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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炮打司令部——为曹老前辈说句公道话(贴内严禁骂人)

楼层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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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听说国内有人仿照日本的漫画《棋魂》出了本小说,刚开始觉得很气愤。心想:我也是很喜欢下象棋的,曹志林老师一向是我的心中偶像,他怎么会干出如此晚节不保的事呢?真是给中国人丢脸!但随着了解的深入,我渐渐的明白了事实的真相,于是决定要冒着“哈日派们”的谩骂和诋毁,站出来替曹志林先生讨个说法!
首先,日本的《棋魂》是漫画和动画,而曹先生的《棋魂》是小说,这本来就是蜂马牛不相及的事,况且情节上也并没有多少雷同的地方,所以说他剽窃根本就是太监讲话——无稽之谈!话说回来,假如真是剽窃的话,那么作为受害人的原作者都没有说什么,那些自以为是的所谓“爱国者”们又在瞎搅和什么呢?难道国家出版署、图书管理局是吃闲饭的?难道大人们没你懂得多,不就是多看了几年日本动漫吗?
再者有人提议说要在书上写明原著是谁,真笑话,咱们写同人的时候跟原作者打招呼了吗?
在这里我不想就是否剽窃说太多的话,上面几点足以说明问题了。我是想由这件事谈开去,看看有些漫迷的心态到底是怎样的。我们稍微借用了下日漫的题目,有的人就受不了了,跑到书店去又打又闹,丑态百出。试问日本人占我钓鱼岛、撞我大使馆你怎么不去闹一闹呢?
我并不想说谁是HJ,但我问你,要说侵权,鸟山明的孙悟空、青木的猪九戒还有那个《最游记》,日本人算不算剽窃;魔卡里的王小明、樱战里的李红兰、W里的张五飞、Z里的罗宇明、G里的黄润发、大铁人里的水浒、一骑里的三国……都打招呼了吗?经过授权允许了吗?通通的没有!难道他们还有什么原创吗?归根结底一句话:用我们大汉民族发明的汉字和造纸印刷术创作的任何东西,其版权都是我们的。
就算是剽窃,日本人剽走了景德镇的瓷器和江南的宣纸倒是真的,我却没看见有哪个爱国的漫迷去抗个议什么的,那会儿说不定正躲在课桌下面看H漫呢。
说来说去,还是卖国心在作怪,因为有的漫迷恨不得来世变个日本人呢(本文末尾有真实案例)。唉,真是悲凉啊,国家辛辛苦苦教育了你十几年,两天半工夫就让日本人给收买了。说实话,我真看不出日漫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暴力+色情吗?哦,对了,偶尔还带点BL之类的,正好迎合了某些人的低级趣味。就算是曾经有过像《机器猫》、《一休》一样的绝对纯健康漫画,但在今天的日本已经没有市场了。如今充斥着荧屏的都是《天鹰战士》和大量的H或后宫作品,一个毫无魅力的傻小子整天被567个美女围前围后的,这故事TMD你能相信吗?就连号称“永不完结”的高达都演变成了变了味的乱伦+后宫大杂烩,你还能指望从中找出像阿姆罗那么健康向上的男主角了吗?所以,如果你还喜欢现在的日漫的话,那只能说明你的人格和欣赏品位有待提高。
一个五六十岁老人,不图名不图利,辛辛苦苦写本书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给广大的青少年们多添一些精神食粮吗?有些人不但不领情,还跑去大闹书店、打伤保安,直接影响了曹老师的签名售书活动。而曹前辈不但不生气,还微笑着耐心的和几个哈日派讲道理。相比之下,那位嘴里不停的叨咕着“鄙视鄙视鄙视鄙视……”的少女(好像是少女吧)难道不该感到万分的羞愧吗?
综上所述,如果你真的是一个爱国青年的话,那么就应该团结起来,去买几本国产的盗版漫画或几张盗版光盘吧,因为支持盗版就是抵制日货。也奉劝那些执迷不悟的顽固哈日派们,别再干这类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了,免得让日本人指着我们的鼻子说:“看,支那人就会窝里斗!”

PS:其实我也去了售书现场,还请曹老师在背心上签了名。现在正在拜读《棋魂》,作为国内首部描写围棋的书籍,其历史意义自不必说。用官方的话说就是:小说五十回,前前后后涉及了五十几局棋,观览之下,竟无一局重复,沧桑变幻,波起云谲,令人叹为观止。曹先生并不卖弄围棋术语,一局局棋比看现场还过瘾,专业与通俗并重,情节跌宕,引人入胜,适合任何年龄段的读者。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比日版的强多了,去掉了很多不良内容,同时加入原创要素,语言流美、用词精湛、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可读性极强,真可谓青出于蓝!不愧为现代少有的好书,强烈推荐9——99岁年龄段的人们入手。
最后说一句:花18块钱买本将来的世界名著——值!


