文章?
况且我指责的是L的手段,不是目的。

说起L逼供的方法,
对镁砂这种已经有了必死觉悟的人,刑讯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只会更加坚定她的信念。

越来越觉得L的做法不是侦探,是秘密警察……
捉到嫌疑犯就刑讯逼供,招了就定罪,不招就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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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8楼 发表于: 2004-08-02
汗……我想现在讨论合法不合法没有任何意义吧……多数人都应该同意L做的事是违法的吧……那就不用讨论了……现在讨论的应该是L的做法是不是合情合理,是不是正确吧……法律并不能完全代表正确与否,特别是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所以说L逼供可能不合法,但在这种情况下逼供是正确的选择……当然他这断水断粮的逼供方法实在不能算是正确,应该使用更有效的逼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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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7楼 发表于: 2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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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问题是楼主您现在才发现L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也太后知后觉了吧?L装监视器的时候那帮警察就已经明确的说是违法的了。你这辛辛苦苦写了半天,可是实在有点晚了,L违法了这么长时间,您才出来拿misa做例子,可惜俺想看DN的大家早就习惯了L的违法的行为了:rolleyes:

我那个时候又不是没有抗议……

我想说的是L这一话的做法违法……没有提及不证明我认为他那次做法合法……
只是没有兴趣也没有体力去刨那么早的情节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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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6楼 发表于: 200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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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问题是楼主您现在才发现L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也太后知后觉了吧?L装监视器的时候那帮警察就已经明确的说是违法的了。你这辛辛苦苦写了半天,可是实在有点晚了,L违法了这么长时间,您才出来拿misa做例子,可惜俺想看DN的大家早就习惯了L的违法的行为了:rolleyes:


正是
林肯在内战时期还违法呢
两害相权取其轻

我很喜欢你唱的歌,但这个世界并不像你的歌声那样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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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5楼 发表于: 200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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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Linclude 发布

我辛辛苦苦写了半天,也就是为了您的第一句话啊……


问题是楼主您现在才发现L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也太后知后觉了吧?L装监视器的时候那帮警察就已经明确的说是违法的了。你这辛辛苦苦写了半天,可是实在有点晚了,L违法了这么长时间,您才出来拿misa做例子,可惜俺想看DN的大家早就习惯了L的违法的行为了:roll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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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4楼 发表于: 200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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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iliiad 发布


L所做的本就是违法的,而misa和月的能力本就是现有的法律所无法制裁的,对DN谈什么“按照现有法律”规定根本毫无意义。

而且人权,法律,这都是对普通人所规定的,在不正常的人身上不适用。一个精神病人如果被诊断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即使他还没有犯法,也可以把他给禁锢起来。难道有人会问为什么他还没有犯法就失去了自由的权利?而misa和月的情况,他们已经完全超出了人类的能力了,有了DN,死神眼,已经可以算作死神了,还能不能算作“人类”来享有人权都不一定,人权是为了保护普通的人类的利益来定的。

至于法律的沉默权,个人认为那并不是应是绝对的,只有在不影响到其他人更基本的权利的时候,才拥有沉默权。如果一个人的沉默权会影响到其他人的生存权,那这个人就会被剥夺沉默权。

至于L逼供的方法,俺已经说过实在是弱智白痴的方法(连同周围的警察包括月的老爸一起白痴),实在无法认同,明显就是效率极低虐待性又极高的方法,怀疑L如果不是猪脑,是不是真的想要抓杀手 :rolleyes:

我辛辛苦苦写了半天,也就是为了您的第一句话啊……

至于关精神病人,我记得法律上面是规定过可以也是必须的……

现有的法律是能够制裁镁砂和月的,只要证明DN能够杀人。
月做了那么多手脚也就是为了避免别人碰到DN。

沉默权是一个特殊的权利
即使没有这个权利,犯人还是可能会保持沉默的。

而且沉默权并不表示不允许问讯……审问还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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