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曾被自己转学 发布
为什么不是辛迪加而是托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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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拉斯
若干性质相同或互有关联的企业为了独占市场、获取高额利润而组成的垄断组织。1879年首先在美国出现,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资本主义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和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辛迪加
若干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高价出售商品,低价购买原材料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与企业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业务,都由辛迪加总办事处统一办理,并按协议规定在参加者之间进行分配。这种组织形式比卡特尔严密,参加者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虽仍保持独立地位,但已丧失商业上的独立性。