另附:和重庆某位大学在校漫迷在MSN上的一段对话,应该很有代表性,如下:

前略。
我:“你认为日本怎么样?”
双子X薇:“嗯,我觉得日本很美,日本人很聪明,比中国人强。”
我:“这么说你一定很想去日本了?”
双子X薇:“想啊,怎么不想?做梦都想去日本定居!”
我:“问你个问题?”
双子X薇:“那泥?”
我:“南京大屠杀死了多少人?”
双子X薇:“三百人。”
我:“……你再好好想想。”
双子X薇(思考片刻):“嗯……三千个吧?”
我:“……”
双子X薇:“你等一下……妈,那个南京大屠杀……”
她妈也不知道。
后来问了她父亲才说出正确答案,我很庆幸她没有说是三十人。
下面的更离谱。
“八国联军有哪些国家?”
“嗯……英国、美国、法国、还有……德国、朝鲜、韩国、印度、越南……对不?”
“日本是哪年投降的?”
“1949年!”
“杨靖宇是谁?”
“哎,这我知道,《智取威虎山》嘛。”
……


本台特邀自由撰稿人

神乐

如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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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5楼 发表于: 2004-05-05
呵呵..这篇文好像是考验某些特定人群的...难道会收录后进行改造..
呵呵..盗版么...本来 就是人定的规矩..打破这个概念后什么都合情合理了..当然盗版质量太差的话还是应该唾弃的.....继续喝茶......茶叶该不该吐出来呢...

从此以后不收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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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4楼 发表于: 2004-05-05
这便摆明是EG呀,不过上面某人引述的那砸场子的理由还真是经典呀

最后说一句…………,偶自己机器用的全Z版,但是现在在网吧,有鄙视的资格么。。。。。。。。。。。。

OTAKU和同人女在本质上其实是相同的,但从一开始走上了不同的路造成了他们的势如水火

即使忍着内心的痛苦,我们也要尊重原著,续作这种东西,真的要作好心理准备才能接受的,同人女会为原作给官方配对受打击,OTAKU却会因为“须逢美由纪”这个名字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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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3楼 发表于: 2004-05-05
呵呵..怎么说呢...其实这篇文的标题就很有意思...路过...喝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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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2楼 发表于: 2004-05-05

很明显~楼主根本不懂的知识产权、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
论据完全不成立~~~~这篇文章可以拿去给中小学生做良好的辩论反面教材

falcom同人音乐CD《Far~Tribute to Falcom》
首发定在5.23的上海ComiCup 6上,摊位号: N-11
广州5.30 ADSL,摊位号: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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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1楼 发表于: 2004-05-05
Re: [新华社评论]炮打司令部——为曹老前辈说句公道话(贴内严禁骂人)
引用
最初由 风使神乐 发布
另附:和重庆某位大学在校漫迷在MSN上的一段对话,应该很有代表性,如下:

前略。
我:“你认为日本怎么样?”
双子X薇:“嗯,我觉得日本很美,日本人很聪明,比中国人强。”
我:“这么说你一定很想去日本了?”
双子X薇:“想啊,怎么不想?做梦都想去日本定居!”
我:“问你个问题?”
双子X薇:“那泥?”
我:“南京大屠杀死了多少人?”
双子X薇:“三百人。”
我:“……你再好好想想。”
双子X薇(思考片刻):“嗯……三千个吧?”
我:“……”
双子X薇:“你等一下……妈,那个南京大屠杀……”
她妈也不知道。
后来问了她父亲才说出正确答案,我很庆幸她没有说是三十人。
下面的更离谱。
“八国联军有哪些国家?”
“嗯……英国、美国、法国、还有……德国、朝鲜、韩国、印度、越南……对不?”
“日本是哪年投降的?”
“1949年!”
“杨靖宇是谁?”
“哎,这我知道,《智取威虎山》嘛。”


笑......這一段實在是點題啊.....

看過這段就只想笑了...懶得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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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0楼 发表于: 20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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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gloreyan 发布
也许在国内是抄袭惯了,所以大家都不以为耻,而且还为那位老先生说话,真的应该出来开开眼界,我现在就算是写很短小的只有1或2个段落的小文章,里面一旦有任何的观点和例子是从网上或者书上看到的,哪怕你是用自己的说法来表述的,你也必须标明作者或者来源的文章名称,不然的话,你随时都有可能被告。真是累人的很,因为在国内的话,大家都习惯了:我都用自己的话了,还算是抄袭或者引用么?这叫做借鉴。从小学开始,老师就是这样教的啊,对不?唉!!!我想如果按照我现在使用的标准的话,那位老先生的书,大概就全是表示引用和出处的括号了,里面写着(棋魂,小佃健),这是可悲啊!



r u joking? copyright system dont even deal with things like ideas and facts. ideas r handled by patent system on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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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9楼 发表于: 2004-05-05
这个E搞实在是值得宣传

——黄毛!

超越时间,乃断百斩合之刃!

实行久远转生,施放无限之法,迎来无尽后宫!


——黄毛!

不论攻受,无抵无逃,无物不得!

若汝抵吾,永劫之罪将降临其身,受于黑化之道!!

——黄毛神·セルゲイ=ヴォ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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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8楼 发表于: 2004-05-05
自己開個主題罵爽了在標明不准罵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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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7楼 发表于: 2004-05-05
也许在国内是抄袭惯了,所以大家都不以为耻,而且还为那位老先生说话,真的应该出来开开眼界,我现在就算是写很短小的只有1或2个段落的小文章,里面一旦有任何的观点和例子是从网上或者书上看到的,哪怕你是用自己的说法来表述的,你也必须标明作者或者来源的文章名称,不然的话,你随时都有可能被告。真是累人的很,因为在国内的话,大家都习惯了:我都用自己的话了,还算是抄袭或者引用么?这叫做借鉴。从小学开始,老师就是这样教的啊,对不?唉!!!我想如果按照我现在使用的标准的话,那位老先生的书,大概就全是表示引用和出处的括号了,里面写着(棋魂,小佃健),这是可悲啊!

失落的是人生,获得的也是人生,
也许人生本就有得有失,
因此不论扮演何种角色,
即使没有掌声,也要认真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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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6楼 发表于: 2004-05-05
Re: [新华社评论]炮打司令部——为曹老前辈说句公道话(贴内严禁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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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风使神乐 发布
PS:其实我也去了售书现场,还请曹老师在背心上签了名。现在正在拜读《棋魂》,作为国内首部描写围棋的书籍,其历史意义自不必说。用官方的话说就是:小说五十回,前前后后涉及了五十几局棋,观览之下,竟无一局重复,沧桑变幻,波起云谲,令人叹为观止。曹先生并不卖弄围棋术语,一局局棋比看现场还过瘾,专业与通俗并重,情节跌宕,引人入胜,适合任何年龄段的读者。总体上给人的感觉比日版的强多了,去掉了很多不良内容,同时加入原创要素,语言流美、用词精湛、图文并茂、生动活泼,可读性极强,真可谓青出于蓝!不愧为现代少有的好书,强烈推荐9——99岁年龄段的人们入手。
最后说一句:花18块钱买本将来的世界名著——值!


最后一句话让偶想到中国国奥出线无望后在网上传开的那个熊与猎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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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5楼 发表于: 2004-05-05
就这本书闹成这样子
我看也是写书的人事先预料好的

现在就是靠一张厚脸皮赚钱的时代...

你们骂的越响,好奇的人就越多
好奇的人一多,书销路越好...

就我来看...

他们的行为已经不是一个D的问题了...



我真的没有读过女校啊~~~~没有(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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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4楼 发表于: 2004-05-05
别的不好说,最后那段所谓MSN对话是你瞎编的
另外,如果楼主认为把《双城记》改成漫画再自己胡编点内容放进去就不需要标明狄更斯的名字的话,您就错了,国内法和国际公约悬在头上呢
级别: 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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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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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
只看该作者 93楼 发表于: 20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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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ahahazlh 发布
在这里我不想就是否剽窃说太多的话,上面几点足以说明问题了。我是想由这件事谈开去,看看有些漫迷的心态到底是怎样的。我们稍微借用了下日漫的题目,有的人就受不了了,跑到书店去又打又闹,丑态百出。试问日本人占我钓鱼岛、撞我大使馆你怎么不去闹一闹呢?

严重同意~
我就是这点看那些棋魂fans不爽~

跑到书店去又打又闹,丑态百出
这从何说起呀?有现场录像为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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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2楼 发表于: 2004-05-05
其实总觉得还是漫画不被重视丫,某曹不可能想不到涉嫌“抄袭”的问题,但如果堀田的小说先漫画一步在国内被翻译,他绝对不敢还打什么“中国的棋魂”的招牌……毕竟是漫画嘛,不是文字,“借鉴”一下,不算抄袭……

以上属于臆测……但绝对是部分因为是漫画的关系,才有人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做事

PS:又见又见丫……逆天逆天……

再PS:怀疑可能有人给集英社写信了……而且既然日本的非官方BBS已经知道,早晚被那边的HIKARU NO GO(咱不打棋魂还不行吗?真是……)的扇子们弄到官方也知道不是不可能的……

再再PS:中国版权意识薄弱的问题不用说什么了,但不是我们这些根本什么都做不了的人可以改变的,现实还是现实……这次比较恶心的是因为曹某他可是围棋8段丫,某些无名小卒抄袭抄袭我们可以强烈鄙视一下,围棋8段的此种RP,一旦日后真的对驳公堂,他个人丢脸是小,闹到中国围棋界都被鄙视了那才叫事大(此次中国棋院丫……唉)……
偶现在不信日本官方知道了真的能善罢甘休……

QM还木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